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人离世后需注意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1:40:52 289 人看过

房产共有人去世应该这样办:

1、首先,看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如果是这样,请按照遗嘱执行;

2、如果没有,请将死亡证明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财产的一半属于死亡一方的遗产,该遗产属于其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权不全属于共有人;

3、首先,需要明确两个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夫妻关系,可以直接继承,并凭死亡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和财产证明到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如果不是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死亡的产权人需要按顺序继承配偶、父母或子女,召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择继承人继承,别人签署放弃协议并获得公证书。

配偶去世房产证怎么办

房产证上是去世方一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去世方一人所有。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表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拥有财产,一方死后,其中一半属死者配偶所有。另一半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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