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规定十五大工伤生育保险支付项内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0 11:53:33 256 人看过

法律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九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法律还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规定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哪些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的费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在工伤保险待定期间结束后得到认定,并且被确认为属于工伤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支出。如果不符合条件,这些费用将不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工伤保险待定事项的认定和处理费用是指在进行工伤保险待定事项认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例如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工伤保险金的先行支付是指因工致残或者死亡的工伤保险待定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前垫付的工伤保险金。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行支付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
    2023-11-14
    304人看过
  •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郑州市昨日出台《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不仅提高了生育报销的标准,也放宽了可报销的条件。比如说,女性没有工作,从2011年1月1日起,只要其配偶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生完孩子仍可享受50%的生育补助金。缴费政策单位不缴生育险每天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办法规定,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生育保险,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时,用人单位应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保险费。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按月缴纳。如果哪个单位一再拖延,不愿缴生育保险,将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保险待遇生育报销以前剖腹产报销3000元,现在最少4300元据郑州市医保中心某位负责人表示,新办法最大的特点就是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以
    2023-05-05
    316人看过
  • 五险是否有生育保险,具体规定有哪些?
    五险有生育保险。五险分别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4-04-27
    241人看过
  • 社会保险包括哪五项保险?
    社保五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目前,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社保都包括什么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有些效益好的公司会给员工额外上一些保险,那些都是属于商业保险的中的团险范畴,这种保险在员工离开公司后即刻终止。五险一金是哪五险一、五险一金是哪五险1、五险一金中的五险是指:(1)养老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参保人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2)医疗保险,可以确保参保人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减轻参保人看病就医压力;(3)失业保险,其作用是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4)工伤保险,保障工伤职员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基本医疗服务及工伤家庭的基本生活;(5)生育保险,保障生育职员生育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其及时获得医疗服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2023-07-17
    136人看过
  • 生育保险支付生育医疗费用有哪些
    生育保险支付哪些生育医疗费用?一、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和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实行计划生育实施节育技术服务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所需的手术费用三、生育津贴(参保职工产假的工资)。生育津贴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限,按照职工本人生育时缴费工资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额计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应发产假期间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023-05-31
    332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作了以下规定: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根据本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四是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二,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
    2023-05-05
    463人看过
  •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项目有哪些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待遇水平如何?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市内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100%,市内二级医院报销90%,市内三级医院报销80%;市外的报销比例为:一级(含未定级、乡镇卫生院)医院报销80%;二级医院报销70%;三级医院报销60%。生育津贴的标准为: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生育医疗费用的支付项目有哪些?(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2024-03-29
    138人看过
  • 大连社保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
    一、大连社保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采取向承办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第三条大病保险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保险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大病保险基本政策;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以下简称承办机构)负责参保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经办工作;政府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大病保险工作。第四条本办法适用
    2023-05-22
    422人看过
  • 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可支付的项目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般伤情(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
    2023-05-04
    174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十大民生亮点
    亮点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亮点二、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亮点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同时,未提供担保的,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采取扣押、查封、拍卖措施,抵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亮点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亮点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
    2023-05-03
    454人看过
  • 生育保险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工资该谁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产假发票全薪还是底薪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发全薪: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二、哺乳假标准具体是什么哺乳假标准具体如下: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2023-04-06
    477人看过
  • 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最新政策又有哪些内容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生育保险(maternityins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二、生育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的现状是实行两种制度并存: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
    2023-11-28
    284人看过
  • 工伤保险费包含哪些内容,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工伤保险费包含哪些内容,有没有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费包含下列内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及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
    2024-01-25
    3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有以下: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9.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依法给予受工伤的职工补偿。二、工伤保险基金的构成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项目构成:1.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3.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
    2023-06-28
    49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社保支付员工工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就工伤保险社保支付员工工资做出以下解释:“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 生育属于社会保险还是工伤保险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1
      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因此,不论是职工工伤,还是就医,养老,女职工生育,失业都属于社会保险的报销范围,但是不全部包括,如失业保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领取条件: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 社会保险中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9
      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因此,不论是职工工伤,还是就医,养老,女职工生育,失业都属于社会保险的报销范围,但是不全部包括,如失业保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领取条件: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谁支付工资,法律有哪些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2-12
      女员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工资,按照员工在休假前的标准来支付;如果单位按规定为其参保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的内容是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个人不交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费;缴费额,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