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二次土地承包是几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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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们党在农村政策的核心。在农村改革30周年之际,在现代农业蓬勃发展之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明确这一政策要求,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这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家庭经营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和生产力水平,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既适应小规模农业生产也适应大规模农业经营,是适应性很强的农业经营形式。 第二,这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土地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不仅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在城乡双向流动,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才能进退都有一个回旋余地。外出有活干,就把地转给别人种,出去打工;在外干不下去,就回来种地。这在农民外出务工不太稳定的情况下,比较适应农民心有顾虑、注重退路的实际要求。 第三,这是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紧迫要求。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和农业集约化发展,通过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适度规模的种田大户,提高农业竞争能力,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决定》提出的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一个重大的政策亮点,在政策表述上是一个新的提法,在政策指向上有重大发展。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上,强调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比以前提的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更进了一步,不仅蕴含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法律,给予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更加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而且包含了要通过完善土地承包权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更加充分、更加彻底,更好地实现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政策导向。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上,明确发出了“保持稳定”和“长久不变”的政策信号,就是指无论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内,还是到期以后,承包关系都要保持稳定,不能随意改变,真正给农民吃下长效“定心丸”,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基本经营制度保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指家庭土地承包的期限。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包。已经做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地方,承包期不足30年的,延长到30年。承包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前提是稳定。 做好“小调整”的工作还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小调整只限于人地矛盾突出的农户,不能对所有的农户进行普遍调整;二是不许利用小调整提高承包费,增加农民负担;三是小调整的方案要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四是绝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硬性规定在全村范围内几年重新调整一次承包地。认真整顿“两田制”。中央不提倡实行“两田制”。没有实行“两田制”的地方不要再搞,已实行的不论是“口粮田’’还是“责任田”,承包权都必须到户,并明确30年不变。严格控制和管理“机动地”,目前已留有机动地的地方,必须对机动地严格控制在耕地总面积的5%的限额之内。《国务院批转农业部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意见的通知》规定: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应在原土地承包期满后,发包方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到期一批、续签一批,把土地承包期限再延长30年。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尽量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土地依法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严禁将耕地转为非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土地承包补偿问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你已一次性缴清土地承包费,你可以要求发包方退回18年的承包费,并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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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继承问题
土地的所有权本来就是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过世了,那土地当然就应由发包方收回、、、、 当然如果是林地承包的话,承包人去世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土地继承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参见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
2024.05.31 8 -
一轮土地承包能确权吗的问题
你询问的一轮土地承包能确权吗的问题,一般土地确权登记以最新的承包合同为准。 1、确权就是利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颁证,即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凭证。
2024.05.1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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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西第一次农村土地承包年限?
以土地承包合同上的承包时限和起止日子为准,流转的时限不得超出承包期的剩余时限。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商量、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逼迫或者阻碍承包
2022-06-27 15,340 -
土地承包的问题,我家承包的土地
对于农村承包土地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双方协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三条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
2022-11-02 15,340 -
二次承包企业问题
建议协商解决,公平合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2022-10-28 15,340 -
全国农村土地第一次承包时间的问题
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2022-07-0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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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怎样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如下: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
2,513 2022.04.17 -
00:56
一年有几次申请低保的时间
一年有一次申请低保的时间。并且是集中办理。出现恶劣特殊情况的,那么可以单独一人办理。所需要递交的材料有:申请书、户口薄复印件,以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向所在村居委提出申请。也需要让村居委入户调查,乡镇审查、县民政局审批。低保是指,因家庭成员存
4,816 2022.05.11 -
01:35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3,94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