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发生事故能否获得工伤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6:42:27 57 人看过

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理由如下:

1、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动和就业关系处理;

2、用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向退休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无法认定工伤

劳动者受到伤害,但是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无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夏季退休人员能否获得降温费?
    退休公务员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享有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2012〕89号)规定,防暑降温费的发放对象是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退休公务员早已退出工作岗位,不存在高温下工作,不属于发放范围。退休人员有高温补贴吗退休人员并不享有高温补贴。退休人员不属于领取高温补贴的人员范围。高温补贴是适用于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作业的劳动者,而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
    2023-07-02
    343人看过
  • 退休人员遭遇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获得误工费?
    退休后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从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两个方面考虑,没有年龄限制误工费的相关规定。能否主张误工费取决于受害人是否有收入来源,即在事故发生前,受害人是否有劳动能力,是否能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来源,而不是以年龄为判断标准。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按天数如何计算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
    2023-07-04
    172人看过
  • 工伤退休者能否获得经济援助?
    不一定。工伤补贴与退休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只是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劳动者退休后享受的是养老保险待遇,而工伤则享受的是工伤保险待遇,二者不同。六级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吗工伤6级伤残的可以享受工伤伤残赔偿待遇,如果有伤残金补贴的,可以到退休时终止,伤残津贴高于退休养老金的,将差额补足,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
    2023-07-01
    100人看过
  •  江苏工作人员退休后能获得多少退休金?
    江苏职工退休后死亡补贴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其中,在职人员及退休、退职人员的丧葬费为6000元,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16000元,企业退养人员为8000元。此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为1800元。江苏职工退休后死亡补贴包括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救济费。具体发放标准如下:一、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二、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以及退休、退职(含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16000元,企业退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调整为8000元。三、全市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的月计发基数为1800元。 江 苏 职 工 因 病 或 非 因 工 死 亡 能 领 多 少
    2023-09-05
    292人看过
  • 退休员工能否获得原单位的赔偿?
    员工退休单位有补偿。男年满六十岁,女年满五十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即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办理退休手续,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仍属于用人单位职工,应当享受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和额外经济补偿。女员工退休年龄是多少?女性法定退休年龄是50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的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就可以退休。但是有些特殊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像从事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以及身体有伤残的可以提前退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
    2023-07-19
    424人看过
  • 一旦发生事故,如何获得工伤鉴定
    发生事故时,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当员工发生事故时,从快速拿到工伤申报单到完成鉴定,所有程序都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因此了解申报步骤非常重要,首先,我们需要鉴定劳动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就要查明实际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就业过程中,有劳动关系也有无劳动关系。在工伤方面,如果是劳动关系,职工的工伤,属于无过错方,需要在一年内认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企业往往与职工发生劳动关系,这就是所谓的雇佣关系。一旦发生事故,就要分清过错的大小,最让人担心的是,双方都没有办法找出不合格企业的问题,这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也使得这些无良用人单位得不到惩罚,用人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核,最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的,需要鉴定伤残等级,工人可以得到残疾辅助设备的费用。另外,停工期也需要确定如果受伤员工有工伤
    2023-05-07
    435人看过
  •  退休人员能获得丧葬费吗?
    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的丧葬补贴和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以及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生活救济费。企业为退休员工提供的丧葬补贴,是针对员工在退休后过世时提供的补助。员工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方可退休。家属在员工过世后,根据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费。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的发放标准是什么?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是针对突发事件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死亡或者受伤的人所发放的两种救济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24-01-24
    204人看过
  • 工伤事故中员工有责任能否获得补偿
    一、工伤事故中员工有责任能否获得补偿能。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通俗地说,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劳动者被劳动保险部门确认为工伤的,就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论劳动者是否有过错,是否有责任,都不减轻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二、什么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
