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李某为了顺利找到工作,在简历婚姻状况一栏中一直填写的是“未婚”。不久,李某与一家服装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被派往服装公司做文员。同日,李某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时,其婚姻状况仍为“尚未”。服装公司《店面经营者服务标准》规定:“提供虚假信息、报告的,立即辞退,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一年后,李某以“胎儿保护”为由向服装公司书面请假,并将结婚证传真给服装公司。此时,服装公司以诈骗为由与李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恢复与服装公司的劳动关系,遂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拒绝接受服装公司关于李某的行为是诈骗的说法。支持李某要求恢复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法律解释]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劳动者隐婚、用人单位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本案的焦点在于李某的隐婚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隐婚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取决于劳动者是否有必要告知用人单位其是否结婚,合同告知义务是指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满足需要而相互告知必要信息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时,应当将劳动者要求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劳动报酬等情况如实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p>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有两个区别:首先,告知义务不同。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主动告知的义务,用人单位在招工时需要主动告知;但劳动者承担被动告知义务。当用人单位需要知道时,劳动者会再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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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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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14一方面,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对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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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企业招聘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5一方面,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对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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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股东的法律风险存在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2有些人出资成为某公司的看不见的股东,也就是说出资成为股东,但名字没有登记在股东名单上,这是看不见的股东的范畴。看不见的股民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投资者注册为知名股东的原因基本相同,即明确其出资者的身份和权利。实际投资者暗中持股,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了避免法规的限制,为了税收优惠,为了简化手续,为了相关交易,为了在幕后筹措资金,结果不一定是初衷。面对蒸蒸日上的公司业绩,着名股东可能以反客为中心,只承认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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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2隐名出资的风险有: 1、存在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 2、在经营中,代持股人可能会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比如,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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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出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2隐名出资的风险有: 1、存在股东身份不被认可的风险。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 2、在经营中,代持股人可能会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比如,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