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房屋买卖合同必要内容合同不成立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4 13:43:44 465 人看过

一、法院房屋买卖合同必要内容合同不成立吗?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子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子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的;

(4)房子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权属有争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是合同签订的时间,但如果合同里规定了生效时间,就要依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另外,如果法律法规还规定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就得要办理好手续之后才能生效。房子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房子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它自身固有的一些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只有一人签名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只有一人签名有效吗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只有一人签名是有效的,买卖合同本身合法有效,但买卖行为效力需另作判断:如该房产登记在签字者本人名下,则确定有效;如为联名共有房产,则买卖行为效力待定,需另一人的追认或者撤销;如该房产登记在未签名者本人名下,通常认为买卖行为无效,但应属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由对方追认后生效或者失效。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价格的,由买卖双方参照评估价格自行议定;4.付款的时间方式等;5.房屋竣工及交付的日期;6.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及其他手续的有关规定;7.违约责任;8.其他当事人约定的事宜,如合同生效的条件,对不可抗拒事件处理等;9.合同的签订日期、地点、签字人等
    2023-04-30
    21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有什么内容?
    房屋转让买卖合同内容一般应当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还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一、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1、采购双方的身份信息;2、采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和价格;3、货物的交付和验收方式及相应的保修内容;4、违约条款和解决争议的方法。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二、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区别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如下:1、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购房合同为实践合同;2、一般认购书内容没有购房合同那么详尽。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
    2023-06-29
    443人看过
  • 买卖合同成立后,能否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买卖合同一旦正式签订并且已经生效之后,事实上仍有权利改变相应合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合同编以及权威法律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当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法理合法达成共识后,允许对已生效的合同内容进行重新调整和修改。如果当事人未能就变更内容作出清晰、准确的规定,那么将被认定为未曾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变更。如此一来,无论是出售方还是购买方,就算是在合同签署完毕之后,也有权通过协商措施来改动合同中的价款、品质、数量等等要素。《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4-08-20
    111人看过
  • 合同不成立买卖能成立吗?
    合同不成立买卖也是不能成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效果是:1、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也未实际开始履行,尚未造成财产后果的,当事人可以继续磋商订立合同,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2、合同不成立,当事人已开始实际履行,当事人既可以继续弥补订立合同手续,也可以停止订立合同。对于停止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因接受履行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因为此时当事人取得的财产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依据,此外造成合同不成立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一、可得利益与预期利益的规定是什么(一)期待利益期待利益,又称交易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从此交易中获得各种利益和好处。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
    2023-03-14
    253人看过
  • 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合同一般是在订立时就成立并生效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在签订时就成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签了合同不走公账是什么行为签了合同不走公账只要有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有效,其余情况下不走公账是无效的。我国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股权转让协议与转让方一定要公证吗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股权转让协议除满足股权转让的一般条件外,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2023-03-20
    349人看过
  • 房屋买卖房价低于多少合同不成立?
    一、房屋买卖房价低于多少合同不成立?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别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所有权依约转给买受人所有,买受人支付价金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买卖法律有如下特别规定:(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
    2024-02-05
    98人看过
  • 房屋已过户能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吗
    一、房屋已过户能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吗?房屋已过户的也可以主张买卖合同不成立,若买卖合同不成立,买家应该退还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主张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起诉书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
    2024-01-06
    303人看过
  • 法院判决期间房产能否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一、法院判决期间房产能否买卖人民法院在判决期间,不影响房屋所有人买卖房屋,但房屋被人民法院保全的,不能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
    2023-06-17
    93人看过
  • 卖方要求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是合法的,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两种方式,即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及当事人行使约定或法定合同解除权解除合同,实践中,后者是合同解除的常见方式。所谓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或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时,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如二手房买卖双方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卖方延期交房多少日或买方延期付款多少日,买方或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五种法定解除情形。一、房屋买卖合同的交付包括什么所谓交付,就是指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也就是占有的转移。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
    2023-06-25
    29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但是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现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则不需要进行赔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地确定,也可以到被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房屋买卖合同能毁约吗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毁约,但应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充分尊重民事主体的行为自由,但同时也保护有序的交易秩序以及守约方的权益,违约方应当承担一定的违反合同义务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双方达成合意的解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法律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方式是: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
    2023-07-07
    364人看过
  • 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4、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5、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一、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房屋买卖合同需要注意:1、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3、不要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因此只要三方私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符合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退房。如不履行,将产生法律后果或按违约金处罚或继续履行。交易双方还必须要注意,没有房屋权证的房屋是不允许上市的,所以仅仅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和公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二、房屋买卖合同都有哪些要件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以下要件:1、卖方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2、买卖双方当事人
    2023-03-31
    38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未经登记能成立吗?
    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成立。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是否进行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一、继承房产是否需要过户继承房产需要过户。如果不过户,继承人无法获得房产的所有权,而仅能拥有房产的使用权。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如何办理赠与房产手续办理房产赠与的手续,具体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2、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
    2023-06-23
    81人看过
  • 是否有必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房屋买卖公证不是毕竟程序,双方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公证机关受到申请后,会按当事人的申请,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审査后,公证机关认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会给当事人发放公证书。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哪房屋买卖合同都需要公证吗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都需要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有效。通过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是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
    2023-07-01
    30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与合同成立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怎么看待未盖章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未盖章,如果有双方签字,该合同有效;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生效。二、一方未盖章的合同有效吗当满足一定条件,即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未盖章不影响合
    2023-06-28
    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签吗?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
      是的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 合同中如何成立房屋买卖合同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21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3.买幸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4、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5、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
    • 房屋买卖没有签合同成立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3
      1.房屋买卖没有签合同,双方之间仍然有可能成立合同。 2.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只成立无效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8
      不管物权法生效前还是后,房屋买卖都是属于债权,买受人基于合同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肯定需要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对于买受人如果履行了支付房屋价款的义务,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唯独不能请求确认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有这样的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因为出卖人存在一房二卖甚至数卖的可能,全部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但能取得房屋物权的只能是一个买受人,并且确定物权的唯一标准就是房屋已经过户给买受人
    • 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和合同是不是必须内容一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不是必须一致,首先区别一下买卖合同和网签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就是草签的合同,针对的是买房和卖方,保证交易按约定流程进行直至交易流程结束网签合同是指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情况下,客户购房资质审核通过且房屋核验通过后,此次交易在房管部门备案后生成的一份电子版的合同,网签合同是在“申请贷款”和“缴税”两个环节产生作用下面举个正常交易的例子说明为什么两个合同内容不一致:客户A通过中介公司全款购买业主B位于海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