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靠加强监管难于解决经济适用房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0:00:09 177 人看过

8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司司长侯淅珉接受采访,回答经济适用房等热点问题。

侯先生严厉批评经济适用房目前存在的一些违规现象,肯定了经济适用房的作用,对于经济适用房存在的违规、牟利等现象,表示要加强后续监管。

这样的回答难于解答人们对经济适用房的疑问,作为主管部门的官员,在指出问题的同时,也没有提出对症下药的药方。侯先生认为,经济适用房违规出租是因为部分主管部门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不重视、不到位。同时,这与各地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人员严重不足密切相关。请问,如何才能让主管部门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重视、到位?

按照2007年建设部、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目前经适房管理中心通常都是房地产管理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这样的部门有钱有权当然不缺人,请问要配备多少人员,经济适用房才能得到有效的管理?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管理,主管部门责任何在?

对于经济适用房不经济、不适用的问题。侯先生认为,是经济适用房定价体系存在缺陷,而部分经济适用房购买者既得不到银行贷款也没有购买能力。

这不是经济适用房不经济、不适用的关键。以往一些经济适用房突破了单套面积60平米左右的界限,并且按照市场价略有下浮进行定价,甚至在广州等地被弃购的经济适用房成为楼市火爆的风向标。经济适用房享受了许多财税优惠政策,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第二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远远突破了3%的利润率,如近期曝光的石家庄市经济适用房既突破利润底线也突破面积底线。当地一些申购者认为,按照石家庄市物价局《石价宅字(2009)经济适用房住房价格批准书》,安苑二期容积率为2.5,每亩地价约为150万,财务成本按6%计算,政府收费部分按每平方米100元计算,其项目全部成本约2280元。其中,土地费用每平方米900元,建安成本每平方米1000元。而目前均价为2680元,项目利润为17.5%.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请问,当监管者与地方政府谋求土地和经济适用房的利润时,谁来监管监管者?光靠配备人员就能够解决顽疾吗?

最后,也是最棘手的是,在经济适用房中存在的普遍贪腐。如将经济适用房用地擅自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是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大部分的做法是分期开发,一期是经济适用房,后期更改变成商品房。这个现象特别是在三线城市屡见不鲜。郑州新区的经济适用房最后竟盖成了别墅,五个部门一年时间管不住如此招摇的违规行为,到底是管不了,还是不想管?再如武汉市的经济适用房摇号连号丑闻,是工作人员从中做手脚,如何严惩?

说到底,经济适用房是个非公益非市场的怪胎,这在法治和市场均不完善的环境下,很难根治。靠加强监管、靠增加工作人员解决这一顽疾,并不现实,当然,如此解决问题对于增加住建部的经费与人员是有利的。经济适用房是一个虚幻的保障假象,是到了戳破的时候了。

