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管辖的法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15:30:08 391 人看过

诉讼案件,程序先行,管辖为首。级别管辖,多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别规定的案件类型和诉讼标的的大小为依据,其规定较为特定和具体。因此,本文主要梳理和分析票据纠纷案件中的地域管辖问题。

票据纠纷案件可以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案件两大类,根据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两类不同的票据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则;对于票据基础关系和票据法律关系,则应当进行辨析,从而准确确立诉讼主体和管辖法院。

一、票据追索权管辖法院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票据兑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二、票据权利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付款地的,汇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

本票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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