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如何设立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5:22:30 126 人看过

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而进行的地役权设立登记。

1、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2、办事程序:

(1)、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测绘窗口进行测绘;

(2)、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抵押预告登记窗口交验证件及所需材料,办理登记受理手续;

(3)、申请人到登记大厅收费窗口缴费;

(4)、按领证单领证日期持身份证、领证单到产权登记大厅发证窗口领取地役权登记证明。

3、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非住宅8元/㎡。

4、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

(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

(五)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地役权的抵押: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七)地役权的变动:

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

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已登记地役权转让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第一百六十九条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登记证明;(四)证明地役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地役权的涵义(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
    2023-06-15
    397人看过
  • 如何进行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
    集体土地有两大方面,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而集体建设用地则包括农民宅基地、集体公益性用地(如村集体管理用房、养老设施、道路等),以及村办工厂等用地。而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而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相对应的组织或农户个人是有使用权的,确权就是要明确其使用权。集体土地的流转中,最前提和基础的就是产权明晰,也就是先要完成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发证就是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只有经过确权登记的集体土地才能合法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登记是怎样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
    2023-08-15
    251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设立还是登记对抗
    需要分情况来看,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或者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设立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话,那一定是登记设立。一、登记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转让、抵押。(2)荒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注意耕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抵押。(3)乡镇企业用地连同乡镇企业用房的抵押。(4)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及抵押,在建房屋的抵押。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有:(1)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的转让不存在登记问题,因为地役权的转让具有从属性,随需役地或供役地的转让而转让;(2)土地承
    2023-03-05
    119人看过
  •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地役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例如,甲乙两块承包地相邻,甲为了节省时间,使自己通行方便,想借用乙的承包地通行。于是,甲乙约定,甲向乙支付使用费,乙允许甲通行,为此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在乙的承包地上设立了通行地役权。此时,乙地称为供役地,甲地称为需役地。地役权的设立以地役权合同生效为条件,如果地役权人或者供役地权利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房屋上设立地役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地役权合同;(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五)其他必要材料。
    2023-06-15
    84人看过
  • 如何查询退役军人登记地点?
    这个没有特别明确的固定地点,一般是直接去县区民政局优抚办或者新成立的退伍军人办公室或者每个街办社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需本人现场登记,登记人如果不在户籍地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异地采集,反映人与居住地街道沟通。退伍兵政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2023-07-05
    117人看过
  • 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
    一、地役权是怎么设立的地役权的设立如下: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哪些办理地役权登记需要注意: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4.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
    2023-04-30
    83人看过
  • 地役权登记办理指南
    1、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2、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3、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等等。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地役权采登记对抗主义的理由主要有:“地役权主要发生在两个权利人之间,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在发生第三人侵害土地权利的情况下,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侵害,不涉及地役权的侵害,即使不登记,也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属”,且“大量地役权发生在农村,发生在设立了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和农村私有房屋上,而我国农村尚未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农村里地役权80%-90%都是不登记的,为方便群众,减少成本”,“通过确认土地之上的各种物权实现土地的高效率利用”。乍看上去似乎说得很有道理,然而地役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在法理上始终是行不通的。首先,一个不
    2023-07-05
    263人看过
  • 泉州地役权登记材料
    办理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现场签名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1份5、地役权合同原件1份6、地役权变更的材料:(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2)需役地或者供役地的面积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和宗地界址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3)共有性质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4)地役权内容发生变化的,提交地役权内容变更的协议7、地役权转移合同原件1份8、地役权消灭的材料:(1)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提交地役权期限届满的材料;(2)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提交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的材料;(3)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提交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的材料;(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效
    2023-05-10
    123人看过
