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代扣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4:25:56 186 人看过

工资条上“其他扣款”:个税、培训费、服装费、罚款、请假、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等。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拿到的工资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情

代扣社保什么意思

代扣社保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月从职工工资收入中,扣除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代为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的,一种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代位权概念及其重要性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代位权行使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合法的;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3、债务人债权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债务人本人。代位权特征是什么代位权特征是: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得到偿还;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3、行使代位权的具体方式是裁判。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但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以保全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
    2023-07-08
    434人看过
  • 克扣工资是什么概念?
    克扣工资指企业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其他。克扣工资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克扣工资的经济补偿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且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是指用人单位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扣减劳动者的工资,没有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的行为。但,在下述情况下,扣减行为,不是克扣。1.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明确规定的。4.企事业工资与经济效益相连的,在效益下滑时。5.因劳动者请假扣发的。除此之外,所有的扣减行为,都是克扣行为。皆应受到处罚。处罚为:1.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经济补
    2023-07-06
    348人看过
  • 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一、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概念1.委托代理人,这一概念明确指向了那些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明确委托,在诉讼过程中担任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行为的人。这一角色由委托人自行选定,体现了意定代理的特点,即基于双方的信任与授权而建立。2.委托代理人不仅限于一般的代理行为,更特指在诉讼过程中,代表委托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专业人士。二、委托代理的特点及权限委托代理作为一种特殊的代理形式,其特点鲜明:1.委托代理人的选定权在于委托人,这体现了委托代理的自主性;2.委托代理权由委托人明确授予,确保了代理行为的合法性与有效性;3.委托代理人在代为诉讼前,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取得诉讼代理人的正式资格。关于委托代理的权限,根据授权委托书的明确记载,可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1.一般代理仅涉及诉讼权利的行使与诉讼义务的履行;2.特别代理则进一步扩展到实体权利的处分,如
    2024-08-10
    455人看过
  • 代理概念及其立法的比较研究
    代理是个普遍承认的法律概念。但各个国家赋予它的含义却不完全一样。这种差异尤其表现在英美和大陆两大法系之间。在英美法系存在一个含义广泛无所不包的代理概念,用本人(Principal)和代理人(Agent)之间的契约法律关系来解释几乎所有的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关系,解决由此产生的契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承担问题。与此相对应,大陆法系将代理抽象为一种能够为他人产生法律(债权与债务)效果的法律行为,并与产生该代理行为的基础关系区别开来加以规范。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代理概念、立法、适用范围等的比较,揭示其差异的原因,并对我国的代理立法思路提出基本看法。一、英美法系上的代理概念在英美法系,代理被看作两个人之间的受托信义关系(fidciaryrelationship).根据美国代理法重述,代理是一种受托信义关系,其中一方同意在另一方的监督下为了另一方的利益而实施一定的行为;行为指向人称本人,做出行为的人称代理人
    2023-06-08
    457人看过
  • 证据的概念及其法定种类是什么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如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为标准,我国民事诉讼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电子数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八种。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
    2023-04-13
    109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概念及其范围是什么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
    2023-06-11
    191人看过
  • 民事纠纷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民事纠纷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所涉的民事权益而引发的争议,属于法律纠纷的一种。民事纠纷又称民事争议,是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的一种。所谓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总的来讲,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特点:民事纠纷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平等。纠纷的主体在民事实体权利上平等性,纠纷解决过程中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双方享有同等或对等的权利。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这一特点将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其他性质的纠纷相区别。民事纠纷的主体对自己的民事权利享有处
    2023-08-18
    443人看过
  • 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有何特征
    代位权的概念: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在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对债权人有害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得到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3、行使代位权的具体方式是裁判。一、如何行使代位权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时,债权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
    2023-06-22
    195人看过
  • 搜查的概念是什么,及其相关规定是什么
