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一下那个公司承包土地的规定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01:10:26 302 人看过

按照位置准确、面积精确、承包农户认可的原则,采用满足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成果图、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为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覆盖乡镇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一、基本要求

(一)充分利用满足比例尺精度要求的国土“二调”成果数据。

(二)外业调查应按村民小组实地逐地块调查。

(三)调查应客观、公正,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等信息应得到承包农户充分认可。

(四)图、数、实地三者应一致。

二、比例尺农村承包土地调查以1:500-1:5000基本比例尺为主。其中,大中城市郊区规划建设范围内(以政府公布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范围为准)原则上采用1:500比例尺。

三、坐标系统

(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采用其他国家坐标系统或地方坐标系统,应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联测并建立转换关系。

(二)投影方式:标准分幅图件或数据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

500、1:

1000、1:2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1.5度分带。1:5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采用3度分带。

(三)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四、精度指标

(一)数字正射影像

(DOM)平面位置精度DOM地物点相对于实地同名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大于表1之规定。表1.DOM平面位置精度单位:米

(二)基于胶片相机航空摄影时,DOM比例尺与摄影比例尺的对应关系见表2。表2.不同比例尺与摄影比例尺对应关系单位:米

(三)基于数码相机航空摄影时,DOM比例尺与数码相机地面分辨率的对应关系见表3。表3.不同比例尺与数码相机地面分辨率对应关系单位:米

(四)基于卫星遥感数据时,DOM比例尺与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的对应关系见表4。表4.不同比例尺与卫星影像空间分辨率对应关系单位:米

(五)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地籍图上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和相邻界址点之间的间距中误差原则上不得超过表5的规定。表5.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单位:米

五、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

(m),面积计算单位采用平方米

(m2)和亩,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

(hm2)和亩,均保留2位小数。

六、界线来源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采用全国陆地行政区域勘界成果确定的界限。乡镇村(组)级行政界线,采用各县(市、区)最新确定的界线。县乡镇村(组)级行政界线未予明确或存在纠纷的,应予以标注。

