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办理指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4:41:33 413 人看过

一、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二、认定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单位与受伤人应分别简述事故发生经过,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四、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受伤人及代笔人的居民身份证;

2、受伤人事故发生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人事故发生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应加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或医务部门章)以及相关就诊病历、出院记录、影像检查报告等。职业病患者应提交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③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④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用人单位上下班作息时间证明、用人单位与受伤人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示意图;

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⑦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书;

⑧属于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自杀的,提交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申请人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与有关法律服务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律师资格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南京交通事故处理办理指南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1、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
    2023-05-10
    173人看过
  • 南京预防接种证办理指南
    用途一:预防接种证是儿童入托、入学和成年后就业、出国的“健康身份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接受预防接种。温馨提示:国家规定强免(强制免疫)的疫苗是必须打的,即强制免疫的,也是免费的,小孩日后入托、入学甚至出国都要凭打过的接种证办理。用途二:如儿童未完成规定的预防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点)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温馨提示: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要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并按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接受疫苗接种。用途三:是儿童身体健康的身份证,以备孩子入托、入学、入伍或将来出入境的查验。温馨提示: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办理条件:适龄儿童(出生一个月内)就近办理,没有区域限制,可以跨区办理。办理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明、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卡办理地点:本市户口
    2023-05-30
    269人看过
  • 南京户口改性别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实施变性手术后的公民,可持国家指定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的证明到其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办理材料一、申请更正性别的书面申请;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三、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四、未成年人申请变更性别的,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办理程序持办理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办理更改。受理机构户籍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办理时限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户口,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2023-05-29
    151人看过
  •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表》
    宁劳社工流水号〔〕号工伤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人与工伤职工关系:□用人单位□本人□亲属□工会单位社会保障证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邮编: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个人社会保障卡号:受伤人姓名:学历:□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职高□技校□普通中学□初中□小学户口性质:□非农业□本地农业□外地农业农民工□是□否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日受伤时的职业/工种:□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人员□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生产运输工人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类别:□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坠落□坍塌□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伤害部位:(可多选,不超过5个)□脑□面颌部□眼部□鼻部□耳部□口腔□颈部□胸部□腹部□腰部□脊柱□上肢□腕及手□下肢□踝及脚□其他职业病名称:□尘肺□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生物因素所致□职
    2023-06-10
    343人看过
  • 南京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对申请人提供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出具证据部门重新提供。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
    2023-05-10
    370人看过
  • 南京市领证流程,南京结婚登记办理指南
    一、南京领证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男女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7、双方自愿结婚。二、南京领证材料1、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当事人持有《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台湾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经台湾公
    2023-05-14
    165人看过
  • 南京做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南京亲子鉴定办理指南
    南京亲子鉴定费用大概多少钱?1、南京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2200元-3000元2、南京司法途径亲子鉴定费用:2400-3000元3、南京无创孕期亲子鉴定费用:4000元-5000元亲子鉴定的费用因不同的机构、鉴定类型和服务内容而有所差异。一般而言,费用会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1、鉴定类型:亲子鉴定分为司法亲子鉴定和私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通常价格更高,因为它需要符合更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标准。2、检测项目:检测的项目数量也会影响价格。基本的亲子鉴定通常比包含更多遗传标记的详细检测要便宜。3、服务速度:加急服务通常需要额外费用。如果客户需要快速得到结果,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4、额外服务:一些机构可能提供额外的咨询服务、详细的报告解读等,这些服务可能会增加额外的费用。为了获得准确的费用信息,建议直接联系所选的亲子鉴定机构进行询价。同时,考虑到亲子鉴定的重要性和敏感性,选择机构时不应仅仅基
