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35:16 406 人看过

一、管辖法院的选择

要起诉医院,首先就要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法院管辖问题。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都在区、县层级的基层法院,除非把诉讼标的刻意提高到上千万,才可能到中级法院立案,但这样做得不偿失,因为法院非但判不了这么多,当事人还要搭上不菲的诉讼费。

一般来说,医疗纠纷诉讼多归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法定管辖,当事人无法选择,而当地法院与医疗机构的关系是大部分患方当事人所忌惮的。

但是,历经多家医疗机构诊治,特别是跨省市的,选择法院管辖就需要讲究。夸张一点说,有时法院管辖的选择就决定了案件的胜败。。

二、案由的选择

由于对鉴定的态度以及法律适用的有所不同,医疗纠纷还存在案由的选择问题,但各地法院对此有不同的处理。

在上海,不管选择什么案由,医疗纠纷一般都必须由医学会鉴定,且都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上海以外的其他地方,比如北京,既可以选择医疗事故也可以选择医疗过错作为案由。

事实上,医疗纠纷涵义并不明确,案由选择还是有文章可做的,有时还能决定案件的胜负。

三、争取避开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实践中在患者心目中往往欠缺公信力和权威性,提起医疗诉讼后,患者方一般都反对由医学会进行医疗鉴定。

在实行医疗纠纷双轨制的地方,绕开医学会鉴定问题不大,但在规定医疗纠纷一律进行医学会鉴定的地方(比如上海),医疗鉴定似乎避无可避。但深究起来其实还是有空子可钻,这就是挑病历的毛病。

因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如果医院的病历不真实,医学会不得进行鉴定。根据举证规则,医疗侵权纠纷,医院负有举证责任。医学会不鉴定,意味着被告举证不能,被告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接到医疗纠纷案子,一般原告前期的证据保全工作已经完成,该复印的已经复印,该封存的已经封存,接下案子要做的工作,就是从病历上看能否找到让法官、医学会接受不能进行鉴定这一观点的蛛丝马迹。这样的工作有一定难度,不是说找到病历涂改、签名不一致这样的证据,法官、医学会就一定会不鉴定,因为还牵涉到是否“实质性修改”的问题。笔者就曾遇到经过司法鉴定说病历做了修改的案子,医学会照样鉴定。

作为代理人,律师的工作是要把病历不真实与争议焦点相结合,说明病历不真实很可能影响到鉴定的进行。

如果在管辖法院、案由和医学会鉴定方面都无法“另辟蹊径”,那就只能围绕医学会的医疗鉴定寻找突破口。

四、仔细阅读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毫无疑问是医疗诉讼中的证据之王,能够找出病历资料的不真实处从而阻断医方的举证之路,不战而屈人之兵当然是上策,但这种机会不是每起医疗纠纷案件都可以遇到的。

没有这样的机会怎么办?只有老老实实地仔细阅读病历资料,找出医方的漏洞,从而有针对性地查找权威医学文献资料,准备医疗鉴定陈述材料。

五、悉心选择文献资料

以前有报道说一老农钻研医学书籍终于打赢医疗官司,事实上很多医疗官司的患方当事人都有查阅医学资料的经历。医疗文献资料在打医疗官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不是说每个没有医学背景的人都能用医学研究资料作为证据的。

即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阅读了一定量的医学文献资料,但是资料上的说法可能莫衷一是,甄别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医疗官司需要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的原因之一。

六、注重鉴定程序权利

很多患方不信任医学会的鉴定,从心理上排斥这一程序。其实,对医学会鉴定的程序性权利患方要予以高度重视。

此外,鉴定程序中还有申请鉴定专家回避权、鉴定时陈述权等,均应认真对待。

七、从不利鉴定找漏洞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患者方不利的可能性很大。一旦不利的鉴定结论出来,如果能够争取司法鉴定的话当然更好。如果没有可能重新进行法医鉴定,也不要完全认为一点希望也没有,要尽量从不利的鉴定中找出漏洞。

