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的车位不能买卖。这些无产权证的车位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公摊面积车位和人防车位。公摊面积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不能购买,但可以租赁。人防车位则属于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因此也不得购买。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产权证的车位不能买卖。这些无产权证的车位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公摊面积车位和人防车位。公摊面积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不能购买,但可以租赁。人防车位则属于人防工程,归国家所有,因此也不得购买。
【 车 位 产 权 】 无 证 车 位 分 为 哪 两 种 类 型 ?
无证车位是指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未领取到产权证的停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无证车位分为两种类型:
1. 临时停车位:指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在公共停车场、道路侧边等地方划定的供临时停车的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公共停车场、道路上临时停车的,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 违法停车位:指土地使用权人非法占用的停车位,包括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公共通道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对于无证车位的管理,一方面,规划部门应加强对公共场所停车场和公共道路旁车位的规划和管理,严格审查无证车位的土地使用权,防止非法占用和设置;另一方面,车主和物业公司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不得非法占用车位,不得违规收费。同时,车主和物业公司也应当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
无证车位的管理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加强规划和管理,同时车主和物业公司也应当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确保公共场所的停车秩序和交通安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民法典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情况
466人看过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300人看过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26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13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226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车位无产权证能否转让
122人看过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属于谁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4无产权证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车位面积分摊无产权证的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产权证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
-
民法典对无产权证车位有没有规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1车位无产权证不能转让。无产权的车位要转让的,首先要取得产权,无产权的车位是办理不了过户登记的,就算买了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民法典关于房屋产权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0一个合法的房子一般需要具备以下证件: 1.房屋产证,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权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2.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2015年3月1日,停
-
民法典中无产权证的车位属于哪个主体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一般是属于业主共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3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