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01:10:10 243 人看过

一、固有利益损失赔偿

固有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是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一般地,固有利益损失是由于缔约时一方未尽保护义务,给对方造成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比如一方约定交易的场所定在不安全的街边等,结果导致交易款被抢劫遭受财产损失的。

不过,因此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得要确定对方是否尽到保护注意义务。

二、信赖利益损失赔偿

信赖利益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损失包括以下:

(1)缔约费用,如约定土地转让合同,买方为订约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按买方要求直接运输货物到签约地所负担的运输费用等;

(3)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比如共有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未取得其他共有人的追认导致无效等;

(4)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等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2、信赖利益的间接损失包括如下: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比如本可以跟其他人订立合同,但因为信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

(2)利润损失,比如为缔约没有正常营业,因此丧失的正常收入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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