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抵押物案民事裁定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15:34 240 人看过

拍卖抵押物案民事裁定书-96抗42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书

96,抗,42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抗字第42号

上列当事人间拍卖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对於本院中华民国96年5月29日本院96年度拍字第189号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抗告驳回。

抗告程序费用新台币壹仟元由抗告人负担。

理由

一、按抵押权人於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者,得声请法院拍卖抵押物,就其卖得价金而受清偿,民法第873条第1项定有明文。又抵押权人依上开法条之规定,声请法院裁定及抗告法院之裁定,仅依非讼事件程序,就抵押权及其债权形式上之要件是否具备予以审查为已足,并无确定实体上法律关系存否之效力。再按声请拍卖抵押物系属非讼事件,於最高限额抵押,法院须就抵押权人提出之文件为形式上审查,如认其有抵押权登记担保范围之债权存在,且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即应为准许拍卖抵押物之裁定。至於债务人、抵押人对於私法上权利之瑕疵有所争执,应另循诉讼途径解决,最高法院93年度台抗字第905号判决可资参照。

二、本件相对人於原审声请意旨略以:

(一)第三人苏x波、抗告人乙○○及某矿石工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国89年6月29日以其所有如原裁定附表一所示之不动产,为乙○○、某矿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建材股份有限公司、B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魏x琦、邹x合向相对人借款之担保,设定新台币(下同)60,0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额抵押权,存续期间自89年5月18日至109年5月17日止,债务清偿期依照各个债务契约所定清偿日期,并经办毕抵押权设定登记在案。

(二)第三人苏x波、抗告人乙○○及某矿石工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又於89年8月11日以其所有如原裁定附表二所示之不动产,为乙○○、某矿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A建材股份有限公司、B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魏x琦、邹x合向相对人借款之担保,设定60,000,000元之本金最高限额抵押权,存续期间自89年7月27日至109年7月26日止,债务清偿期依照各个债务契约所定清偿日期,亦经办毕抵押权设定登记在案。

(三)嗣A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方x忠、邹x松、邹x合、魏x琦,於88年10月19日向声请人借款24,730,200元,约定清偿日为93年12月1日,利息自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20计算,并按月计付。讵上开款项届期仍未清偿,现尚欠本金24,730,200元及自93年12月2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息百分之20计算之利息未为清偿,而原审之相对人黄x林於93年7月30日因买卖取得部分原裁定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动产所有权,为此以抗告人二人及黄x林为对象,声请拍卖抵押物以资受偿等语,并提出他项权利证明书二份、抵押权设定契约书二份、本票、台湾台北地方法院93年票字第xxxxx号民事裁定及确定证明书、土地登记誊本等件为证。

三、原审审酌相对人所提证物,并兼衡抗告人某矿石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於96年4月月24日具状所称相对人将前述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让与他人,但未提出任何资料以资佐证等情状,依据形式审查,准许相对人拍卖抵押物之声请。

四、抗告意旨略95年间已有胜山财务股份有公司以台北中山邮局第25215号存证信函表示:「债务人方x忠、卫x琦应向债权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给付票款新台币贰仟肆佰柒拾参万贰佰元??」,核与系争本票金额相符,是相对人既自行检附上开存证信函自认系争抵押债权让与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人已非本件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人,原审疏未审查,遽认抗告人未提出任何资料以资佐证,实有违误,应予废弃,发回原审法院,并提出95年7月5日台北中山邮局第25215号存证信函影本一份。

五、查相对人所提出之上开各项资料,依据形式上审查结果,已足堪认定本件抵押权担保之债权存在,且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抗告人虽提出95年7月5日台北中山邮局第25215号存证信函影本一份,惟相对人具状表示:其与第三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属於不同法人,二者间无相互隶属或关系企业之情事,前开存证信函纯属第三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单独之意思表示,相对人并未将系争抵押权及其所担保之债权让与第三人等语。其次,经细译前述存证信函内容,第三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於函中仅要求案外人方惠忠、魏x琦向其清偿债务而已,并未叙及其从相对人处受让本件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更未检附任何债权让与之文件作为附件。再者,迄相对人为本件声请时,系争不动产登记簿誊本上所载之抵押权人均仍为相对人。综上,既然相对人否认将系争抵押权及所担保之债权让与第三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且单凭前开存证信函,依据形式审查,亦无从认定系争抵押权及所担保之债权业已让与第三人胜山财务股份有限公司,从而,抗告人所执之抗告理由,并不可采,本件依卷附资料形式审查结果,仍认为相对人系本件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人。抗告人若就有无债权让与一事仍持异见,就此一实体争执,应另循诉讼途径解决。综上,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当,求予废弃并驳回相对人之声请,非有理由,应驳回其抗告。

