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仲裁时间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9-04 10:11:30 485 人看过

一、工伤待遇仲裁时间多久

工伤待遇仲裁时间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法律还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六种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工伤赔付标准

工伤赔付标准根据赔付的费用性质有所不同:

1.住院伙食补助费为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生活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来赔付,如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丧葬补助金

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n(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n(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n(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n(四)患职业病的;\n(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n(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n(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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