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恶劣社会影响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10:41:46 137 人看过

渎职罪中恶劣社会影响的认定是:行为性质本身是否恶劣。行为本身是否能够引发恶劣社会影响。危害程度是否与重大损失后果相当。法律中对渎职罪明确了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两种损失后果情形,在其他特殊的渎职罪名中,也规定了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

一、强奸未成年人的具体赔偿标准是多少

未成年人犯抢劫、强奸罪的赔偿标准没有具体规定,要根据所犯罪行的社会影响是否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否巨大、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和精神健康的影响程度等方面来考虑。如果受害人遭受到人身伤害的,犯罪嫌疑人应该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以及因缺勤减少的收入,还有住院伙食补助和其他必要的营养费用。

二、渎职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渎职犯罪立案标准如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什么是渎职和失职

渎职和失职在字面意思是相近的,都是不尽职。在刑法中的区别仅仅用法不一样,渎职罪做为分则章节的总称,而失职罪和具体罪名相联系。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罪不是罪名,它是刑法分则罪名的一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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