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可以出租给别人。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2、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4、房屋维修责任;
5、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6、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8、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公租房是否可以继承给子女
公租房不可以继承给子女。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是政府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租房申请需要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公屋能否转让租赁权
388人看过
-
房屋租赁新规:出租房屋能否分区
457人看过
-
承租者能否将租赁房屋进行转租?
373人看过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权能否继承?
488人看过
-
房东尚未到期,租户能否将房屋转租出去?
129人看过
-
能否将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转租?
227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公共房屋租赁权可否转让?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27公有住房的使用权具有一定的限制性。这里的“公有住房”指的是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建成并出售的住宅物业,在住宅尚未出售之前,其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及相关单位。此时,这些国家、单位会以合理收费或免费提供的形式,供劳动者或当地居民使用。 这些房屋的使用权是允许转让的,但在转让过程中,必须严格避免对所有权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因为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当使用权人选择进行使用权转让时,他们
-
-
是否能够转让公共租赁住房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31、公共租赁住房都不能够转让。承租人并不享有处分公租房的权利。 2、《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租赁是否能转让房屋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26房产过户租赁合同有效,直到租赁合同期满。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屋权属的变更不影响其租赁合同,房屋出租合同仍有效。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