七、面积量算承包地面积按照实测面积或调绘面积计算,坡地等地块地表倾斜面的面积应通过改正系数计算。

八、调查队伍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人员或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采用符合相应比例尺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完成农村承包土地调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聘请专业技术队伍完成农村承包土地调查。以上就是公司承包土地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相关文章
  • 问一下那个关于公司工厂搬迁政府怎么补偿的问题
    您好!你咨询的公司工厂搬迁政府怎么补偿的问题,律师告诉你现在很多城市都在建设工业园区,将一些公司搬迁进来,这样一来原来公司就会被拆掉,建设其它商业设施等公司遇到拆迁时,补偿款方面的问题自然成为了公司负责人关注的焦点他们很想知道政府是如何补贴公司的,那么公司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在我们就来听听的说法一、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利益如何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也有直接通过招标、拍卖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
    2023-03-15
    171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关于行政处罚法公告期限的问题
    律师用案例告诉你,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在对某县局的一起行政诉讼案中,案件当事人的律师以该县烟草局对当事人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日期是同一天,没有给当事人充分陈述和申辩的时间,办案程序违法为由起诉该县烟草局,要求法院判决该案的行政处罚无效,并撤消该案的行政处罚。在专卖人员的执法操作中,对一般程序的案件作出正式行政处罚之前,必须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规定,填写和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履行事先告知的程序。如果专卖人员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不履行事先告知的程序,就是办案程序违法。专卖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履行事先告知的程序,是为了让当事人充分地行使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
    2023-02-28
    159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个人可否办理申请破产的问题
    一、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1、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3、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
    2023-03-02
    474人看过
  • 堂叔想问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下面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问题的解答(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第二步:入户权属调查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第三步:测量地块成图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测量和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和面积,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第四步:公示审核由村、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第五步:建立登记簿根据乡镇上报的登记
    2023-02-09
    450人看过
  • 承包土地的交易问题探讨
    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方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方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方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土地合同合法吗1、原则上,只要合同形式合法应确定合同的效力,特别是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2、多数村民因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主张村委会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的,如承包方种植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支持;承包方种植不足1年的,原则上认定合同无效;投入不大的可予以适当补偿;有大量投入的,主要针对承包费,必要时针对承包期限作出调整。3、确认合同效力后,如发包方主张增加承包费的,可视情增加。4、合同本身存在不明确之处,如“两委”成员口头答复,合同条款不全、原村委会成员以个人名义出具答复意见等,此情形下,做出不利于合同继续履行的解释。我国法律
    2023-07-02
    454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关于超速被拍扣分罚款的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目前,小型客车在道路上行驶,违反限速规定的超速10%以下,处以警告;超速10%至30%,罚款50元,记3分;超速30%至50%,罚款200元,记6分;超速50%至70%,罚款500元,记12分;超速70%至100%,罚款1000元,记12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各类限速道路上的超速罚款情况:时速超过限定时速不到10%的,给予警告;在限速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时速超过限定时速10%以上不到20%的,处5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20%以上不到50%的,处100元罚款;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不到70%的
    2023-02-22
    369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行政复议案件代理收费的问题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二、民商服务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
    2023-03-03
    327人看过
  •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但是,由于我国的农村土地绝大部分已经分给了农民,新增加的人口已经无地可分。因此,农村土地经营权除了“死不必退”之外,也执行“生不会补”的规定。土地确权工作即将
    2023-04-16
    419人看过
  • 问一下那个关于眼睛司法鉴定的内容
    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三、初次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四、补充鉴定有下列
    2023-02-22
    182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继承的问题
    您们好,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继承的问题,现需要得到您们的咨询帮助,谢谢!具体情况是:1981年土地承包时,户口上有我祖父、父亲,母亲、我。1987年祖父去世,我的两个叔叔认为他们有继承祖父承包土地的权利,他们都有工作,一个是城镇户口,且在承包前户口就都不在村里。请问:祖父去世后他的那一部分承包土地,该怎么分配?我叔叔能否继承?律师解答:在承包期内继续耕作,非农户口很难主张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22-11-24
    276人看过
  • 询问一下那个赡养老人是义务吗?
    老人赡养费应当依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确定具体标准。赡养老人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支付赡养费就是一个主要的赡养方式,赡养人应承担的赡费按以下方法计算:一、确定赡养费标准时,应该考虑哪些因素?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二、在赡养费计算中,应当包括哪些方面的费用?要知道,老人的赡养费咋算,就得首先知道,支付的赡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法定赡养费的给付内容主要有:1、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发生的衣、食费用及日常开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从维护老
    2023-02-24
    121人看过
  • 探讨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问题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承租户与本村签订二十年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除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进行征收外,包刮镇政府在内的其它任何单位或组织都是没有权利撤消或解除承租户与本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以上可以看出征地违约金支出应由当时政府部门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一般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如果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土地管理法》还规定土
    2023-07-02
    366人看过
  • 土地承包中常见的问题是什么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承包方将张某的两亩承包地写入李某的承包合同,县政府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证。如何处理争议?处理这些问题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发审[2005]6号)第六条因承包地收回、调整产生的纠纷,或者发包人收回承包人放弃或者放弃的承包地,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发包人不单独承包承包的,承包人要求返还承包地的,应当予以支持发包人将承包地分别承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以发包人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要求确认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无效,退还承包地,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放弃或者放弃的,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把握以下原则:第二轮土地承包,发包人将张某的2亩承包地写入李某承包合同的,视为发包人收回张某的2亩承包地,重新承包给李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应当将承包土地返还张某。在第二轮承包中,由于当地条件的复杂性,留下了大量类似的
    2023-05-31
    142人看过
  •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退还剩余承包费的相关问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章流转当事人第十四条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第五章流转管理第三十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个人承包合同有效期几年?个人之间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不能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农村土地承
    2023-04-19
    30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承包是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国营农业企业及合作农业企业将国有土地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包给农工、农民自行耕种,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责任,缴纳农业税和上缴提留。... 更多>

    #土地承包
    相关咨询
    • 那个一轮土地承包能确权吗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16
      你询问的一轮土地承包能确权吗的问题,一般土地确权登记以最新的承包合同为准。 1、确权就是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颁证,即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凭证。 这次确权登记后,将颁发新的由农业部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过去各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使用证》等证书则统一收回处理。 2、确
    • 那个洛阳土地承包价钱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7
      目前承包农村土地没有补助,但可以享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般承包100亩以上耕地用于农业生产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具体补贴方式和补贴
    • 请问一下二次土地承包是几年的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9-02
      第二次土地承包期为30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合同期内擅自收回承包地属违法行为,应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和退还承包地。你可以请求政府处理或者请求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 那个提前收回承包土地补偿的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土地承包没有到期收回的赔偿可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执行。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
    • 那个农村承包土地集体出让的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合同档的为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亩,共一宗。 第一宗(亩),四至界限为:东至责任山西至责任山,南至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