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办发[1996]243号辽宁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辽劳字[1996)15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生活补助费”与“经济补偿金”的含义问题。国有企业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发给的生活补助费是依据目前仍然有效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中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而“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1994)481号)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二、关于“标准工资”的含义问题。“标准工资”是指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职务)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三、关于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问题。下岗人员终止劳动合同,其生活补助费的支付标准也应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即“企业应当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但是,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
-
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
154人看过
-
广东省劳动厅转发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复函》的通知
147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396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方法有几种
457人看过
-
厦门市劳动局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经济补偿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165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终止该由谁支付经济补偿金?
442人看过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
要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有补偿,关于退休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6《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则,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应当再负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额外责任。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金支付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
-
2022年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终止劳动合同怎么支付经济补偿金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一、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从法定终止情形看,劳动合同终止不需用人单位、劳动者单方或双方作出任何意思表示,只要出现法定事实,劳动合同就依法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以及未履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
-
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关于末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16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特定的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报酬补偿。依据我国现行法规,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开始后的第一个月起,直至员工离职的第一个月,如果未能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每满一个月需向员工支付其工资的两倍。注意,这里指的是每月都应支付两倍的工资,而不仅仅只在某个固定的时段内。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自聘用员工到岗工作之后的一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仍未与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