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七——人才引进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4:00:46 430 人看过

七、人才引进政策

36.满编的事业单位,如要调入急需的优秀人才,可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增编,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特批专项编制后进人,然后通过单位自然减员予以冲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已满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7.在引进人才中获得有关省(市)、部(委)优秀专家光荣称号的,如仍从事对口专业技术工作的,由调入单位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申请,经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审核后上报省政府主管省长同意,由省政府下文授予海南省优秀专家光荣称号,纳入海南省优秀专家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38.海外留学人员来琼服务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人条件及实际情况、业务水平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39.经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确认并出具证明的海外留学人员在海南省服务期间,其本人及配偶、子女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其随行配偶、子女在本单位就业。教育部门应妥善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入学,在本省参加中考、高考的,按规定予以照顾。

40.三资企业、国外企业驻琼代表机构、乡镇企业、民办科研机构和私营企业所急需的科技人员,如持有所在单位和当地人事部门同意辞职证书的,可实行聘用制。各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给予保管人事档案。

41.调入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优秀人才,单位满编的,可超编进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指标已满的,可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申请专项指标。然后通过单位自然减员予以冲销。

42.引进的优秀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需要农转非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优先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由户口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安排好就读。

(2)配偶和子女户口不在海南的,在求职、入中小学就读、参加高考方面,可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3)本人属留学回国的,其随归子女在2年内参加高考、中考的,参照三侨子女入学规定给予照顾。

(4)优先解决住房问题,并给予一定数额的安家费。属调入的,如需购买自住的经济适用住房,每户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10万元。补贴资金由用人单位负担;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可从单位住房基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可从同级城市住房基金中解决。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房屋产权归个人。

(5)调入的博士后人员,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调入海南省工作的教授级、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经省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后,保留原待遇不变。引进留学回国的优秀人才,可按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免予外语考试;若在非集中评审时间内来琼工作的,可先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43.对留学回国的优秀人才,公安、外事部门应优先办理出入境手续,保证其来去自由。

