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试行规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03:04 418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维护产权交易市场秩序,防止股权违规交易,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股权转让,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出让和受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股权转让活动,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股权转让场所)

公司股权的转让,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进行。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和国有企业受让公司股权的,应当在联交所进行;鼓励公司其他性质的股权转让在联交所进行。

第五条(股权过户登记机构)

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以下称托管中心)是依法设立的股权托管登记和服务机构。股权转让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在托管中心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股权转让原则)

股权转让应当遵循统一托管、公平公正、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监管部门)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产管办)负责对联交所的股权转让业务活动和中介机构活动进行监管。

第二章股权转让程序

第八条(委托代理)

在联交所进行股权转让活动实行委托代理制。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联交所执业会员进行股权转让活动,并签订委托合同。

第九条(股权托管账户)

公司股权应当在托管中心整体托管,股东在托管中心开设股权托管账户,托管中心对账户实行按户管理。

股权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应当是股权托管账户上实有的股权。

第十条(支付资金保证)

股权受让方应当以足额的实有资金支付股权受让的价款。

第十一条(出让方提交的材料)

出让方应当向联交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资格证明;

(二)股权托管卡等股权权属的有效证明;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受让方提交的材料)

受让方应当向联交所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资格证明;

(二)支付能力证明或者资信证明;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核实审查)

出让方、受让方对其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联交所执业会员应当对其委托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联交所应当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

出让方应当按照联交所的相关规定申请挂牌,发布股权转让的信息。信息内容应当包括:

(一)股权的名称;

(二)股权的数量;

(三)股权的价格;

(四)联交所要求载明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转让方式)

在联交所转让股权,可以采取协议、竞价等方式进行。在联交所规定的股权转让信息挂牌期限内,有两个以上受让意向人的,应当采取竞价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竞价可以采用评审法、一次报价法、电子竞价法等方法。

第十六条(转让合同)

出让方和受让方达成成交意向后,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签字、盖章。股权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名称、住所;

(二)转让标的名称;

(三)成交方式;

(四)转让价格及价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五)产权交割事项;

(六)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八)出让方和受让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交易凭证)

联交所对股权转让合同核实后,出具股权交易凭证。

第十八条(股权过户)

托管中心根据联交所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及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为出让方和受让方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公告制度)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联交所和托管中心公告: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进行股权转让,并改变其股东地位的

(二)受让方累计持有的公司股权达到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的;

(三)应当进行公告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收费)

联交所执业会员和联交所应当依据经市物价管理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股权转让代理佣金和股权交易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国有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的转让和国有企业受让公司股权,应当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股权转让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转让应当及时予以终止:

(一)股权权属不清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

(二)公司被批准上市的;

(三)公司分立、解散或者被依法注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禁止行为)在股权转让活动中应当禁止下列行为:

(一)联交所执业会员同时接受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委托;

(二)联交所执业会员采取欺诈、隐瞒信息、恶意串通等手段侵害他人权益的;

(三)联交所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出让方或者受让方的代理人参与公司股权转让的;

(四)在托管中心股权冻结期内转让该股权的;

(五)在联交所以外的场所集中进行股权转让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行为。

第四章争议解决及违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或者依法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股权转让主体的违规责任)

股权转让主体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本规则的,联交所不得为其出具股权交易凭证,并由联交所及时报告市产管办。

市产管办可以要求联交所根据本规则查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市产管办予以查处。

股权转让主体因违规造成其他主体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联交所执业会员的违规责任)

联交所执业会员违反本规则的,由市产管办会同联交所予以查处。

联交所执业会员因违规造成其他主体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股权转让场所的违规责任)

联交所违反本规则的,由市产管办予以查处。

联交所因违规造成其他主体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已转让股权的过户登记)

在本规则实施前已转让的公司股权,应当及时到托管中心补办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解释)

本规则由市产管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实施日期)

