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仲裁庭的认定权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1:40:21 434 人看过

管辖权原则对于仲裁来说还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仲裁庭而言,它扩大了仲裁庭的权限,使得仲裁庭有机会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自身的管辖权问题“第一个发言”,并以此为基础继续仲裁程序直至作出裁决,虽然这种“发言”并不一定具有终局效力,但对于仲裁庭工作的进行却是非常必要的。

其次,从法院对仲裁的监督来看,它减少了法院介入仲裁程序的可能性、推迟了法院介入仲裁的时间,可以使仲裁更少、更晚受到法院的干预和影响。这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中弱化法院对仲裁的干预的发展趋势。对于法院来说,相比将所有管辖权异议均交由法院决定的做法,管辖权/管辖权原则也有利于减轻法院的工作负担。

第三,就仲裁程序而言,它既加速了仲裁程序,同时又可以防止当事人恶意拖延和破坏仲裁程序,减少和防止当事人在两个战场(法院和仲裁庭)作战,降低当事人的花费,提高仲裁效率。假如仲裁庭不享有对仲裁协议效力及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权,那么一旦当事人提出此种异议,仲裁庭无权对此作出决定,而只能交由法院处理。这样的话,无论法院最终决定如何,仲裁程序势必受到影响,仲裁程序的延误在所难免。同时,当事人不得不既要面对法院又要面对仲裁庭,增大了负担。

