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是否就属于劳动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54:27 436 人看过

死亡赔偿是劳动争议。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关于除名、辞退、辞职和辞职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死亡赔偿金不在遗产的范围内,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分析:

1、从遗产的意思来看。遗产是公民去世时留下的个人财产,其包括:收入、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及别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从此得出,死亡赔偿金没有在列举的遗产范围内。

2、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来看。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去世后,赔偿人支付给受害人的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费用,遗产则是在公民去世前,就已经存在的属于公民的财产,在公民去世前并没有死亡赔偿金,其不是公民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0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死亡赔偿相关文章
  • 个人与个人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根据不同的衡量标准,我们可以将劳动争议细化为诸多类别。首先,依据劳动争议涉及当事人数量的差异,即可划分成个人劳动争议以及集体劳动争议两大类。所谓个人劳动争议,即是劳动者个体与雇主之间产生的劳动纷争;而集体劳动争议则是指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多于三人,且具有共同缘由的劳动纠纷案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2024-04-29
    282人看过
  • 利润分红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具体看情况的,利润分红属于单位福利或者劳动报酬,在分红属于单位福利或者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该受理;利润分红属于股东因出资所获得的股息,这种情况不由劳动法调整,而应该由民法调整。一、竞业限制纠纷是否涉嫌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禁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二、索要劳务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索要劳务费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应该得到报酬。根相关法律,对拖欠工资给予职工经济补偿是必要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3-06-26
    294人看过
  • 农民工盖房坠楼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赔偿
    农民工盖楼死亡,是否构成工伤赔偿?应该如何索赔?开封县的38岁农民工李石山走了。12月27日上午9时许,他在郑州盖民房时坠楼身亡,家中的残疾儿子没能等到父亲拿回的看病钱。昨日,李石山的妻子说,包工头愿拿1万元赔偿,这让她无法接受。事件38岁农民工坠楼身亡李石山家住开封县西姜寨乡高寨村,今年38岁,只要农忙结束,他就会外出打工,帮人家盖房。今年10月底,李石山又跟着他的老工头——老高,来到郑州给人家盖民房。老高是新郑人,这几年,李石山一直跟着他干。这次,他们来到了中原区的酒沟村,要给村里的一个队长盖6层楼。12月27日上午9时许,李石山和5个人在已经盖好的5层楼楼顶上楼板。农民工李云顺在楼下拉楼板,他说:刚上了5块楼板,就听上面的人喊出事了。我赶紧跑到5楼一看,才发现是李石山从5楼楼顶掉到了5楼地面上。据李云顺说,楼顶离地面也就3米左右,在用棍子抬楼板时,棍子突然折断,李石山摔在了5楼的水泥
    2023-06-08
    489人看过
  • 矿难死亡是否属于属于工亡
    算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大伤亡事故,需要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主管安全生产的有关政府部门,可以拨打12350,专门受理非法违法组织生产、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安全事故谎报不报瞒报等行为的电话。死亡一人,重伤三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或其他情节的生产安全事故,属于重大伤亡事故,如果生产经营单位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或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可以对其主管人员处30%的年收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对企业可以处罚20到50万的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改或整顿等行政处罚。一、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二)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三)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四)因工
    2023-03-23
    298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是不属于工伤范畴
    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其他。一、不发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当正确把握劳动纠纷的特点,积极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而中国当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单位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023-02-28
    209人看过
  • 过劳死是否属于工伤
    过劳死不一定是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过劳死的,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一、工伤认定范围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
    2023-02-16
    175人看过
  • 劳动利益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劳动利益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多发了工资,劳动者不退回去是违法的。该项收入属于不当得利,劳动者应当及时退还给公司;否则公司可以通过协商、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追回多发的工资。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
    2024-04-18
    79人看过
  • 员工不属于工伤死亡怎样赔偿?
    工地不是工伤死亡用人单位会赔偿受害人家属丧葬费用、直系亲属供养费和一次性救济金。虽然说不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不是工伤,但是作为公司,进行赔偿,也是一种情分更是负责人的表现。其他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在进行支付额外的其他费用。不是工伤但是在工厂内意外死亡的赔偿项目也是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嘱生活补助费。这些赔偿在正常情况下都应该是由劳动保险基金来赔付的,如果没有购买此保险,虽然职工属于非因公死亡,但工厂需要对非因工死亡的在职职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
    2023-03-01
    233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谁赔偿受伤劳动者
    关于劳动者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1)工伤医疗费;(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生活护理费;(6)丧葬补助金;(7)供养亲属抚恤金;(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9)康复性治疗费用;(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
    2024-01-10
    332人看过
  • 工伤死亡劳动争议纠纷怎么解决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023-06-14
    377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算工伤
    劳动仲裁时效
    工伤待遇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工伤待遇争议时需要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工伤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工伤可以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所以,因工伤医疗费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二、劳动仲裁社保问题怎么办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保缴纳产生争议的,是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023-03-17
    313人看过
  • 劳动者值班期间死亡属不属于工伤
    属于工伤,值班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要看死亡原因。值班可以视为工作,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值班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工伤认定应当首先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查。一般来说,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事故。如果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属于工伤。一、劳动者离职后有工伤赔偿吗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如果在申请赔偿是产生
    2023-02-20
    44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社保费争议是否属于该范畴?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而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况包括: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劳动人事关系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保费申报缴纳发生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以下情况属于劳动争议: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关于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关于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劳动人事关系的争议;以及其他与劳动相关的争议。 【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关 于 社 保 费 的 纠 纷 是 否 属 于 劳 动 争 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
    2023-09-04
    1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是否属于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社会纠纷。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其具体诉讼程序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劳动争议可以反诉吗劳动争议在仲裁中被申诉方提出反申诉的,在法院诉讼时其反诉成立。反诉的内容与起诉的内容是同一法律关系的话,法院方面会根据需要合并审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
    2023-07-12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死亡赔偿是指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赔偿类别: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 更多>

    #工伤死亡赔偿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属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定义是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
    • 关于劳动争议工亡赔偿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
      工人发生交通意外工亡和交通意外双重赔偿。因为该劳动者既是工伤意外中的工亡工人,又是侵权做法的受害人,有权同时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受各自所负赔偿职责,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得到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限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兼顾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意外遭
    • 属于工伤是否可以走劳动争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31
      工伤可以走劳动争议。发生工伤后,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肯支付工伤待遇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如何赔偿,劳动争议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2-29
      这些纠纷属于劳动纠纷: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而引起的争议; 2、因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等引起的争议。
    • 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