    2023-06-17
    249人看过
  • 即将退休的职工受伤能否获得工伤待遇
    即将退休的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即将退休的职工能否获得工伤待遇?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典案例李某今年60岁,1月中旬即将办理退休手续。去年夏天,李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休息了6个月。某区劳动局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李某发生的交通事故为工伤事故。后经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了伤残鉴定结论,级别为10级。经查明,用人单位给李某缴纳了社会保险,双方劳动关系于去年12月已解除。问李某能否获得工伤理赔款?具体的工伤理赔款是多少?该如何获得赔偿?律师意见一、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之前,办理完毕工伤理赔手续和走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机构不理赔的工伤赔偿款。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李某必须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到
    2023-03-30
    90人看过
  • 用人单位组织离退休人员外出疗养、旅游期间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
    离退休人员在单位组织的外出疗养、旅游途中发生意外伤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理由是:(1)从工伤保险的对象看是职工而不是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制度是对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工伤保险的对象是在职职工,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离退休人员已不在生产、工作岗位,不属于工伤保险的对象;(2)从工伤保险的范围来看离退休人员外出疗养、旅游属休闲活动而不是因工作原因,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围。不符合条例规定应当认定工伤为工伤的七种情形。所以,离退休人员外出疗养、旅游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2023-06-10
    312人看过
  • 退休工人发生工伤事故,工资由谁支付
    退休工人出工伤事故是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招聘已达到法定年龄法定年龄,或者已经接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在雇佣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情况下,招聘者已经以项目保险等方式支付工作保险费的情况下,应该适用工作保险条例,享受工作保险待遇。退休工人发生工伤事故,招聘公司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赔偿。招聘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金,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上海退休工人工资怎么算退休工资就是常说的养老金,一般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
    2023-08-05
    169人看过
  • 退休的保育员是否还能获得工资收入?
    不会有国家补贴。保育员不属于教师,即使有教师资格证也不属于教师岗位。没有应聘为教师岗位,未在教师岗位上退休,按照国家现有的关于职教幼教待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有关政策的规定,并不符合国家补贴范围。保育员指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及其他保育机构中,从事儿童基本生活照料、保健、自理能力培养和辅助教育工作的人员。他们在幼儿的发展中扮演着照顾者、教育者等多种角色,对幼儿的身心健康、行为习惯以及个性、情感等各方面均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也是十分值得尊敬的职业,但确实不在津贴范畴。保育员年终工作总结保育员的工作与每个幼儿息息相关,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作为保育员都应时刻去关心、照顾他们。如:在生活上、饮食方面等。这学期我们通过各种活动,使幼儿在各方面的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会自己吃饭、自己脱衣、脱鞋等,并知道不随便乱扔垃圾,不大小便在身上,手脏了要洗手等。但个别幼儿还肯独立吃饭、上厕所,如:冯*祺上
    2023-07-02
    284人看过
  • 退休工人患工伤是否能申请认定
    一、退休工人患工伤是否能申请认定退休人员不属于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对象,所以退休人员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出具的查询证明;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2023-12-06
    196人看过
  • 员工因被辞退而是否能获得带薪休假?
    公司员工被辞退的情况下,肯定是没有年假的。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被辞退怎么赔偿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及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2023-07-17
    111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母亲在退休后返聘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退休人员是否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19
      退休后再返聘的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了,单位也不需要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自然也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你母亲与单位的关系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现在不能要求按照工伤赔偿,但是可以按照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要求单位支付发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
    • 达退休年龄人员发生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可以认定为工伤,否则不可以。 2.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能够缴纳工伤保险,说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适用工伤的相关规定。 3.风险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
    • 退休人员返聘是否能获得退休补助?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你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单位对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
    • 退休人员能否获得误工费索要函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8
      受害者受到人身损害,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受害者因伤害而发生障碍的,增加生活上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失去劳动力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者的生活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者也必须赔偿。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除了应根据救治情况赔偿本条第一项
    • 离退休人员取得了退休工伤保险待遇后,事故伤害能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3
      一、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 该处理意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