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划分的法律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0:00:13 59 人看过

婚姻存续期内债务划分标准:

1、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这些财产所承担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者配偶分享所承担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对有法定义务的人承担的债务;

5、抚养子女所承担的债务;

6、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承担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教育培训费用所承担的债务;

8、支付合法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承担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的共同债务;

10、其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5、因从事非法经营或禁止性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的债务,如果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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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1日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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