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5 00:38:54 271 人看过

一、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话,合同是有效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财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二、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哪些

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

1.主体是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婚、婚外同居,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属于这里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除另有约定外,夫妻中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当先行取得对方的同意。

3.如果难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权利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无法给出有力证据证明,且法院又无法查实的,该部分财产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原则上,应当采取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n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n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n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n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n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能否主张赔偿?
    离婚36问36答!三种情形退还彩礼!四种情形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1、“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哪些情形下的“彩礼”需要返还?(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3、何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4、妻子未经丈夫同意中止妊娠,丈夫是否可以要求离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该情形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应当准予离婚。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
    2024-01-29
    150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责任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有什么责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行为无效。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
    2024-01-11
    430人看过
  • 婚内一方能否擅自将婚后房产出售?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婚后房产有效。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的后果夫妻一方擅自处分财产的后果是:1,如果数额较小,依法应当发生法律效力,因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有处分权。2,如果数额较大,夫妻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确认该处分行为无效。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并已经支付合理价款的,处分行为有效,不得申请撤销。但是,夫妻一方应当就处分行为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
    2023-08-14
    443人看过
  • 一方用共同财产擅自投资巨额亏损,是否赔偿
    一、一方用共同财产擅自投资巨额亏损,是否赔偿如果是共同债务就要一起承担。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我想咨询一下,一方擅自处置共同财产怎么办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但是重大决定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一方有擅自处置共同财产,严重损害夫妻
    2023-03-09
    205人看过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同财产怎么处理1、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等共同财产,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二、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吗首先,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赠与行为,给付财产即生效,不能要求返还。其次,夫妻一方与小三约定分手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经过另一方同意。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包括以下: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养老保险金等。最后,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按规定,为解除同居关系赠与对方的财产,交付后不能要求返还,起
    2023-04-14
    319人看过
  • 擅自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有效吗
    所谓共同共有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权。一般多发生在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例如夫妻,合伙之间。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买卖交易中所谓合法出售方即产权证上所有权利人,如房屋产权人为多人共有,在进行交易时所有产权人必须亲自签署居间协议,该居间协议才真实有效,产权证上的任一权利人如不能亲自签署居间协议,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签署居间协议。如共有产权人为全部到场签署居间协议,而下家业已签署了居间协议,该协议只能算部分有效。为了避免所购房产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出售人擅自处分的房产,购房人一定要特别注意房屋产权证中的记载,如果确为共有财产,则要查明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共有人中有因特殊情况无法签署书面同意证明的,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
    2023-03-04
    177人看过
  • 未经共有人同意的房产能擅自出售吗
    所谓共同共有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权。一般多发生在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例如夫妻,合伙之间。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出售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房产的行为无效。买卖交易中所谓合法出售方即产权证上所有权利人,如房屋产权人为多人共有,在进行交易时所有产权人必须亲自签署居间协议,该居间协议才真实有效,产权证上的任一权利人如不能亲自签署居间协议,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签署居间协议。如共有产权人为全部到场签署居间协议,而下家业已签署了居间协议,该协议只能算部分有效。为了避免所购房产为未经共有人同意而出售人擅自处分的房产,购房人一定要特别注意房屋产权证中的记载,如果确为共有财产,则要查明是否有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共有人中有因特殊情况无法签署书面同意证明的,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
    2023-06-13
    191人看过
  •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合同无效
    中新网宁波8月13日电(记者何蒋勇实习生邱佳艳)以前的黄昏恋常不被子女所接受,而今对于长辈们的第二春寄托,子女们大多数赞成。但这份寄托一旦涉及到财产时,又有了分歧。近期,浙江省宁波市江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儿子起诉父亲将继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的案件。2014年7月中旬,谢先生到江东法院起诉父亲谢大伯和继母岑阿姨。起因在于前不久自己偶然得知父亲没和他商量后,就将岑阿姨的名字加到自家的房产证上,两人还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岑阿姨没付一分钱。谢先生对父亲的再婚是支持的,因为母亲过世快10年了,在这之后父亲一直单身,确实很孤独,尤其是自己成家后。后来父亲认识了岑阿姨,交往一段时间后,父亲打算和岑阿姨结婚,也征求过自己的意见。当时他觉得,父亲年纪大了,有个伴是好事。但这件事上,谢先生觉得房子是母亲在世时和父亲一起买的,有母亲的一半,即使母亲去世了,这部分的房屋产权也该算作遗产。而父亲将继母的名字