本文来源:云南信息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适用房相关文章
  • 经济适用房买卖税费问题
    买卖经济适用房的税费如下:1、卖家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城市建设维护费。2、买家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印花税;契税。一、10万元的车库过户费多少10万车位过户费在三千元左右。如果是个人的车位过户,税费如下:卖方税,个人所得税交易差价20%。增值税:合同交易差价的5%。土地增值税:合同交易差价的5%。买方契税:合同交易价格的3%。双方税,印花税:按合同转让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二、房屋遗产继承交税多少?目前我国没有遗产税,所以因继承房屋所需要缴纳的税费是最基本的印花税及工本费。一般包含下列:1、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一定的登记费、和权证印花税组成。2、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三、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是否要缴税直系亲属赠与房产要交如下税费:1、附加税。此种税
    2023-04-03
    407人看过
  • 八问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
    一、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高价转让,有无具体规定?市民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后,住宅便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上市交易。我市在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证明中,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面积和商品住房价格面积,上市出售时,补缴土地出让金,而且这个家庭今后不再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我市即将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对有关经济房交易的范围、方式等将作出新的规定,严禁炒卖经济适用房。考虑的方案一是规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在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二是经济适用房在转让时,只能卖给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二、有市民反映,目前部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过高,今后有没有相应的办法?目前我市实行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属于事后管理,开发商在项目完成后,向物价部门申报,然后由物价部门和国土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实行的是政府审批、社会公示的程序来确定价格。今后将考虑改变这一模式,初步设想的一种办法是,政府根据土地成本等因
    2023-04-22
    43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房住房销售管理的意见
    各有关单位:根据《无锡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拆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为更好地开展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1、在国有土地上实施的重点建设工程和低洼地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中,采用以区位基准价和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的方法,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2、2003年8月1日以后审批核发的拆迁许可证项目的被拆家庭,符合《无锡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出售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仍按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办理,其它被拆迁人按《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可申请购买被拆迁房屋同等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超出原拆迁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3、一张购买经济适用房登记凭证(或拆迁补偿协议书)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与被拆迁同住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直系亲属,户口在被拆迁房屋内且无他处住房(租住私房除外),并符合购买经济适
    2023-04-22
    440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的问题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须采用家庭全名制,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体条件为: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区户籍满5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具有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申购人在市区工作满一年的省部属、市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取得市区暂住证且工作满8年的(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时间为准),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外来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除外)。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优惠购房(包括集资建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廉租房保障对象由城镇最低收入家庭调整到城镇低收入家庭,每家庭户建筑面积1人户按16平方米,2人户按30平方米,3人户按40平方米,4人以上户按50平方米认定。具体条件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长期居住中心市
    2023-03-15
    432人看过
  • 如何解决经济适用房纠纷
    发生经济适用房的相关纠纷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处理。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纠纷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一、合同经济纠纷怎么处理?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合同经济纠纷一般可以作如下处理: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可以向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
    2023-04-10
    18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常见问题集锦
    问:我公婆和三个儿子一起造了一套私房,产权是公公的名字,现有孙子的户口和小儿子一家三口的户口,公婆的户口也在里面,孙子现在已满18周岁,如房子拆迁,孙子能买经济适用房吗?答:被拆迁人的同户直系亲属,年满18周岁且他处无住房,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根据你们的情况,你公婆作为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小儿子一家和孙子名下都没有住房,也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问:我和我妈妈的户口在一起,我们住的是公房,现在要拆迁,且我名下无房,我们可以买两套经济适用房吗?答:如果你父母没有享受超过65平方米的房改房,那你和你母亲都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问:我公公和我丈夫各有一张经济适用房的认购证。由于经济原因想把两张证合并购买一套住房。这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谁?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我和我丈夫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只写我和丈夫的名字?答:两张认购证合并购买,被拆迁人的名字必须全部写在房产证上,房屋
    2023-04-22
    28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销售价格和套型面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公示、轮候、配售等环节。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申请和... 更多>

    #经济适用房
    相关咨询
    • 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怎么解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3
      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是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是需要符合首次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的条件。经济使用住房也可以赠与,但是必须在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起满5年之后才可赠与。 经济适用房继承的政策有哪些? 因为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性质,所以在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时候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而关于经
    • 关于经济适用房质量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9
      经济适用房不会像一般人所说的,既然价格比较低,它的质量很难保证。因为建设经济适用房,政府在其中起了关键的指导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这个项目先是政策上的优惠,另外对整个工程质量有比较高的要求,确保给消费者提供的这种保障住宅有好的质量。所以购房者可以放心,经济适用房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 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6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补价后房子就成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经适房,房产证不会再有“经济适用房”字样;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税费:个税=差额*20% 90平米以下,契税=网签价*1% 90平米以上,契税=网签价*1.5%
    •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问题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19
      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目前经济适用的出售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要居住满5年,就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之后按照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另一种就是指经济适用房未能够居住满5年,这样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是不能够按照市场价格出售,出售经济适用的业主不能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规定是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居民或者是家庭购买亦或者是政府收购,相对来说是不合理的。
    • 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如何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
      (四)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城市,可以适当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范围。 (五)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六)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审核责任,确保配售过程公开透明,配售结果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委托开发企业、中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