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抽逃出资的
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股权存在抽逃出资情形仍接受转让的,应视为其已经了解了所要面对的法律责任,并以真实意思表示自愿承担。受让人对瑕疵出资往往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享有的股东权利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受让人不知道抽逃出资的
当公司要求善意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瑕疵出资进行补缴或补足时,受让人不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法院在判断受让人的善意时,以其是否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为衡量标准。善意的受让人对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不承担责任,而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其他受让人则需承担瑕疵出资责任。
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后果有哪些
1、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可以诉讼时效经过抗辩,即,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法律责任
除了公司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补足出资外,公司其他已经按约全面出资的股东还可以根据发起人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需要在其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知情或者应当知情的股权受让人需要承受其抽逃出资的责任另外,如果抽逃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受让人对其抽逃出资是知情的话,受让人需要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和对债权人的补充赔偿责任。
二、抽逃出资的方式是什么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业技术、场地使用权等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制作虚假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方式提走出资;
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
-
股东转让股权时抽逃出资谁承担责任?
23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谁承担?
3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后股东抽逃资本谁担责
384人看过
-
股权转让-抽逃注册资金责任承担
256人看过
-
受让人明知原股东抽逃出资还转让股权承担责任吗?
163人看过
-
抽逃出资转为债务又转让股权的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52人看过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
股东抽逃出资,那抽逃出资的是否承担侵权责任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4需要承担责任、《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定了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与抽逃出资股东共同承担的两种连带责任:一是对公司承担的返还所抽逃出资及其利息的责任;二是在公司不能清偿的情况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的在抽逃出资的数额及利息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股东、董事、经理的相关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权,违反了不得侵害他人财产的法律义务,应当就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害与抽逃出资股
-
个股转让买入资金抽逃谁的责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9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责任由抽逃出资个股东承担。根据规定抽逃出资股东对债权人在应缴的注册资本的本息范围内补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让抽逃出资股东股权的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的,与原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可不可以抽逃出资?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31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 2、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总的来说,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
-
股东名为股权转让实为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有什么后果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6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如何认定“抽逃出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分析如下: (1)行为主体:该行为的主体是公司出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是看公司股东有无“抽逃出资”的故意,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客观方面:
-
股权转让豫抽逃出资的区别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9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中国《公司法》第148条规定:"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1997年7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20条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企业原合同、章程协议自核发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