六、据上论结,本件抗告为无理由,依非讼事件法第46条、第24条第1项、第21条第2项,民事诉讼法第495条之1第1项、第449条第1项、第95条、第78条,裁定如主文。

96

7

18

民事第一庭审判长法

郑x宗

法官黄x祯

法官李x瑜

以上正本系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仅得於收受本裁定正本送达後10日内,以适用法规显有错误为理由,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状,(须附缮本一份及缴纳再抗告裁判费新台币1,000元),经本院许可後始可再抗告。

96

7

18

书记官

朱x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物拍卖流程是什么
    一、抵押物拍卖流程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为: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2、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3、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4、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二、关于抵押物拍卖的相关规定1、拍卖机构的选择及明确的拍卖委托(包括拍卖费用的承担)。不管是司法拍卖亦或是当事人自行协议拍卖,首先必须就拍卖机构达成一致,并向拍卖机构出具明确的不可撤销的拍卖委托或签订拍卖协议。对于拍卖过程中涉及的佣金、公告费用等支出的承担,当事人可协商确定。2、抵押物是否评估,以及由何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对评估报告的异议及评估费用的承担)的约定。评估并不是拍卖的必须程序或要求,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进行评估。3、抵押物拍卖保留价的确定。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保留价可由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4、抵押
    2023-03-27
    85人看过
  •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为:(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2)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3)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4)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一、抵押物拍卖的终止有下列情况发生,拍卖程序中止:(1)人民法院受第三人就拍卖物所有权提起诉讼,并裁定中止拍卖的。(2)抵押权人申请中止拍卖的。(3)抵押人已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向拍卖机构申请中止拍卖的。二、抵押物拍卖的价金处分顺序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按下列顺序处分:(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2)扣缴抵押物应纳的税款。(3)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4)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三、抵押物拍卖法律规定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等规定及法律经
    2023-03-17
    112人看过
  • 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抵押物拍卖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抵押物拍卖的一般程序为:(1)抵押权人向拍卖机构提出拍卖申请及有关证明文件。(2)拍卖机构清查核实抵押物,厘定拍卖底价。(3)拍卖机构在报纸上发表拍卖公告。公告期间为15日。(4)公告期满,对拍卖物所有权没有争议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二、抵押物拍卖的终止有下列情况发生,拍卖程序中止:(1)人民法院受第三人就拍卖物所有权提起诉讼,并裁定中止拍卖的。(2)抵押权人申请中止拍卖的。(3)抵押人已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向拍卖机构申请中止拍卖的。三、抵押物拍卖的价金处分顺序抵押物拍卖所得价金按下列顺序处分:(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2)扣缴抵押物应纳的税款。(3)偿还抵押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4)剩余金额交还抵押人。四、抵押物拍卖法律规定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
    2023-05-06
    106人看过
  • 企业抵押物拍卖偿还顺序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二)主债权的利息(三)主债权(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一、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抵押权人在通过起诉或仲裁来实现担保物权时,须注意以下几点: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二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债权人可以就
    2023-03-14
    269人看过
  • 抵押债权未到期抵押物被拍卖怎么办
    1.抵押物是以其价值担保债权债务的履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2.担保物拍卖后所得金额超出担保范围的部分,仍属于担保人的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返还。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一、汽车抵押和质押到底怎么区别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
    2023-03-14
    148人看过
  • 抵押权人拍卖抵押物必须经过法院吗
    债务到期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是否只能通过法院拍卖程序进行抵押物拍卖获得抵押物的价款?《民法典》中明确约定了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是可以通过协议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六百四十五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但抵押权人转
    2023-03-04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能否拍卖标卖抵押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
      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能否拍卖标卖抵押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
      能。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拍卖民事裁定书怎么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0
      当事人取得法院拍卖的住房,需要先到法院执行庭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再凭拍卖手续和协助执行公函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
    • 实现抵押物权民事裁定书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
      (××××)……民特……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特别程序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称,……(写明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称,……(写明被申请人的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准许拍卖、变
    • 强制执行抵押物吗,抵押物拍卖有啥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根据《物权法》立法者的愿意,事先没有进行民事公证或公证时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仍然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在当事人就协议拍卖事宜达到一致的情形下,也可以不经过法院公权力介入,而由当事人自行解决拍卖事宜。否则,第195条的规定就没有任何新义,因为在《物权法》出台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就已经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物权法》第195条规定并不是在“新瓶装旧酒”,而是在真正地回归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