  • 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地役权采登记对抗主义的理由主要有:“地役权主要发生在两个权利人之间,一般不涉及第三人,在发生第三人侵害土地权利的情况下,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的侵害,不涉及地役权的侵害,即使不登记,也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属”,且“大量地役权发生在农村,发生在设立了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和农村私有房屋上,而我国农村尚未建立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农村里地役权80%-90%都是不登记的,为方便群众,减少成本”,“通过确认土地之上的各种物权实现土地的高效率利用”。乍看上去似乎说得很有道理,然而地役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在法理上始终是行不通的。首先,一个不具有对抗效力的地役权,和因地役权合同所生的债权并无实质差别。在当事人之间就相互的不动产利用达成协议而没有办理登记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创设了以一方的不作为或者容忍义务为标的的债权债务关系。“它本质上是一种债的关系,只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其内容也是给付而非对他人之
    2023-06-15
    255人看过
  • 地役权合同登记须知
    地役权合同
    首先是地役权登记的登记对抗,而不是登记效力。地役权在地役权合同生效时成立,而不是在登记时成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要求双方自愿申请并提供地役权合同。第二,当事人申请地役权登记时,地役权和地役权的权属状况,特别是地役权的权属状况应当明确无异议,当事人应当提供地役权和地役权的土地权利证书。三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第四,地役权登记可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无需报请政府批准。(5)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记载在土地登记簿和地役权、准地役权的土地权证上,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在地役权档案和地役权准地役权档案中。第六,地役权与被地役权属于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地役权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地役权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
    2023-05-02
    232人看过
  • 地役合同不登记不享有地役权吗
    一、地役合同不登记不享有地役权吗地役合同不登记也是可以享有地役权的。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例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他人手中取得位于市中心广场附近一块土地使用权,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了高层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前面有一所学校乙,为了防止乙今后建造高楼挡住自己的观景视野,甲以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补偿费为代价,与乙约定:乙在30年内不得在校址兴建高层建筑。合同签订后,双方没有办理地役权登记。1年后学校乙迁址,将房屋全部转让给房地产商丙,但乙未向丙提及自己与甲之间的约定。丙购得该学校后就建起了高层住宅。甲要求丙立即停止兴建,遭到丙的拒绝后,甲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法院不能支持甲的主张。因为本案中甲乙双方虽然订立了地役权合同,但没有登记;乙转让土地又没有告知丙该土地上设有地役权,丙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只能基于合同
    2023-05-06
    119人看过
  • 宅基地上能否设立地役权
    宅基地上能设立地役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三条【地役权合同】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权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地役权属于所有权吗?地役权不属于所有权,属于用益物权。《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六条【地役权人的义务】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二、地役权能否设置为永久
    2023-06-20
    386人看过
  • 新设合并新设公司如何申请设立登记
    吸收合并中,接受公司是已存在的公司,这不同于新设合并,合并后其继续存在,主体不发生变化,但资产规模会相应扩大,而转让公司的股东可能是得到价金支付的,也可能是在按取得或交换取得接受公司的股份成为投资者。法律咨询:新设合并新设公司申请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律师回答:(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3)公司章程;(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在《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相应的位置);(8)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任职证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9)公司住所证明;(10)合并各方股东会
    2023-06-22
    233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
    抵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由于具有诸多的优点而被广泛采用,成为目前我国最普遍、最活跃的一种融资方式。对于抵押权设立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应如何进行区分?我们可以从两者的定义及本质特征来进行区分。抵押权设立登记是指根据抵押当事人申请,登记机构依法将抵押权设立的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的变更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权主体(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不发生改变,只是抵押权的客体和内容发生变化(例如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等),将抵押权变更登记事项记载于抵押登记簿的行为。在登记实践中,需要办理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抵押权人的名称、地址发生改变而发生的房地产抵押权变更,例如抵押权人公司改制、更名等情形;抵押物的地址、面积发生改变:抵押权内容发生改变,包括抵押权顺位变化、抵押权存续期变化、抵押范围变化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均存
    2023-06-10
    6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地役权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8
      地役权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所有权证》 (4)、公证后的地役权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
    • 南京市地役权登记效力如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4
      地役权的登记效力是可靠合法的,只要按照相关法律,经过合法流程登记即为有效。 一、地役权申请登记程序: 申请——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审核制证——收费发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地役权登记应提交资料: 1、该市地役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3、南京市房屋地役权合同(二楼商务中心取示范文本); 4、房屋权属证书; 5、其它证明材料; 6、委托书(供役地权利人不到场时须
    • 如何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4
      关于如何办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问题一般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4、质权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
    •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设立还是登记对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6
      需要分情况来看,无论是登记对抗还是登记设立都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设立,如果是原始取得的话根本就不是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探讨登记对抗和登记设立根本没有意义。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因为买卖、继承、赠与宅基地上面的住宅而获得,或者因为继承住宅而取得,那么这个也不是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讨论登记设立和登记对抗也同样没有意义。如果是因为买卖、赠与住宅而一同获得宅
    • 地役权登记的内容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5
      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围,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