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报酬管理及有关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10:59 55 人看过

内容提示:

与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导游人员报酬应与职责和业绩挂钩

导游人员工资形式及工资确定

规范旅游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其他有关问题

(一)与导游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各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旅游企业)要认真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推荐使用劳动保障、旅游行政部门拟制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二)导游人员报酬应与职责和业绩挂钩

全省所有旅游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向导游人员发放劳动报酬。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应与其工作职责和业绩挂钩,并注意与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相衔接。

旅游企业要建立健全导游人员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拉开导游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重业绩、重贡献的导游人员收入分配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平等协商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和职代会的作用,涉及导游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

(三)导游人员工资形式及工资确定

旅游企业对导游人员应实行与其特点相适应的分配形式和办法。专职导游人员可实行基本工资、带团工资、奖金等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兼职导游人员可实行带团工资、奖金等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还可以实行协议工资等其他行之有效的分配办法。

基本工资可根据导游人员资格等级、工作责任、劳动力市场价格水平、企业经济效益状况等不同情况协商确定;带团工资标准及办法等,可根据团队规模、档次、线路、时间以及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奖金可根据导游人员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企业经济效益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旅游企业按照“合法、公平、公开”原则获得的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纪佣金收入,必须纳入税收财务管理,在依法纳税后,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以奖金形式对导游人员等进行分配。严禁旅游企业向导游人员个人“卖团”,收取“人头费”;严禁导游人员私自收取回扣。

(四)规范旅游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旅游企业要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认真按劳动合同约定,按照足额发放导游人员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旅游企业支付导游人员的工资,不得违反政府有关最低工资保障的规定。提倡采用银行信用卡发放导游人员劳动报酬。导游人员取得的工资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应依法纳税,旅游企业应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五)其他有关问题

