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裁量权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22:10:24 324 人看过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充分考虑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行政裁量权基准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

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要综合考虑行政职权的种类,以及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法律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应确属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要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类别、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近事项处理结果要基本一致。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律师补充:

对同一种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幅度,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对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条件只有原则性规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

要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显失公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发挥行政处罚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作用。对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当事人的批评教育,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显失公平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
    一、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范围一般是针对行政行为可以自由裁量行政纠纷。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国家赋予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有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力,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多个方面。《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的是什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民,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在行政处罚的幅度内,根据处罚的情况,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为了防止处罚人员滥用这个权利,因而对其是有限制规定的: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2、要有正当目的的存在;3、给予的处罚需要跟违法情形相适宜。一般行政内部是有具体的规章限制其自由裁量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
    2024-02-05
    117人看过
  • 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哪些规定?的基本情况,根据法律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原则,在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基础上,对案件事实或法律适用作出判断的自由裁量权,或者在各种法律解决方案之间做出合理选择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明确规定。例如,《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证人出庭作证是必要的”,这是法官自由裁量权基本特征的体现。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权力。自由裁量权是一种行使司法权的权力,因此诉讼之外的所有权利都不是司法权,也不是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法官处理案件的权力。法官的独立审判是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先决条件。自由裁量权的主体只能是承办案件的法官,包括参与确定案件审理结果的唯一法官、合议庭成员和审判委员会成员。自由裁量权是处分当事人权利的权力。自由裁量权是一种决策权,其处置对象是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或诉讼权利。它不包括法官为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而行使的与司法权有关的权力和职能,如
    2023-05-07
    194人看过
  • 行政裁量对于行政行政管理有什么必要
    行政管理,特别是现代行政管理,行政权的行使是与行政裁量密切相联系的。韦-德指出,“现代政府管理要求尽可能多且尽可能广泛的裁量权,议会法案起草者也竭力寻找能使裁量权变得更为广泛的新的措词形式,议会在通过这些法案时也无意多加思量”。但这是为什么呢?为什么行政权的行使总是与行政裁量密切联系?议会法律为什么要授予行政如此广泛的裁量权呢?行政裁量对于行政权的行使是必需和必要的吗?对于行政裁量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我们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点:其一,行政管理事务的无限性与法律的有限性的矛盾使然。行政机关每天要处理大量的有关国家经济、社会、文化等广泛的事务,这些事务有的涉及政策选择,有的涉及规划设计,有的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等等。这些均需要执法者不断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而决定行为路径和行为方式。显然,法律不可能事前对这些事项完全加以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可能事前对之都给出准确界限和确切的行为规范,法律不得不赋予行政机
    2023-06-02
    300人看过
  • 裁量基准行政判决规定有哪些
    一、裁量基准行政判决规定有哪些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具体如下:1.是可以免于行政处罚的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初犯,是否在两年内没有被追责以及其他法定情节。2.是从轻或是减轻的标准,主要是看对方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有效弥补,是否是受他人胁迫以及其他法定情节。最后是从重标准,主要是看其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或其他法定情节。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4.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仅为正当目的。5.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法的目的。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什么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
    2024-01-25
    316人看过
  • 行政裁量权的规定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一、行政裁量权的规定中应当遵守的规则有哪些?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裁量权应当遵守下列一般规则:(一)符合法律目的;(二)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偏私、不歧视;(三)考虑相关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四)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得与所保护的法定利益显失均衡;(五)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以外,处理相同行政事务的决定应当与以往依法作出的决定基本相同。二、怎样规范和控制行政裁量权?法律(软法与硬法)规制行政裁量权的基本途径和方式有六:其一,通过法律程序规制行政裁量权的行使。法律程序是规制行政裁量的重要手段。程序包括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法定程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程序。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无疑首先应遵循法定程序,在某些问题无法定程序或法定程序不明确、不具体
    2024-01-04
    498人看过
  • 有关行政规定
    会计账簿
    《会计法》第四十四条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四十五条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对于故意销毁会计账
    2023-08-17
    72人看过
  • 关于刑事速裁程序有何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告知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规定,询问其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对人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申请。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辩护人,也可以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通知可以采用简便方式,但应当记录在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可以集中开庭,逐案审理。公诉人简要宣读起诉书后,审判人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事实、证据、量刑建议以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
    2023-05-06
    313人看过
  • 重庆规范运行行政处罚裁量权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重庆市工商局把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下功夫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范围以及标准、尺度,确保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修订后的《规则》共27条,主要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概念,行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原则,行使处罚裁量权应当综合考虑的因素,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概念和情形,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罚款幅度的规则,对违法行为具有多种违法情节和同一违法行为触犯多个法律规定时的处罚裁量规则,部分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情形以及处罚裁量审查、审批、监督程序等。新《规则》有三大变化:一是不以单处并处论轻重。重庆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过去一般认为如果法律规定了两种以上处罚罚种可以并处时,选择较轻的罚种予以单处就属于从轻,选择两种以上的罚种并处则属于从重。这种重罚则并处、轻罚则单
    2023-04-24
    441人看过
  • 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裁决的规定是什么?
    一、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裁决的规定是什么?行政裁决处理的是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和补偿争议、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合同纠纷等一般民事争议不属于行政裁决的受理范围。例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包括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包括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此外,还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裁定、水事纠纷裁决等。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什么?《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根据行政强制措施权限内容的不同,明确规定了4类行政强制措施,并设定了一个兜底条款,即“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在实践中,行政强制措施手段多种多样,可以分为限制人
    2023-04-13
    123人看过
  • 民诉法关于侵权行为地有何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侵权行为地作出了如下规定:侵权行为地一般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民诉法关于侵权行为地有何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2022-07-10
    295人看过
  • 如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
    一、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需遵循以下原则1、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公正,就是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公心,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善意,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出于善良的意愿,不是图报复;合乎情理,就是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合乎人们的正常思维,是出于一个正常人的通常考虑而做出的行为。要符合客观实际,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几分钟内完成。2、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目的要正当。正当目的,是针对非正当目的而言的。非正当目的,是指出于私利等非正常的考虑。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3、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合乎立法的宗旨。任何一部行政法律文件的制定,尤其是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都有一个基本的目的即让行政相对人的行为符合法律规范所设定的基本要求,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从而创建和谐法制社会。自
    2023-04-29
    243人看过
  • 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有何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监督事项,可以直接进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下列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职责:(一)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二)受理有关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三)依法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四)宣传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一)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决算情况;(三)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等银行账户开立、使用和管理情况;(四)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情况;(五)社会保险服务协议订立、
    2023-05-06
    161人看过
  •  2020年关于侵权行贿罪量刑的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一个被指控为行贿罪的人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如果行贿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让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能会被判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需支付罚金。如果情节严重程度再上一层,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某人因被指控为行贿罪,可能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需支付罚金。若行贿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或者让国家的利益遭到重大的损失,则可能被判处5年到10年的有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倘若情节严重程度再上一层,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同时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行 贿 罪 量 刑 标 准 是 什 么 ?行贿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的行为。我国《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定非常严格,量刑标准也较为复杂。根据行贿罪的不同情况,刑罚也会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行贿罪在《刑法》中分为两个档次:1.
    2023-09-12
    370人看过
  • 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第一条为保证各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自由裁量权,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范围内,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违法后果、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或作出不予处罚的权限。第三条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规则。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以法律为依据,做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因
    2023-04-18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显失公平是指不具备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但行为人单方面获取暴利,依照行为当时的情形,社会公认为重大不公平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 更多>