常见的方法是,利用法官与鉴定专家对过失与因果关系的认知不同,从鉴定分析意见中寻找突破口。在医学会鉴定初期,鉴定分析意见中经常有医方“不足”、“缺陷”等用语,法官就是把这些用语转换成法律上的过失。这一招被鉴定专家识破后,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就很少露出“狐狸的尾巴”,很少有“但书”的情形出现。这样需要从鉴定报告的鉴定分析意见,以及前面的“诊治概要”的字里行间找出鉴定的破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22: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离婚官司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如何支付;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了,即可以节约费用,又可以节省时间。但贾建议,最好在去之前写好离婚协议,并双方签字,这样把双方的意思表示固定下来,省得双方在民政局办手续时,因为一些枝节问题发生争议,从而避免要几次去民政局才能办妥的尴尬。但是,有近40%的离婚争议,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有些当事人甚至省去了聘请律师这一步,直接到法院进行诉讼。一、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诉状;(2)证书;(3)身份证;(4)财产清单
    2023-05-01
    61人看过
  • 离婚官司立案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诉状;(2)结婚证书;(3)身份证;(4)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如闵行)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罗里罗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
    2023-04-07
    404人看过
  • 打官司要注意的问题
    1)首先是要依法索要购物凭证或收据。当你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记住,向销售方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发票、信誉卡、包修卡、产品说明书等,并当面检查是否填写清楚了自己所买物品的品牌、价格。这是打官司时重要的证据。如果所购买的商品发生故障或突发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必要时请有关部门勘察证明。一些消费者由于不知道依法索要有关凭证,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空口无凭,打官司的胜诉率就会很低。2)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举报权等。3)除此外,消费者还应知道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按国家规定或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即三包)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一是谁经销谁负责三包;二是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退货,15日内可以换货;三是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
    2023-04-22
    433人看过
  • 民事法官询问证人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平衡□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法官中立地位的保持民事审判中对证人的询问主要由法官进行,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需经法庭许可,才可以向证人发问。然而,法律并未明确法官询问证人的具体规则,法官之间对此问题的认识和做法也各不相同,有的只就程序性事项进行发问,有的什么问题都发问。笔者以为,询问证人制度设置的价值,在于最大限度地暴露证人的虚假陈述,力求证人客观、全面地提供证言,以期尽快查明案件事实。为此,法官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其一,询问证人过程的效率。诉讼双方处于对立地位,对证人的发问有很强的竞争性,为争取最大利益,必然会从证人口中努力找寻有利于自己的证言,甚至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导致证人作证过程拖沓,影响庭审程序正常开展。法官应注意引导当事人紧密结合案情向证人发问,保证庭审过程顺畅。其二,证人作证的实际效果。英国著名大法官丹宁指出:“每个
    2023-04-21
    350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仅就医患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同行有所启发和鼓励。根据目前的情况,医疗纠纷的类型有:1。医疗侵权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他类型的医疗纠纷。不同类型的医患纠纷具有不同的法律赔偿要素、赔偿标准和法律赔偿项目。纠纷发生后,原告很容易陷入索赔的误区。医疗侵权纠纷:法律赔偿要件:医疗方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特别注意:不要求构成医疗事故。法律赔偿项目: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有不同的法律赔偿项目和标准。(一)医疗事故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赔偿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残疾器具费、丧葬费、家属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配偶及直接收入交通费、误工费、家属住宿费。1。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按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
    2023-05-31
    226人看过
  • 医疗纠纷案件应注意的问题
    笔者仅就医患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同行有所启发和鼓励。根据目前的情况,医疗纠纷的类型有:1。医疗侵权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其他类型的医疗纠纷。不同类型的医患纠纷具有不同的法律赔偿要素、赔偿标准和法律赔偿项目。纠纷发生后,原告很容易陷入索赔的误区。医疗侵权纠纷:法律赔偿要件:医疗方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特别注意:不要求构成医疗事故。法律赔偿项目: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有不同的法律赔偿项目和标准。(一)医疗事故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赔偿如下: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补助费,残疾器具费、丧葬费、家属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配偶及直接收入交通费、误工费、家属住宿费。1。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按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需继
    2023-05-02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过失官司应注意的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患者方面应当写出自己对医疗过程的认识,对医疗过错的认识。 这种认识是基于普通人对医疗的认识。患者及家属是医疗过程的当事人,对医疗事实的认识是律师所无法取代的。在患者及家属的认识中很容易会归纳出医疗告知同意角度的过错。 二、是收集有关的医疗事实材料。 1、最重要的还是病历材料,病历材料是反映医疗过程最重要的材料,其对案件事实认定起着决定作用。患者去复印病历时可能会遇到刁难,有时会遇到故意复印不全
    • 医疗事故过失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6
      一,司法鉴定人不是临床医师,不具有临床医师的执业资格,不应也不能对临床医学作出鉴定。二,临床医学的复杂和特殊性质,决定法医无法胜任医疗过失的鉴定。现行医学分科越来越细,不是该专科的医师很难评估疾病演变过程的转归。法医由于对临床医治过程中产生的并发症候群缺少经验, 因此其作出的医疗过失鉴定,很难让众多资深医学专家信服,其公正性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客观性。三、部分司法鉴定结论推理性强,不客观科学。基于
    • 医疗过错官司怎么打,要注意哪些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13
      打医疗过错官司的流程如下: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收集相关证据;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开庭审理; 5、判决。 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 2、影响医疗事故赔偿额的因素主要有三个: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3、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
    • 鉴定医疗事故过失认定应该注意哪些方法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7
      一、司法鉴定人不是临床医师,不具有临床医师的执业资格,不应也不能对临床医学作出鉴定。二、临床医学的复杂和特殊性质,决定法医无法胜任医疗过失的鉴定。现行医学分科越来越细,不是该专科的医师很难评估疾病演变过程的转归。法医由于对临床医治过程中产生的并发症候群缺少经验,因此其作出的医疗过失鉴定,很难让众多资深医学专家信服,其公正性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和客观性。三、某些司法鉴定结论的推论性强,不具客观性和科学
    • 关于写文章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1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4、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