1.各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应按照《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导游人员带团,接待团队的旅游企业应为其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2.各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大劳动保障和旅游监察执法力度,督促旅游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纠正和处理。对不按规定与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处理;对不按规定支付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的,按《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八条规定处理;对不按规定为导游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对向导游人员“卖团”、收取“人头费”的,按《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3.旅游企业与导游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各地应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加强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管理的具体办法,推动旅游企业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详见四川省劳动保障厅、省旅游局《关于加强导游人员劳动报酬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2月19日川劳社办[2002]118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4日 1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申请仲裁相关文章
  • 破产管理人报酬与清偿率有关吗
    无关。根据我国《地区破产法》第84条均规定,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数额由法院确定。法院通常是根据破产案件的规模、破产案件的繁简、破产管理人处理破产事务的时间的长短、清算事务的劳动强度、破产管理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等因素来决定该报酬的数额。而破产清偿率就是同一破产顺序破产债权获得清偿的比例。例如,经确认你的破产债权是100万元,破产清偿率是5%,那你是后可以得到5万元的清偿金额,剩余的95万元将得不到清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2023-06-14
    160人看过
  • 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第三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和等级考核制度。第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导游人员实行计分管理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第二章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第五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取得导游资格证。第六条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第七条坚持考试和培训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迫考生参加培训。第八条经考试合格的,由组织考试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考试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获得资格证
    2023-05-29
    189人看过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全文展示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导游人员,是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
    2023-05-29
    279人看过
  • 导游员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委托人):_________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以下委托管理合同。二、受乙方委托,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托管服务。三、本合同期间,甲方承担下列责任:1.为乙方建立导游员档案;负责出具以档案内容为依据的证明材料;为乙方管理《导游员资格证》或《上岗证》;为乙方制作统一的上岗胸卡。2.组织乙方参加旅游行政部门的年审考核,晋级考试等考核、考察活动。3.组织乙方参加业务、职业道德、政策法规等培训。4.甲方为乙方安排导游业务、礼仪服务业务。5.甲方为乙方提供调派手续,赋予乙方合法的导游服务身份。6.甲方负责乙方_________元/月的工资(其中包括甲方为乙方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_________元/月)。7.为乙方提供法律援助。8.甲方若有违章行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缴纳的管理费按剩余月份计算后退回给乙方。9.语种导游工资待遇公司另行规定为:____
    2023-04-23
    81人看过
  • 中介人在合同成立中的作用及报酬问题
    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主张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规定不能确定的,依照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合同成立是由于中介人提供媒体服务导致的,合同当事人平均承担中介的报酬。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承担。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双倍定金吗买房合同未成立,买方存在过错的,不能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卖方存在过错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
    2023-08-03
    388人看过
  • 报关员注意的问题
    报关员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必须受雇于一个有报关权的企业(单位),井向海关注册,经海关批难后方能成为报关员,代表所属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一、拿了报关员证好不好找工作?答:考取报关员资格证的同学在外贸行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找到相关的工作。其中获得这个证件的一个核心优势在于:我国实行报关员资格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这就从法律的层面把报关员职业定性为必须持证才能上岗的特殊行业,一个人即便学历再高,自身再优秀,如果没有考取报关员资格证,他就无法注册成报关员,也就无法从事报关工作,所以考取报关员资格证之后注册成报关员是从事报关工作的唯一合法途径。这条法律规定决定了报关员资格证在外贸行业众多证件中的老大地位,它是最有含金量的外贸类执业资格证件。至于说报关员的需求,全国每个城市都应该有很多外贸公司、货代公司、
    2023-06-05
    257人看过
  • 关于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的指南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劳动者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案例分析〔案情简介〕李某大学毕业后到甲广告公司工作,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工资为每月3000元。公司在第一年每月按时发放工资,到了第二年,公司三个月没有发放工资,公司的理由是资金周转困难。李某与公司协商,因为自己要租房子等生活费用,希望公司能将所欠工资发给自己,公司表示公司资金很困难,只能等几个月,李某无奈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发放拖欠工资9000元,经济补偿金6750元并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38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7-12
    250人看过
  • 相关问题及处理
    赃款赃物
    赃款赃物的性质,只能够由国家授权的特定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法定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决来确定,这是认定赃款赃物在程序上的决定性要件,也是理论与实践中必须正确认识的一个重要问题。生效的裁决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决。赃款赃物的性质在程序上只能够通过有权国家机关的生效裁决才能认定,是因为赃款赃物是以违法犯罪行为的成立为前提的,而在某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之前,由于该行为的性质不能够确定,因而通过该行为所获取的财产就难以定性为赃款赃物。明确这一点,对我们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违法犯罪所获取的财产,是否能够定性为赃款赃物,最终只能由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予以确定。在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利对赃款赃物进行认定,公安机关无权认定。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2023-08-17
    163人看过
  • 有关公告及债权申报的问题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2023-06-04
    285人看过
  • 关于职工薪酬问题
    工资是按离职时间算的,什么时候不干了就什么时候结算工资。办理离职手续时会核算员工离职当月的工资,但薪资发放需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发放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2023-07-11
    200人看过
  • 导游证相关规定:导游证管理办法(原文)
    (1999年8月27日旅管理发[1999]136号)一、为规范和加强导游证管理,依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二、导游证(含临时导游证)是证明持证人已经依法进行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三、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地市级旅游行政部门代为颁发导游证的,应当在作出委托决定的同时书面报国家旅游局备案。四、导游证正面设置中英文对照的"导游证(CHINATOURGUIDE)"
    2023-05-30
    273人看过
  • 有关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人们获取住房的方式发生了变化,物业管理的概念也随之出现,如何认知和实践物业管理,是长期以来众人摸索和探讨的课题。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在得到住房、成为业主后,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公约》,依照谁消费、谁付费的原则,明确各种交纳的费用;但在国内,物业管理本身存在收费类型多、收费标准多等不合理现象,加上业主对建立在物业管理概念基础上的一些法律法规的知识缺乏,物业管理专业人士在理解和使用上的差错,都导致了大量的物业纠纷,而由物业收费而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引言)一问: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2023-04-22
    186人看过
  • 有关临聘人员辞退及赔偿问题的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临聘人员有没有退休工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你们与事业单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退休后关系交到社保机构领取退休工资。公司聘请退休人员,退休人员的收入是工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
    2023-07-16
    185人看过
  • 薪资与薪酬的区别及相关法律问题
    一、薪资与薪酬的区别及相关法律问题薪酬是现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概念,体现的是企业目标的完成和激励。工资主要体现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薪酬包括由企业提供的各种福利,工资不包含福利项目薪酬鼓励个人激励与团队激励相结合,中长短激励相结合,最终达到激励员工和控制人力资源成本的作用;工资支付项目比较固定,工资数额也比较固定,缺乏激励性。企业的薪酬发展战略是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的一个有效工具,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工资仅仅体现了企业对员工贡献的回报,经常固定不变不具有灵活性,缺乏灵活性。薪酬与绩效管理密切密切结合,工资以岗位密切结合。薪酬追求企业内部公平地实现工资队则缺乏对企业内部公平的追求。其薪酬范围比工资要大,对于普通员工来说薪酬基本等同于工资,但是随着的职位越高,薪酬与工资的差距就越大,薪酬体现的是一项长期的激励项目。二、劳动合同写薪资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
    2024-01-03
    19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 更多>

    #申请仲裁
    相关咨询
    • 有关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情况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
      1、对于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的理解是: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需要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也应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 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有关**局工作未得到相应报酬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10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 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 (1)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33。 (2)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注意,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
    • 管理人员侵占员工劳动报酬怎么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法律后果一:责令改正+根据《》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若要获得此种权利保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法律后果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5条新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三)受过刑事处罚的,的除外;(四)被吊销导游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