    2024-07-26
    41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与申请工伤认定手续指南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如何办理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2023-07-11
    70人看过
  • 南京丧葬抚恤待遇办理指南
    1、丧葬抚恤待遇办理程序,办理地址、办理时限:参保人死亡后,用人单位(无单位由其第一顺序位法定继承人)应在7日进行申报;(1)死亡参保人为在职职工的,用人单位(无单位由其第一顺序位法定继承人)需填报《南京市参保职工终止保险一次性支付花名册,并提供殡仪馆火化证明书(死亡人员若是回民,提供清真寺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死亡证明材料)和死亡的有关证明材料(注明死亡原因、死亡时间)。上述两份材料必须有一份是原件。因交通事故死亡或在其他死亡事故中,兼有民事赔偿的人员,另需提供公安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书或民事责任赔偿书。(2)死亡参保人是已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企业退休人员的,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到所在社区或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化管理服务纳入地在区的)申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死者关系的证明原件、殡仪馆火化证明书(死亡人员若是回民,提供清真寺或民政部门的有关死亡证明材料)和死亡的有关证明
    2023-05-10
    133人看过
  • 南京社区托管户口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持迁移证未落户,后地址发生变化无法落户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无法落户的;因离婚、售房(购房入户需满5年)后户口无处迁移人员;空挂户因房主迁移无处落户人员。受理机构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办理。办理费用不收费社区(村)托管户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社区(村)托管户的落户和加强社区(村)托管户的管理,维护正常户籍管理秩序,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市内无配偶和亲属可以投靠的公民,经本人申请,可以登记为社区(村)托管户:(一)房屋出售(市外购房入户者须本市户籍满5年)的;(二)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处落户的;(三)历史遗留的空挂户,房主户口迁出,房屋已出售,现在无处落户的;(四)2004年3月8日本市“一站式”办理户口前
    2023-05-29
    493人看过
  • 南京户口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公安机关对公民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信息的申请,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变更更正。(一)变更户主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1)原户主死亡的;(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6)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申请变更的;(7)其他特殊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单位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该单位向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2、公民申请家庭户变更户主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户口簿;(2)新户主居民身份证;(3)户内成年人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二)变更姓名1、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2、对父母一方亡故
    2023-05-29
    256人看过
  • 南京户口其他事项办理指南
    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村)托管户。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未满十八周岁的不单独立户(双军人子女、出国注销户口人员子女或父母双亡人员子女等除外)。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公房承租人担任。集体户户主由所在单位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户主。户主负责申报与本户有关的户口登记,督促户内其他成员申报户口登记。办理条件:单独立户,需要凭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如果没单独的房产证或者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不可以单独立户。办理材料:1、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相互关系证明;2、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办理条件: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住条件的,
    2023-02-16
    210人看过
  • 南京婚前检查在哪里做,南京婚检办理指南
    一、南京婚前检查在哪里做南京婚前检查在一般的医疗单位都可以做,但是免费婚检要去指定机构哦!婚检地点:1、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地址:天妃巷123号电话:52226403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2、鼓楼区妇幼保健所地址:中山北路156号-1电话:83641180时间:周一至周五3、玄武区妇幼保健所地址:估衣廊38号电话:84739262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4、秦淮区妇幼保健所地址:苜蓿园大街112号电话:84854902时间:周一至周六5、建邺区妇幼保健所地址:月安街18-2号电话:84205200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6、栖霞区妇幼保健所地址:南京栖霞区尧化门尧佳路66号电话:025-855781577、江宁区妇幼保健所地址: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415号电话:025-522813818、江宁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地址: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新医路33号电话:025-521670339、雨花台区妇幼保健所地址:
    2023-05-14
    484人看过
  • 上海工伤认定标准指南
    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5-30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南京工伤认定有多长时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1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送达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 南京工伤认定部门在哪里?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16
      南京工伤认定部门在水西门大街,如果想要进行工伤认定或者是社保结算都可以到此地进行办理。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南京六级工伤如何办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
    • 南宁工伤认定申请认定办理在哪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南京工伤认定数量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8
      工伤是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凡是在职职工,只要因为工作受伤,都可以认定工伤,南京工伤认定数量没有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