此外,反对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很容易借此拖延和破坏仲裁程序。相反,如果采用管辖权/管辖权原则,那么在当事人提出异议时,仲裁庭就可以对此作出认定,使得仲裁程序在无需法院介入的情形下或继续或终结,从而提高了仲裁的效率,同时也免去当事人既打诉讼又打仲裁之苦。这样,还能有效的减少和防止当事人恶意延长和破坏仲裁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庭相关文章
  •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是根据劳动法当中以劳动合同的建立来进行,通常情况下在关于相关的劳动关系方面发生争议的时候,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一个不同的判断,比如说看一下劳动者和劳动单位的之间所确定的事实关系的。理论界关于劳动关系的定义千差万别,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也是莫衷一是。在《劳动法》的框架下,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与劳动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
    2023-03-24
    443人看过
  • 贸仲仲裁的开庭地点如何确定?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规则的规定:1、当事人约定了开庭地点的,仲裁案件的开庭审理应当在约定的地点进行。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之外开庭的,应预缴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未预缴此实际费用的,则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开庭。2、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北京开庭审理;如仲裁庭认为必要,经仲裁委员会秘书长同意,也可以在其他地点开庭审理。由仲裁委员会分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该分会所在地开庭审理;如仲裁庭认为必要,经该分会秘书长同意
    2023-04-30
    13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
    1、两个仲裁机构均明确、可执行,怎么认定?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两者观点完全相反,考虑前者系司法解释的规定,而且前者出台时间在后者之后,相隔时间较长,因此在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情形下,应当由双方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2、如果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但是只有一个是确定、可执行的,其他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不具体确定怎么认定?3、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仲裁法解释第六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的,
    2023-04-16
    442人看过
  •  不满意劳动仲裁裁决书,如何进行维权?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可以在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的劳动争议诉讼只能由劳动者申请,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但争议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的不服,他们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后的以下劳动争议诉讼只能由劳动者申请: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您有以下几种救济途径:1. 提起上诉:如果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会受理并审查裁决书的合法性。如裁决书存在明显错误,人民法院可能会撤销或部分撤销裁决
    2023-08-20
    301人看过
  • 如何进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更改。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法律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2023-06-17
    492人看过
  • 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仲裁庭审和法院庭审的区别
    仲裁开庭程序包括仲裁委员会通知开庭事宜、开庭仲裁、开庭调查、举证、质证、当事人辩论、调解以及裁决。仲裁庭审和法院庭审的区别在于权力来源、裁判结果救济方式以及审理期限方面存在差异。一、仲裁开庭程序是怎样进行的仲裁开庭流程如下:1.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2.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3.开庭调查(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勘验笔录、现场笔录。(5)宣读鉴定结论。4.举证、质证、当事人辩论;5.调解,裁决。二、仲裁庭审和法院庭审的区别仲裁庭审和法院庭审的区别如下:1.权力来源不一样。2.对裁判结果的纠正救济
    2022-05-31
    80人看过
  • 仲裁庭上怎么对仲裁时效进行抗辩
    一、仲裁庭上怎么对仲裁时效进行抗辩1、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时效适用民事诉讼的规定,如果仲裁过了时效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四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适用该规定。法律对仲裁时效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仲裁流程主要有哪些1、仲裁庭的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由当事人协议选定。2、仲裁庭的组成。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3、仲裁员的回避。4、开庭。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
    2023-06-16
    406人看过
  •  离婚仲裁庭前进行调解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人民法院在解决离婚纠纷时采取的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主动向法院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进行调解动员。如果调解无效,将进行围绕离婚内容的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无效并依法判决,当事人将面临法律制裁。人民法院组织庭前调解解决离婚纠纷。当事人也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调解。法院首先进行调解动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以夫妻和好为主题的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进行围绕离婚内容的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将制作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无效并依法判决,当事人将面临法律制裁。 离 婚 纠 纷 庭 前 调 解 有 哪 些 步 骤 ?离婚纠纷庭前调解是解决离婚纠纷的一种非诉讼方式,旨在通过法院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沟通,减少诉累,维护良好关系,促进家庭和谐。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因离婚纠纷提起诉讼,或者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也可以由人民
    2023-09-07
    88人看过
  • 电子证据在仲裁、诉讼中如何认定呢?
    一、电子证据在仲裁、诉讼中如何认定呢?司法实践中,往往既需要考虑电子证据的特殊性,又不得在可采性与证明力方面予以差别对待,一般对于电子证据仍主要从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一)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一是电子证据的来源、形式、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等正常,无被修改破坏的痕迹。二要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剪裁、拼凑、伪造、篡改等。实践中,民事法官在审判时主要采用自认和公证两种方式。自认是当事人一方提交电子证据时,通过庭审现场操作演示,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则认为该证据的真实性双方都认可;公证则主要指公证机关或公证人员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公证的方法对电子证据进行固定和保管。(二)电子证据关联性认定电子证据的形成都是实时的,需要严格的保存和提取程序,避免使其失真的因素出现,其一经形成便始终保持最初、最原始的状态。由于计算机处理的数据非常大量,因此其日常工作的输出结果也是
    2023-06-06
    78人看过
  • 仲裁申请的受理应如何进行
    当事人就经济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根据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后,并不一定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这是因为仲裁委员会要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只有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使仲裁活动就此进行下去。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申请的受理有以下程序:1、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的时限是5日。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是要在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后才能作出决定的。受理仲裁申请即是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的一种许诺,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委员会不但有权利也有义务为解决谊纠纷进行一切工作。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申请人要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和规定,预交仲裁费用。仲裁费用的承担方法由仲裁庭决
    2023-05-01
    301人看过
  • 仲裁庭与仲裁委的关系是如何的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一)独任仲裁庭。独任仲裁庭是指由一名仲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仲裁庭。独任仲裁庭已为各国仲裁立法所认可。如,1996年《英国仲裁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如对仲裁员人数没有约定,仲裁庭应当由独任仲裁员组成。”《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453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一名独任仲裁员或者数名奇数仲裁员组成。我国《仲裁法》第30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对于迅速、经济地解决纠纷更为有利。但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双方经常难以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出任独任仲裁员,因此,许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或者“如对仲裁员人数没有约定,则应指定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二)合议仲裁庭。合议仲裁庭是指由三名或者三名以上奇数仲裁员共同组成的审理和裁决案件的仲裁庭。通常情况下,合议仲裁
    2023-06-14
    213人看过
  • 家庭暴力如何认定呢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认定为家庭暴力。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家庭暴力证据如何认定家庭暴力目前在中国较为普遍,确实需要社会广泛关注。在“以暴制暴”案件中,有两个事实需要认定,第一,有没有家庭暴力;第二,以暴制暴,比如王*芸杀人案,杀人的事实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些事实,我们的法官有一些习惯性的认识,对他们判断事实有一定影响。当然在理论上,我们也要防止另外一种倾向,在认定事实的时候,是不是女方把丈夫杀了就一定有家庭暴力。这样一种先入为主的认识会导致另外一种偏见,导致错案。在认定事实部分,究竟有没有家庭暴力,在民事纠纷里,在离婚的时候,让法官相信确实有家庭暴力存在也有困难。没有验伤,没有报警,只有当事人的陈述算不算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讲的就是诉讼请
    2023-07-25
    49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如何规定的呢
    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4-04-30
    130人看过
  • 2023工伤仲裁的流程如何进行的
    一、工伤仲裁的流程如何进行的工伤仲裁的流程为: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的工伤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完成审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
    2023-02-26
    43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庭
    词条

    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一般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一名仲裁员成立的,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更多>

    #仲裁庭
    相关咨询
    • 为哪些仲裁不公开进行,还有开庭进行仲裁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劳动争议仲裁是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的。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六条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 如何进行交警责任认定后的仲裁程序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07
      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以前的劳动局),然后找到该局内的人力资源争议仲裁委员会。接着,携带仲裁申请书两份、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和您写好的证据清单各两份,以及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如果在北京的话则不需要提供)。 在您提交完这些资料后,仲裁委员会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为您立案。然后,您和用人单位将有一段时间来准备证据和回答问题,这被称为“举证期”和“答辩期”。接着
    • 如何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权进行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是指确定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当事人应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应当方便当事人仲裁,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原则。《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
    • 仲裁实行什么制度进行仲裁的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9
      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在总结我国仲裁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一)协议仲裁制度。 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要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
    • 如何进行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陕西在线咨询 2025-01-30
      申请人:张三,男,汉族,1990年5月1日出生,住:四川省某县某镇某号。 被申请人:成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职务:总经理 住所:成都市某区某街道某号。 依据: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2009)第号仲裁调解书。 请求: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纠纷案件,经过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双方于2009年5月1日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