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具备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具备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该具有如下四个要件:
1.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
劳动关系的标的是劳动给付行为,该行为的存在和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体力和智力,完成工作内容,创造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向用人单位让渡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提供了有偿劳动,从法律上形成一种劳动关系。劳动给付行为发生成为事实劳动关系的首要构成要件。
2.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两者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这是事实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和构成要件之一。
3.默认的意思表示
即在劳资双方之间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这种合意或是通过口头约定或是通过行为默认而成的,即劳资双方存在的从属关系的事实在客观上即等同于双方当事人间已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此才能在理论上保持一贯性并符合现实的情况。近来又出现了强化的默示契约说,认为在判断从属关系和意思表示成立时,要有更慎重的判断要素。即认定劳工是以雇主为对象,在雇主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雇主对劳工有职务安插配置权与惩戒权,并能在实质上决定工资额度,符合以上各项要素的事实的,才能判断劳资双方默认的意思表示成立。
4.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在事实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和规定的劳动标准,劳动者提供有偿劳动,两者之间存在概括的意思表示,或通过口头约定或通过行为默认而形成的。因此,从法律上看,事实劳动关系具备了主体、内容和意思表示3个要素,双方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只是未形成书面合同,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这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动法律关系之所在,也应是其构成要件之一。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有关形式劳动关系的类型有几种?
340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在实践中表现形式
440人看过
-
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是什么
116人看过
-
相邻权受损的典型表现形式
265人看过
-
公款私存的几种典型形式
465人看过
-
几种犯罪的既遂表现形式?
458人看过
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
劳资关系表现形式有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8劳资关系表现形式在我国主要就是劳动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工和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劳资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契约和团体协约而成立。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照劳动法律建立的以提供劳动和给付报酬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关系。
-
几种劳动关系类型是什么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021、根据是否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二倍工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责任。 2、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可以分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
不正当竞争的几种表现形式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51.混淆行为2.强制性交易行为3.行政强制经营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7.低价倾销行为8.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0.诋毁商誉行为11.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
侵犯名誉权的典型表现形式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2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
挂名股东有哪几种表现的形式?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由于自已的身份受到有关法规、政策的限制不宜公开,而借用他人身份设立公司。如在《公司法》修订前的实质一人公司却登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股东的大多属此种情况;二是实际出资人出于其他原因不愿公开身份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在实践中,被借名者大多是亲属、朋友或者在管理、产权等方面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与法人单位。2、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