    搜查是指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的搜索和检查。搜查是侦查机关获取证据查证事实的重要侦查手段。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3、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医师、医生不是侦查人员不可以)。4、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成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员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盖章。5、如果被搜查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
    2023-12-14
    69人看过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撤销权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途径有哪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途径具体有: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和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代位权的效力如何代位权的效力是,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对获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求偿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
    2023-03-07
    311人看过
  • 商标与其他概念之间的关系有哪些
    1.商标与商品名称之间的关系商标与商品名称既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商标只有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与商品名称同时使用,才能使消费者区别该商品的来源,而商品名称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不同原料、不同用途的,可以独立使用。商标是专用的、独占的,而商品名称(除特有名称外)通常是公用的。2.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之间的关系商标与商品包装装潢同样紧密相联,又有本质区别。两者的相同之处是:商标是商品包装装潢的一部分,二者同时使用于商品包装上。二者的区别是:商标的作用是区别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而装潢是为了美化商品,使消费者赏心悦目,给人以美的感受。商标是由《商标法》来调整;而装潢由《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专利法》来调整。注册商标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动;而装潢可任意变换设计样式。3.商标与工业品外观设计之间的关系二者都是工业产权,均给人以视觉效果。但商标只附着在商品包装或商品上,不是商品的存在形式;而工业品外观设计
    2023-04-17
    223人看过
  • 保险凭证与其他概念的区别有哪些
    一、保险凭证的含义保险凭证(CertificateofInsrance),又叫“小保单”,指的是保险人发给被保险人用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二、保险凭证与其他概念的区别1.投保单保险凭证与投保单的区别十分明显。投保单是投保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经投保人据实填写交付给保险人就成为投保人表示愿意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而保险凭证是用以证明保险合同已经生效的证明文件,二者在签发时间及作用上均有很大的不同。2.保险单保险单简称“保单”,是《保险法》中列举的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正式书面保险合同的一种。它由保险人签发给投保人,完整地记载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给付的依据和凭证。而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与保险单具有同等的作用和效力,凡是保险凭证上没有列明的,均以同类的保险单为准。三、保险凭证的应用场合为了便于双方履
    2023-04-27
    64人看过
  • 商标与其相关概念是什么关系
    1、商标与商号商号是商事主体为表明自己不同于他人的特征而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所使用的专有名称。商标和商号有着密切的联系,表现在:(1)商标用以区分不同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提供的同类商品,但其使用者是固定的。商号也是由一个特定的生产经营者在商事交易中独占使用,以区别其他商事主体。(2)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以及商号所使用的文字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3)商标和商号都是商誉的载体,都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财产,二者的利用都会给权利人带来丰厚的利润。(4)商标和商号存在一体化情况,许多符合规定条件的商号可作为注册商标,商标也可登记为商号。但商标与商号的不同之处也是不容忽视的:第一,商标是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所产生的同类商品的标志,商号则是区别不同商事主体的标志,所以一个商事主体只可以有一个商号,却可以有许多表示不同商品的商标第二,商标的构成要素可以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商号的
    2023-06-01
    232人看过
  • 解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概念
    一、解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概念税务局把有限责任公司分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出资人全部都是自然人,就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就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怎么写?股东会决议要写的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如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等。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如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4.会议决议情况:如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
    2023-08-04
    18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隐名代理概念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4
      隐名代理,又称间接代理。指在代理关系中,被代理人隐名,直接由代理人与客户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的产品给买受方造成损失,则被代理人显明,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当被代理人无力赔偿或无法赔偿,由代理人垫付。
    • 商标的" 排他许可" 的概念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排他许可:商标所有者和被许可人并行的,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有权排除第三人的使用。也就是说,许可人不一授权再次授予任何第三人,但授权人保留自己使用同一注册商标的权利。他的许可只是排除第三者在该地区使用该商标。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的情况下,授权合同的授权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一起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己起诉。
    • 劳动法概念及其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1
      一、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劳动法基本原则: 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 教唆他人贪污公款罪受什么处罚,其间的概念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8
      例如,教唆他人贪污公款,构成贪污罪的教唆犯。是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
    • 假冒他人专利概念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04
      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