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诉讼案件标的是否可以更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4 10:10:07 283 人看过

集体诉讼案件标的可以变更,不管是提及类型的案件,在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开庭审理之前,都是可以重新委托律师,结合实际情况,书写诉状之后向法院提出更改诉讼标的请求。1、诉讼费: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的。2、律师费:律师收费是按照律师委托协议执行的。通常在委托协议里面会列明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代理费的收取,如果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固定格式,肯定是规定依然全额收费。所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当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可以按照多少比例退回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是一种服务,是服务,就可以协商,按照服务质量和效果,来支付报酬。

集体商标的法律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1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商标相关文章
  • 诉讼案件当中变更诉讼标的
    诉讼案件当中,是不可以变更诉讼标的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变更之诉,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变更或消灭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离婚之诉,诉讼标的是现存的夫妻关系。诉讼标的与标的物不同,标的物是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所指向的对象,是其具体物质形态。在分割财产之诉中,诉讼标的是财物的产权,诉讼标的物是财物本身,或是物品或是一定数量的款项。非财产权益之诉有诉讼标的,不一定有标的物。一、因素区别(1)诉讼请求,是用来准确又简洁地表示请求审判的原告的主张;原因事实,又称为诉讼理由,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保护所依据的案件事实。(2)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
    2023-06-24
    295人看过
  • 更改招标合同主体是否可行
    经过招标的合同能变更合同主体,但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这样是否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保险合同主体变更保险合同的主体变更包括投保人、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
    2023-07-06
    358人看过
  • 民事诉讼可以集体诉讼吗
    可以的,可以到法院进行集体起诉,只要符合集体诉讼的条件,法院会立案受理的。一、女方能够单方面离婚吗女方可以单方面离婚。女方当事人想单方面申请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材料,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离婚案件后,法院应当对双方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进行具体判断,确认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夫妻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二、怎样撤销离婚申请要带什么证明具备撤销离婚诉讼条件的,可以起诉解决,与正常的诉讼程序一致。起诉、法院送达传票、提交证据、开庭等等具体程序。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那一般情况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呢(一)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
    2023-03-28
    155人看过
  •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否可以更改
    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更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签订偏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的条款,特别是实质性条款,是不允许更改的。一般来说,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是不能变更的,这在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为了更好地履行合同,我们必须依法处理。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清楚地理解它。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2023-05-31
    72人看过
  • 案件仲裁后是否可以诉讼
    案件仲裁后一般不可以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协议确定了案件的惟一仲裁庭。但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4-22
    293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是否可以随意更改?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农村土地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由于我国农业人口较多,有的地方一个村的地理面积较大,因此可能会在一个村内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如生产队或村民小组,也就可能出现村内的土地属于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分别所有的情况。但由于我国宪法规定了土地的公有制结构,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轻易变动的。虽然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只是进行经营和管理,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权力。改变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并履行特定手续。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特别强调在发包土地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
    2023-08-13
    350人看过
  •  可否更改合同诉讼时效?
    根据我国诉讼时效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我国的诉讼时效制度,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时,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素材,关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
    2023-11-11
    54人看过
  • 集体诉讼标的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集体诉讼费用的多少是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大小、以及其他诉讼费用大小而决定的。有时候诉讼费用的确使诉讼人耗资巨大,但是当不能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时还是应当勇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所以不同的案件性质诉讼费用的多少是不一样的,但是整体来说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二)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
    2023-06-26
    208人看过
  • 非集体成员是否可以使用集体商标?
    不可以,集体商标只允许其注册人所属成员使用,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准许其组织成员使用时只须按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不必签订许可合同;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时必须签订许可合同。集体商标具有以下特征:1.集体商标的所有权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属于集体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此点与一般商标不同。2.集体组织是否具有生产、销售商品的能力或提供某项服务的能力均不影响该组织申请集体商标,并取得专用权,此点也与一般商标不同。3.集体组织通常不得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组织内的各成员使用,此点与证明商标相同。但二者的主要不同点是,集体商标的使用人只局限于特定组织的成员,而证明商标的使用人可以是符合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所有人。集体商标的各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使用集体商标时必须按照共同制定的章程,必须符合使用集体商标的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虽然集体组织本身不使
    2023-06-27
    78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集体诉讼是什么
    集体诉讼是指,多数成员彼此间具有共同利益,因人数过多致无法全体进行诉讼,得由其中一人或数人为全体利益起诉或应诉。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集体诉讼案件时,有采取代表人代表立案的形式,也有采取个人单独立案再合并审理的形式。集体诉讼案件关系到一方区域的稳定,因此,对待集体诉讼案件,审理机关应当尤其谨慎,及时高效的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或作好双方的调解与和解工作,不得懈怠拖延。一、集体诉讼制度特点集体诉讼制度的最主要特点在于,除了首席原告外,其他受害者都不需要直接参加诉讼,甚至都无需知道有这样一个诉讼案的进行。一旦赔偿额确定,各个受害人都会按照比例得到赔偿额。并且,任何不愿参加集体诉讼的成员必须亲自申请退出,否则就算是自动参诉。这样打一个官司,就不需要很多人参与,律师只需要和首席原告交涉就可以了。这样就极大地降低了协调成本。其次,集体诉讼的另一个特点是,集体诉讼是胜诉才收费,或者叫“诉讼
    2023-06-19
    257人看过
  • 集体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是否可以撤回
    一、集体案件强制执行的申请是否可以撤回强制执行可以撤销的。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执行申请人需要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书,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然后终止强制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准备强制执行所需的材料都有哪些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带六种材料,分别是:1.执行申请书;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
    2023-10-19
    332人看过
  • 非农业可否更改集体土地使用证?
    不可以,农村转让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仅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部成员。《土地管理法》1、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民集体土地可否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项目?国家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除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以外,农民集体农民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得擅
    2023-08-15
    135人看过
  • 立案案由错误,是否可以更改判决?
    立案案由错了判决可以变更。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例如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定为借款纠纷。枉法判决的立案标准枉法判决的立案标准:1、枉法裁判,致使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2、枉法裁判,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3、枉法裁判,造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4、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6、徇私情、私利,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证据予以采信,或者故意对应当采信的证据不予采信,或者故意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故
    2023-07-04
    111人看过
  • 上诉是否可以改成刑事案件定性
    一、上诉是否可以改成刑事案件定性上诉就是书面上诉,提交上诉状就可以,羁押的写好上诉状或律师写好交给上诉人,上诉人同意上诉的,交给看守所就可以,法院会到看守所取走上诉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二百二十条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刑事案件上诉可否口头上诉的大致规定如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
    2023-03-27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 更多>