本规则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一、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实施细则
    发行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编号: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业务,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转让业务处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共同制定本细则。相关法律法规:第二条股东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份转让或者公布股份转让信息的,应当先到结算公司或者其指定的机构查询所持股份、可转让股份和股份变动记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查询申请表(2)证券账户卡及股东复印件(3)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境内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如法人已被注销,提供原《法人注销登记证》及发证机关出具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境外法人应提供有效的商业
    2023-05-02
    290人看过
  • 浙江启动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为了保证挂牌企业的质量,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的工作人员一般都会到企业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想法和需求。他们发现有不少好企业,想借助股权平台做大做强,一些投资机构苦于找不到好的项目,他们打算搭建一个桥梁,让双方成功对接。对于挂牌的5家企业,为什么只有台州高速和娃哈哈在交易,百诚股份、联强数控、宇星运输等为什么没有成交记录。工作人员表示,不少企业都是要借助股份转让试点,来梳理股权问题,为以后的企业发展打基础。在浙江省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挂牌的企业,每手交易的股数由企业自己决定,目前,百诚股份10万股一手,联强数控30万股一手,而且卖出的股东很少,导致成交无记录。宇星运输此次挂牌交易,也主要是利用股权交易平台,解决掉股权遗留问题,并寻找战略投资者。每手数十
    2023-06-05
    356人看过
  • 有限公司合伙股权转让规则,股权转让交什么税
    一、有限公司合伙股权转让规则有限公司合伙股权转让规则分对内的股权转让和对外的股权转让。1.对内的股权转让。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是对内转让的话,公司的股东就有比较大的决定权,可以不用和其他的股东商量,就可以想转让给谁就转让给谁,股权的交易也很简单,直接签订股权协议就可以完成转让了。2.对外的股权转让。股东在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之前,需要把转让的事项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给其他股东,还要过半的其他股东股东同意才可以把股权转让出去。二、股权转让交什么税股权转让一般交以下几种税:1.企业所得税。2.营业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无形的资产或者不动产进行投资和入股的话,需要与投资方一起接受利润的分配,也需要一起承担投资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3.契税,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活动中,如果单位或者是个人在承受企业的股权,而企业的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时候,不用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是在企业
    2023-04-24
    208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的违法性特征是什么
    转让股权行为的违法性特征:1、受让人属于不特定对象。区分特定对象与不特定对象,应当结合投资者的选择程序、承担风险能力与人数等因素综合分析。通常情况下,出让方委托中介机构面向社会公众采用推广会等方式进行宣传,随后筛选出合适的投资人,审查投资人的资产价值与申报财产内容的真实性、是否具备识别并承担风险能力等内容,明确提示投资风险,有明确的人数和资金总量的限制。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属于特定对象,相反,对于不设定任何标准和人数条件,不考察投资人的具体情况,只要出资即予以接纳的情况,应当认为是属于非特定对象的范围。2、转让股权的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合法的转让股权应由第三方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结合审计结论、运营情况、公司拟上市后的预增利润等综合因素,由出让方确定统一合理的出让价格,报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向全社会公布。3、采用公开形式转让股权。判断公开与非公开方式的标准,是区分信息沟通渠道是
    2023-03-17
    480人看过
  • 上海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
    男篮,俱乐部,股权,转让,投钱,牵线上海股权转让昨天,一则《姚明伸援手收购上海男篮》的新闻引起了轰动,但经记者多方查证,姚明只牵线并不会投钱收购上海男篮。上海东方男篮俱乐部总经理张争鸣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了姚明注资上海男篮的说法。母队落魄姚明揪心男篮,俱乐部,股权,转让,投钱,牵线上海股权转让昨天,一则《姚明伸援手收购上海男篮》的新闻引起了轰动,但经记者多方查证,姚明只牵线并不会投钱收购上海男篮。上海东方男篮俱乐部总经理张争鸣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否认了姚明注资上海男篮的说法。母队落魄姚明揪心去年7月,在上海男篮陷入困境时,上海媒体和球迷让姚明回来当老板的呼声响成一片。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姚明并没有如愿当成上海男篮的“老板”,但这种呼声从来没有消停过。今年4月,当上海男篮再陷绝境时,以玩足球著称的申花队老板朱骏,一度也产生收购上海男篮的想法,从而玩转上海篮球和足球。不过,财大气粗的朱
    2023-06-09
    238人看过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如何增资扩股
    非上市的中小企业在采用增资扩股融资这一方式筹集资金时,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扩大资金来源的过程。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厂房、机器设备、材料物资、无形资产等多种方式向企业投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出资方式。1、现金投资。现金投资是吸收直接投资中一种最重要的投资方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以购置各种物质资料,支付各种费用,比较灵活方便。2、实物投资。实物投资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材料、燃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资。一般来说,企业吸收的实物投资应符合如下条件:①确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②技术性能比较好;③作价公平合理。投资实物的具体作价,可由双方按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可以聘请各方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定。3、工业产权投资。即以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进行投资。一般而言,企业吸收的工业产权应符合以下条件:①能帮助企业研究和开发出新的高科技产品;②能帮助企业生
    2023-03-16
    429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regulations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东主动转让股权;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权;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对股权的继承。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一)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
    2023-08-12
    246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应在产权市场
