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能否向公司股东追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2:50:09 34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工伤赔偿由公司财产承担的,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工伤赔偿一般不能向股东追偿的。

一、公司欠款股东需要负责吗

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降低股东的风险,没有这项制度前,一个人想创业,如果失败就可能赔上全部身家。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出资义务,无需承担公司经营中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以公司财产来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权利,法律也允许特定条件下,追究股东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就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它有个形象的名字叫做“刺破公司面纱”。实践中,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债权人想要刺破公司面纱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计的本身即是有限责任,而无限责任是例外情况。债权人需要证明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上存在双重混同。但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债权人追偿时则无需证明,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要按具体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破产时股东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破产时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按照国家规定不能拍卖或者限制转让的财产,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处理。

三、股东出资不足怎么样处理

股东出资不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应当赔偿损失。

3、股权受限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对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5、公司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要对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连带缴纳或者连带补足的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股东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能否向职工要求赔偿工伤赔偿金?
    工伤是由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的,这部分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工伤是由于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的,这部分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同时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 工 伤 赔 偿 责 任 归 属 问 题工伤赔偿责任归属问题一直是劳动法领域中备受关注的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但有些情况下,赔偿责任可能会归属于劳动者个人。在工伤事故中,如果职工同时受到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责任,那么用人单位和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可能会发生纠纷。
    2023-09-04
    322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赔偿工伤后,能否向第三人追偿?
    用人单位按工伤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从事劳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职工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代为履行追偿权是什么意思一般的保证合同中,是保证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订立的,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合同关系,保证合同一般暗含了债务人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即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如保证人未经债务人的同意擅自担保,则不享有依据保证合同对债务人的求偿权,但在债务人受益的范围内享有不当得利的求偿权。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保证人遭受了金钱损失,而债务人却从中获得利益,应属不当得利法律关系,未经债务人的同意擅自
    2023-07-18
    263人看过
  • 是否能追索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工伤赔偿后没有追偿权。因为第三人侵权引起的工伤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即工伤赔偿和损害赔偿。侵权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由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侵权人行使,用人单位无权行使。法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3-07-02
    350人看过
  • 保险公司能否向受害人追偿
    对于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则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是,并不是所有投保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都予以赔偿。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保险公司在垫付抢救费后可以向受害人追偿,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追偿权是怎样的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2、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已实际赔付保险金,如果保险公司尚未支付保险金,则保险公司不享有追偿权;3、仅限于上述所列四种情形可行使追偿权;4、追偿权的金额以实际给付的赔偿金额为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2023-07-25
    210人看过
  • 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一、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只有普通员工一个月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二、股东在公司上班需要发工资吗?1、股东在公司上班是可以发工资的,按照《公司法》,公司应该给自己的雇员发工资。股东不在公司上班,且不担任董事,监事职务,不但不应发工资,而且不能发工资。2、股东只能根据每个会计年度计算出的可分配利润,向其分配股利。任何将公司财产通过此方式以外的方式,转移给股东的行为,都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公司资本保全原则,
    2023-06-02
    422人看过
  • 冶炼公司欠债后,债权人是否有权向股东追偿?
    如果股东完成了出资责任,则不能像股东追偿,反之则可以向股东追偿。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足额的股东索赔吗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债权人不可向股东追债。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只要公司股东已经足额出资的,即使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就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未清偿债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
    2023-07-03
    26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公司能否向直接人追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公司的法定义
    • 股份公司股东工伤,其他股东要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3
      如果认定隶属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从社会保险基金里面支付赔偿给劳动者,工伤赔偿职责与股东并无直接关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人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限定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议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可,申请时限能够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限定提议工伤认定申请的
    • 公司退股后,股东有权向公司索要赔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例如:股东无论是否退股都不需要承担公司借款。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公司拥有的是经营权,这两个权利是分离的。公司向银行贷款,承担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公司,不是公司的股东,无论股东是否转让股份退出公司,都不直接承担对银行的还款义务。签字是表明股东同意公司贷款即便约定担保也应该由受让者承担责任和权利除非还有有特别约定。
    •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股东需要偿还公司债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6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 股东欠债能否追加公司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5
      股东与公司的财产是相对独立的,责任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因为股东欠账而查封公司的资产,他唯一能够查封的是那个股东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