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9:22:13 138 人看过

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什么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

二、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确定的事项

需要确定业主委员的名额;业主委员的工资待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划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

三、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

1、如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由所在区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如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成房物管[2003]7号相关条款规定:公有住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1/2以上的,商品房出售达到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竣工交付使用满1年的,业主应当筹备业主大会的成立。

3、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

4、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第七条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由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

因此,一般来说,《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对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需要以住房的出售面积达到建筑总面积的一半以上,但是各个地区,根据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不能代表业主起诉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能代表业主起诉吗?I.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所谓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领域的业主代表组成的民间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监督物业的管理和运营服务公司。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全体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物业所有人,管理和监督与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业主的委托,对建筑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建筑物享有上述权利,但业主的权利是分散的,因此必须有一个代表全体业主的组织来落实和保护其合法权益,这就构成了业主委员会制度形成的理论条件。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履行相应的法律职责。二是业主委员会能否代表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决定了它是物业管理领域诉讼的合格主体。《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
    2023-05-31
    236人看过
  • 『指导规则』与『业主大会规程』比较分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下简称《指导规则》)于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指导规则》与2003年实行的《业主大会规程》相比,最大的进步就是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筹备和运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具体由谁来管,怎样管理等具体操作细节,贴近了实际,可操作性大大提高。规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最迟成立期限存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一直是闲扰很多小区的问题。《指导规则》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及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小区就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筹备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启动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第一步。在筹备成六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很多小区跑起了“马拉松”,有的时候拖上一年半载是很常见的事。但《指导规则》规定了时间期限,明确政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
    2023-06-10
    201人看过
  • 业主和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
    1.业主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2.房屋可以\"共同共有\"吗?房屋作为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指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承担义务。3.什么叫\"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是指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4.业主有哪些权力和权益?(1)独自拥有、使用、居住和享用其名下物业及全部租金的收益;(2)全权将其名下所占的业权份数,连同上述的权力和权益,自由出售、转让、出租或准许他人使用而不受其他
    2023-06-10
    115人看过
  •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应这样成立!
    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2、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4、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5、以上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6、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7、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区(县)房
    2023-06-10
    88人看过
  • 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
    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指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同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组成,对关系到整体业主利益的事情进行决议;并通过选举建立业主委员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建房[2009]274号第九条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2023-05-05
    359人看过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有哪些?业主委员会概念及成立条件: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二、成立业主大会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程序1.提出申请。2.发出成立筹备组的通知。3.确定筹备组成员。4.筹备组成员名单公示。5.第一次筹备组会议。6.筹
    2023-06-04
    223人看过
  • 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
    一、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大连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的条件是入住率达到50%以上;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好处如下:1.业委会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是代表广大业主对小区事务进行决议、否决、执行的唯一合法机构。2.业委会代表业主对物业
    2023-06-26
    37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遵循什么议事规则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2023-06-10
    43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未能召开业主大会,该怎么办?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原业委会成员是下届业委会当然成员吗?2004年6月,闵行一小区业委会任期即将终止,部分业主在居委会组织下成立新一届业委会的筹备组。该业委会成员以为自己是当然的下届筹备组成员,既不去报名登记参加筹备组选举,又不理睬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结果,甚至还把地区房地办告上法院,指责房地办违法行政。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曹燕贻:目前新的《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中对业委会到期后如何选举下一届业委会这类事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这不是换届选举,上届业委会委员不能以当然委员的身份参与新一届业委会的选举,而是以普通业主的身份进行重新登记。近来有关上述问题的信访和诉讼在增多,业委会委员自以为
    2023-07-16
    409人看过
  • 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什么
    1.《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比如原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布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沪房地资物[2008]389号】规定: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
    2023-05-05
    258人看过
  • 什么是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一、什么是首届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根据国家相关物业法律法规及政府指导文件,结合本物业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表决规则。(一)、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的认定。1、专有部分面积。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2、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车位等待定空间在首次召开业主大会时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3、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房屋套数)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按一人计算。4、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二)、选票与表决权1、选票。每位业主持有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具有同等效力。2、表决权。业主应当
    2023-04-12
    471人看过
  • 委员会名称变化:业主委员会与业主监督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委员会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业主监督委员会会是经物业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由产权人和使用人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房地产产权人、使用人合法权益的房屋管理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权利和义务不同,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1、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2)依据《民法典》第二编第六章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3)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2、业主
    2023-07-11
    411人看过
  • 什么叫做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一、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一)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二)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申请:由建设单位或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2023-03-27
    46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一、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一般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三、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
    2023-06-29
    104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应该知道,什么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r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之间是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
    •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什么组成?它是怎样执行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业主大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委员会则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对具体事务的执行。业主委员会委员是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一般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大会负责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并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赋予的权限内完成相应工作。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
    •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之间是何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物业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物业管理条例》
    • 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哪些,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逐一加以解读: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