    一、产权交易市场能够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有效服务产权交易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逐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披露等网络体系、交易规则等已经程序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相仿的会员制体系,也已经在长江、北方等区域市场普遍建立。一大批证券和投资、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在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企业并购、股权转让等相关业务。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在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合法服务的同时,为一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进行登记和托管,为这些公司进行过户等相关服务,不少上市公司就是从托管中心走进沪深证券市场的。二、将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解决我国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成为推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的新动力。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05年12月12日《财经》年会上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形成由主板
    2023-03-26
    244人看过
  • 已发行股份上市转让有何规定
    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将“依法设立并存续两年以上”的公司作为申请上市的条件之一。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净资产账面原值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期限自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因此,上市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不得转让,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转让限制的解除,可以概括为“两年三批”。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股份数量为上市前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上市日、上市期满后1年和2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不存在股东股份转让的限制。与主板上市公司相比,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12个月。董事、
    2023-05-07
    394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最新修订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其不存在“上市交易”的问题,只可能适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这一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价格:以质押股权所占份额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为基础,双方可以约定质押股权价值,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股权价值评估。二、股权转让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验资。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7、出让方召开
    2023-07-16
    159人看过
  • 产权交易市场能够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提供有效服务
    产权交易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逐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披露等网络体系、交易规则等已经程序化。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相仿的会员制体系,也已经在长江、北方等区域市场普遍建立。一大批证券和投资、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等专业人士在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企业并购、股权转让等相关业务。很多产权交易机构在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合法服务的同时,为一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进行登记和托管,为这些公司进行过户等相关服务,不少上市公司就是从托管中心走进沪深证券市场的。一、将非上市股权转让场所定位在产权交易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解决我国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必将成为推进企业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的新动力。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05年12月12日《财经》年会上提出,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步形成由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场外柜台交易网络、产权市厂在内的,结构健全
    2023-03-29
    1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上市公司
    一、范本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格式)签订协议双方:甲方:乙方:合营他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1、转让方(甲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2、受让方(乙方):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
    2023-06-01
    45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新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一、公司成立股权如何分配公司成立,股权由当事人协商分配,但应当保证创业者拥有对公司的控制权,实现股权价值的最大化,设立公司后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帮助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二、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怎么办公司变更找不到股东可以依照股权转让来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
    2023-03-20
    470人看过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是合理的行为吗?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一年内不能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能转让,不论公司是否已经上市。不记名股票交付即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一、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
    2023-06-28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行为的刑民界限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主要受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约束。股份公司属于资合性公司,其股权可自由对外出让,但是如果对外出让股权引起公司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擅自发行股票罪属于刑法中的行政犯又称法定犯,即违反国家行政经济管理法规达到一定程度,需要进行刑事评价的行为。 根据四部委《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公司股东违反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应当追究擅自发行股票罪的
    •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5
      非上市股份公司转让股权的法律规定有: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 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定具体如下: 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对外转让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 非上市股东怎么向非上市公司转让股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8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直接通过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即可完成有限责任的股权变更;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其股权转让较为复杂。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 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对公司股票有哪些限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13
      关于我国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限制,新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