    #显失公平
    相关咨询
    • 关于行政裁定的程序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0
      行政裁决是解决行政纠纷的常用途径。行政裁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1。申请。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或者双方向人权行政机关提出解决纠纷的请求。2、立案。行政裁决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查。3、通知。行政机关立案后,应当通知民事纠纷的申请人和另一方,并要求另一方提交有关材料。4、辩护。民事纠纷当事人收到裁决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辩护书和有关证据材料。5、审查。行政裁决机关收到辩护书后
    • 行政处罚裁量基的相关规定都有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8
      办法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包括法律依据、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和处罚种类、幅度,应当对五个方面内容作出细化、量化规定:可以选择处罚种类的,列出选择处罚种类的裁量情形;有处罚幅度的,列出2至3个裁量阶次,处罚幅度较大的,可以列出3个以上的裁量阶次;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等违法情节仅有原则性规定的,明确裁量情形;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明确单处或者并处的裁量情形;依法应当明确的其他情形
    •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的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由于涉外仲裁裁决是基于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仲裁协议的约束,将纠纷提交仲裁而产生的,所以,对于具有终局效力的仲裁裁决,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就带来了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涉外仲裁机构不是国家的审判机构,这决定它对仲裁裁决这一法律文书没有执行的权力,对裁决的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因此,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时候,对方当事人只能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
    • 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如何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4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撤销其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关于行政裁定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1
      行政裁定书强制执行期限为一年,如果申请人是行政机关的话,那么一般申请日就是为六个月;而对于超过了期限如果想要在申请的话,那么法院将不会再受理,但对于特别的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