44.鼓励境外科技人才和出国留学人员来琼工作,并保证其来去自由和个人合法收入汇出自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琼创办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的,享受本省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45.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小城镇投资兴办实业,经批准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已有合法自建房后,如有要求,可为他们需要照顾在小城镇落户的大陆亲属办理城镇常住户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才引进相关文章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四——进出口和边贸政策
    四、进出口和边贸政策26.海南省经批准有边贸经营权的企业,可通过东方市八所、儋州市洋浦(含白马井)两个边贸口岸,与越南的企业或其它贸易机构之间进行边境小额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凡出口本地自产的粮食等国家重点管理的商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每年根据上年度边境小额贸易出口情况、生产情况及供求关系等因素,专项给边境省、自治区下达一定数量的出口配额,并授权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发放出口许可证;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商品,如实行全国统一招标、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等的出口,仍按现行规定办理;出口国家实行配额和许可证管理的其它商品,一律免领配额和许可证。
    2023-06-07
    250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八——洋浦经济开发区政策
    八、洋浦经济开发区政策46.原则同意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的隔离管理。在实行有效的隔离监管措施后,开发区的进出口管理,以及进出口关税和代征产品税或增殖税的征免管理,除区内进口供应市场的消费类物资外,实行保税区的政策。47.开发区的产业政策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下,对国家产业限制的项目和行业,经批准可以在洋浦兴办。48.凡在开发区投资的企业或项目,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及投资额和企业类别,经开发区管理机构审批,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采取列收列支的办法,全额用于该项目基本建设和技术开发资金贴息,或作为政府对该项目的资本金投入。(1)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享受上述优惠。(2)投资额1—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之日起,4年内享受上述优惠。(3)投资额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产之日起,
    2023-06-07
    53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六——人员出
    六、人员出入境政策30.凡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者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外国人,到海南岛洽谈投资、贸易,进行经济技术交流、探亲、旅游,停留时间不超过15天的,可以在海南经济特区出入境口岸办理入境签证手续。31.海南对来琼的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德国、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俄罗斯、瑞士、瑞典、西班牙、荷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1个国家持普通护照5人以上的旅游团队15天内免办签证。32.在海南省注册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含民营科技企业)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因公出境,可授权省级产业主管部门办理政审手续。因公出境的,可办理1年内审批多次出境手续;户口在海南或在海南居住1年以上的,因业务需要出国或赴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事商务、培训等非公务活动,可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5年有效因私护照及一次或多次往返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33.临时来琼
    2023-04-24
    383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五——企业经
    五、企业经营政策27.投资者可以合资、合作方式在海南岛投资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可以独资经营专用设施,并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经营与上述设施相关联的各类企业和服务事业,实行综合经营。28.境外客商参股在25%以上的企业,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待遇。29.对在琼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提供以下优惠:(1)项目业主资本金到位后,计划、经贸等部门应积极推荐,争取有关金融机构提前介入并给予项目建设贷款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支持。经贸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海南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优先给予支持;(2)本省自产产品(含实际加工增值20%以上的产品)出口,除国家规定照章纳税商品外,免征出口关税;(3)大型项目用地可优惠出让,但其出让金不得低于取得该土地成本价格。对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较大的大型项目,政府也可将土地使用权作
    2023-04-24
    271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八——洋浦经
    八、洋浦经济开发区政策46.原则同意对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的隔离管理。在实行有效的隔离监管措施后,开发区的进出口管理,以及进出口关税和代征产品税或增殖税的征免管理,除区内进口供应市场的消费类物资外,实行保税区的政策。47.开发区的产业政策在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重复建设的原则下,对国家产业限制的项目和行业,经批准可以在洋浦兴办。48.凡在开发区投资的企业或项目,根据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及投资额和企业类别,经开发区管理机构审批,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采取列收列支的办法,全额用于该项目基本建设和技术开发资金贴息,或作为政府对该项目的资本金投入。(1)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产之日起,3年内享受上述优惠。(2)投资额1—5亿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之日起,4年内享受上述优惠。(3)投资额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产之日起,
    2023-04-24
    64人看过
  • 海南经济特区现行优惠投资政策之二——基本建
    二、基本建设政策19.对符合海南产业发展方向,不涉及政府投资或担保的新建、扩建项目,取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开工报告的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取消不需中央及省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开工报告、调整概算的审批,政府实行监督,如业主有违规行为,政府予以纠正;符合前述条件,投资规模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由业主向计划部门填写登记备案表;建设项目涉及报建、用地、融资、环境评估等所需立项文件,一律由业主编写提供,并直接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20.以下基本建设项目不需要行政审批:(1)城市供水设施项目;(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3)城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4)城市燃气设施(除燃气电厂、燃气主管网外)项目;(5)城市道路和桥梁隧道(除城市轨道交通、跨越大江大河的桥梁隧道外)项目;(6)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项目;(7)水库、引水供水工程、堤防、河道整治、灌区(含节水)、水土保持、
    2023-04-24
    39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人才引进是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无法完成人才引进工作,人才发展就无从谈起,因此人才引进是人才战略开展... 更多>

    #人才引进
    相关咨询
    • 珠海城区人才引进政策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28
      可以直接申请入户的情况包括:本市高等院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新生;本市学生就读大中专,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无单位录用;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未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伍,退伍后未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上级批准安置在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开,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配偶;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符合国家
    • 昆山人才引进有什么优惠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一、外地人才引进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 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 二、留学回国人才引进 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应届毕业生人才落户 1、就读时将户口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
    • 济南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4
      济南市引进人才等落户政策一、规定与条件 1、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层次管理人员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高级技师、高级技能师及配偶、未婚无业子女。 2、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或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
    • 南京人才引进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8
      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者40岁以下的本科毕业生,可以凭户籍申请、户口簿、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报告直接落户南京。
    • 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
      (一)土地使用权优惠。对从事农业、林业、牧业开发的企业,其成片开发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滩)土地租金返还80%;投资农业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外来投资企亚生产经营所需用水、电、通讯设施优先保证供应,水、电、通讯费按企业统一标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内客商来投资,购买自用住房,可视同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经济房同等待遇,并可优先供应经济房,根据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