    #集体商标
    相关咨询
    • 案件诉讼请求可以更改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在开庭之前或者开庭时都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的。
    • 上诉状中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更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8
      1、适用条件不同:驳回起诉主要是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民诉法规定的受理的条件。驳回诉讼请求是指当事人的诉求符合起诉条件,但是缺乏足够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2、适用的阶段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必须是在案件已经进行实体审理之后;驳回起诉既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前,也可以发生在实体审理后,是对程序上的评价,所以应适用裁定的形式; 3、适用的法律文书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对当事人是否能够胜诉的评价,所以应适用判决的形式;驳
    • 行政诉讼状的诉求不对是否可以更改诉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完整具体问题方便专业法律人士了解详情后处理。
    • 诉讼案件如何变更诉讼标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3
      诉讼案件当中,是不可以变更诉讼标的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标的,一般由原告的诉讼请求决定。诉的标的使诉特定化,以区别不同种类的诉。
    • 劳动仲裁案件立案后,能否更改诉讼主张?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08
      众所周知,在劳动仲裁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寻求法律支持。不过,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在仲裁提出的要求上进行调整。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您在仲裁时提出的诉求发生了变化,例如从经济补偿金变为了其他形式的经济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对方明确说明这一新要求,视为增加了一个新的纠纷。第二种情况是,您在仲裁时提出的诉求数量发生变化,例如从原来的金额增加了或减少了。只要您不是故意逃避仲裁,也不会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