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的如何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2:03:28 496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信访事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的,应告知告知法院无权处理并解释原因,根据信访事项内容指明有权处理机关。

相关法律规定

《法官行为规范》

第七十四条

信访事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告知法院无权处理并解释原因,根据信访事项内容指明有权处理机关。

第六十九条

基本要求(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二)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努力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三)

依法文明接待,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第七十条

对来信的处理(一)及时审阅并按规定登记,不得私自扣押或者拖延不办;(二)需要回复和退回有关材料的,应当及时回复、退回;(三)

需要向有关部门和下级法院转办的,应当及时转办。

第七十一条

对来访的接待(一)及时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并做好记录;(二)

能当场解答的,应当立即给予答复,不能当场解答的,收取材料并告知按约定期限等待处理结果。

第七十二条

来访人系老弱病残孕者(一)优先接待;(二)来访人申请救助的,可以根据情况帮助联系社会救助站;(三)

在接待时来访人出现意外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救护措施。

第七十三条

集体来访(一)向领导报告,及时安排接待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二)视情况告知选派1至5名代表说明来访目的和理由;(三)

稳定来访人情绪,并做好劝导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救助相关文章
  •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的是?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例如: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
    2023-08-05
    303人看过
  • 信访人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第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信访的注意事项
    2023-04-13
    364人看过
  • 什么属于劳动监察的事项范围
    劳动监察管辖范围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4、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实行“归口管理、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分别由所在行业的主管部门管辖。所需材料:投诉人需提供书面投诉材料,并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处理程序:劳动监察机构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项检查等形式发现违法行为→按照属权限范围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予以处罚;违法事实不存在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不予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
    2023-05-31
    461人看过
  • 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有哪些
    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5,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一、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二、职工福利费原则要求《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定:“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目前,对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体现在《职工
    2023-02-27
    387人看过
  • 土地权属争议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范围。故可以与邻居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行政机关收到争议案件后,一般先组织双方调解处理,调解不成则依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原则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如果政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邻居不履行,还是不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请执行。当然,如果对行政机关的土地使用权争议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福建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理依据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正确、妥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规范土地权属争议处理行为,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处理当事人之间对未经政府确权发证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问题发生的纠纷。行政边界争议、
    2023-07-21
    139人看过
  • 哪些行政复议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是什么?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
    2023-03-01
    80人看过
  • 职权范围:法律与事实如何界定?
    1、授权形式不同职责是依法履行的责任义务;职权是法律赋予的特定权利。2、侧重点不同职责更多的体现的是义务方面,职权则更多的体现权利方面。关系:职责只是一种职务的应尽责任,属于一种类型的义务。职权,是一种职务所拥有的权能,属于一种类型的权力(权利)。什么是事实职权什么是法律职权事实的政治权利指人民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民主权利,由于人民事实上实际享有的权利往往因为许多原因造成与法定的权利不一致,故而有“事实的政治权利”这一说法。法定的政治权利指法律规定的人民享有的民主权利,即指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比如言论、集会、结社及游行示威、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
    2023-07-11
    256人看过
  • 信访当事人的概念及范围有何规定
    纪检监察信访活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活动,因而信访当事人指的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当事人,是指与某一信访事件有直接关系的人。检举人与某一违纪事件本身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一旦检举人进行了检举,就必须对所检举的问题的真实性负责,所以他与该检举信访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同时,由于检举人发起了信访活动,所以他是该信访活动中的当事人。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当事人主要包括来信来访人(即检举、控告、申诉人)和信访所反映的被检举、控告人。信访当事人是指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走访的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具体情况,投诉、建议以及意见。现在我国目前的信访形式分为三种:办转信,很多上访信件的实情基本上都能在基层政府部门得到解决,所以信访办就筛选后的信访事件或转回下级单位去处理。走访,就是千里迢迢向高级政府反映情况。并且通常成群结队,以造成施加压力的气势。上访人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特点的与众不同。所以走访一直是被使
    2023-04-27
    101人看过
  • 哪些事物不属于家事代理权范围
    《民法典》规定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围有处分重大的财产,比如房产以及汽车。处分与婚姻当事人一方人身有密切联系的事务,如领取劳动报酬、放弃继承等,因为这些财产虽然属于共同财产,但是也具有人身属性。一、夫妻两个房产证怎么改成一个人名字?、如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也应为夫妻两人共同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然由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任何一方均不具有擅自处分的权利。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只影响到房屋能否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即合同的生效
    2023-03-23
    109人看过
  • 信访部门是否属于法院的监察机构?
    法院的监察部门不是信访部门。监察部门是内部设置的,专门用于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纪律问题的部门。而信访部门是对外设置,用于接待人民群众信访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审判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必要的审判辅助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什么时候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您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
    2023-07-08
    456人看过
  • 土地纠纷属于信访范畴吗
    发生土地纠纷可以进行信访。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信访局能调处土地纠纷吗信访是不可以调处个人与单位的土地纠纷的,信访办,只能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处理。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
    2023-07-28
    93人看过
  • 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2023-05-04
    46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这段内容讲述了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处理程序。当事人应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政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土地使用权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在政府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当事人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土 地 使 用 权 纠 纷 可 以 向 哪 里 申 请 处 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土地人民法院申请处理。当事人对政府审批不服时,可以自收到批准文件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确认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收益等权利的判决。因此,当
    2023-09-05
    314人看过
  • 本案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案情]2006年被告赵某伙同时任某公司(集体)经理的原告王某挪用该公司资金40万元,用于赵某经营的酒店。后因酒店经营不善,40万元全部未能偿还。2007年10月,经人举报案发,王某与赵某被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起诉。经检察院要求,王某退赔了36万元,赵某退赔了4万元,在全部退赔后检察院向法院建议对二人免予刑事处罚,法院同意了检察院的建议。刑事判决生效后,王某觉得既然40万元已全部借给赵某使用,就应当由赵某负责退赔,自己是帮赵某退赔,36万元应当由赵某偿还,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向其偿还36万元。[分歧]对于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王某的起诉,有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赵二人合谋挪用资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我国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二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其刑事责任已由检察院依法进行了追究。同时,二人的行为对于该公司来说
    2023-06-1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救助
    相关咨询
    • 对于不属于本机关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如何处理?如何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信访工作机构在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后,应在1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或转送”的处理决定。 对于不属于本机关信访受理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并告知向有受理权的机关信访。 对于属于本级机关或部门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或部门;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机关决定。 对于涉及下级机关或其工作人员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并抄
    • 人民检察院受理信访事项范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
      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三)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行为的检
    • 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案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2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3、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4、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 律师不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有哪些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9
      不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事项为除以下事项之外的事项: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的等。
    • 先生关于这个信访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按照《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信访答复的内容不服,只能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