    2023-06-05
    310人看过
  • 一方擅自转移共同财产属于犯罪吗
    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赔偿。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部分共有人能否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处分共有房屋,按份共有的应取得占三分之二以上总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而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除非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处分外,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这是因为共同共有的所有权是完整整体,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可以抽象分割。二、没有结婚证男人死后钱财是归谁没有结婚证男人死后钱财归属问题需要看当事人死前是否订立遗嘱。1、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如果不能证明是共同财产,一方去世的,由他的继承人全部继承;2、如果是共同财产就和继承人区分其中的份额;3、由于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
    2023-06-21
    168人看过
  • 擅自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有效吗
    案情回放:2013年7月31日,在密云法院溪翁庄法庭,年过七旬的苏名山坐在原告席上,望着被告席上昔日的恋人祝久红,老泪纵横悔不当初。原本一段温情脉脉的黄昏恋,因为一套房子,葬送了爱情,赔上了精力,使得再婚的夫妻变成了见面分外眼红的仇人,事情还要从头说起苏名山生于1951年,是北京市密云人。苏名山与老伴均是一家事业单位的高级工程师,退休之后开了一家小超市,打发空闲时间。两人育有一子一女,苏武和苏倩。苏武和苏倩毕业后,在父母的推荐下均进入父母所在的单位工作,与父母成了同事。1994年房改,鉴于苏名山一家四口挤在一间78平米的两居室内,单位为苏名山一家四口调配了一间120平米的三居室,此后单位统一组织职工低价购买单位分配的福利房,为了简化手续,苏名山将一家人分得房子的产权办在了自己名下。2007年3月,苏名山的妻子因病去世,苏明山低价转让了超市,苏武和苏倩也都分别有了自己的小家。怕父亲孤单,苏倩
    2023-06-11
    129人看过
  • 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离婚后房子归男方是否可以卖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可以卖。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房屋就属于个人的财产,财产所有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离婚后归男方的房子,男方是可以卖的。夫或妻在共同财产上的处置权是平等的,但一方卖房应与另一方进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卖房,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且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合同有效。二、离婚时,养老保险金未到期该怎样分割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
    2023-02-27
    255人看过
  •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超过产权面积是否能追回
    夫妻双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视为无效,夫妻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的法律上可以追回吗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的法律上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2023-08-08
    445人看过
  • 合伙人擅自出卖共同财产担责
    李某、王某、张某某和张某合伙购车后,张某擅自委托销售公司将车低价变卖,李某、王某、张某某三人遂将张某诉至法院。日前,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某汽车销售公司返还原告李某等三人车款27.31万余元,被告张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2002年9月,原告李某、王某、张某某三人与被告张某合伙从某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购买消费贷款客车一辆。当时购车首付各项款共计23.69万余元,其余33.6万元以张某名义向中信实业银行某支行贷款。2003年5月,因原、被告未支付贷款和有关款项,销售公司将客车收回,并向被告张某发出严重警告,欲以诈骗罪起诉张某。2003年6月,张某出具委托书,销售公司把原被告所购买的客车低价变卖。原告李某三人故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被告张某的合伙关系,要求被告张某返还客车、分割合伙期间的盈余,并分别申请追加销售公司为第三人和某市运输公司、某市运输公司三分公司、肖某、李某、杜某为第
    2023-06-09
    133人看过
  • 擅自处理共有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主要有三种意见:1、属于侵占行为。理由是:既然是共有的财产,那就说明被告人亦有所有权、使用权、保管权,被告人是合法持有,财物在被告人的控制之下,就无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被告人虽然合法持有,也有所有权,但没有处分权,被告人擅自处理该财产,把本属共同拥有的财产变为个人所有,就属于侵占。2、构成盗窃罪。其理由是: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尽管他自己有份)并私自处分,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只是被告人采取秘密窃取的方法,盗窃自己与他人共有和近亲属与他人共有的财物,处罚时应与其他盗窃案件有所区别。3、不构成犯罪。理由是: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是所指的公私财物是指他人所有的财物,而非自己所有的财物。盗窃自己所有的财物不能认为是盗窃犯罪行为。被告人自己占有一半的份额,拥有该财产的一半所有权。另外被告人盗窃自己所有的财物,也
    2023-02-2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出售”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2-30
      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出售的,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地产登记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要求共同财产一方单方面赔偿损失。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另一方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售、继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5
      依据规定,对共同共有的财产,应当经各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处分,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属无权处分,一般应当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另一方面,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认定处分行为无效又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上述处分行为一般应认定无效的同时,规定应当维护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例外,可以不认定为无效,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财产的共有人赔偿。(《意见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是否有效?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是否有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人的名字,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这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为债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为物权,这是两个权利体系。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仍为夫妻
    • 婚后算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处分财产是否合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婚后哪些是共同财产根据《新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未经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怎么算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遵循以下原则: 1.
    • 一方没有合同可以擅自出售共有住宅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7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