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分公司治理机制:涵义、问题与思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7:33:19 377 人看过

我国保险分公司治理机制在总公司治理机制的传导和衔接、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和保险监管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发挥总公司对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的指导作用、加快分公司自身建设,建立分公司治理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予以完善。

分公司治理机制的内涵

公司治理结构在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安排,它是在法律保障之下,处理因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所适用的一套制度安排,其宗旨是使公司的管理人员等能够为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服务,狭义的公司治理理论一般仅指以公司股权结构为基础的股东与经理层的委托代理关系。

伴随实践与理论的发展,公司治理理论的范围不断扩展,表现出从治理结构向治理机制理论的转变。公司治理机制不仅包括内部治理机制,也包括外部治理机制,具体包含:决策机制、约束激励机制、信息披露机制以及外部的资本市场、产品市场以及企业家市场的治理。理论与实务的着眼点也逐渐过渡到重视股东、管理层、员工、客户、监管机关等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这样,分公司治理机制的概念应运而生。

分公司治理机制亦是一种制度安排,主要处理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支公司间各层级的内部治理关系以及分公司与自身客户、监管机关和保险公司间的外部治理关系。分公司治理机制具体内容包括:在总公司约束下的分公司决策机制、约束激励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

(一)决策机制:分公司管理层根据总公司的经营战略,结合市场特点,制定分公司的具体经营策略。

(二)约束激励机制:分公司负责执行总公司的员工工资及激励策略、绩效考核办法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做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

(三)信息披露机制:分公司根据客户以及监管机关要求披露相关信息、数据,目的是公司利益、行业利益和客户利益的和谐统一。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处于国有保险公司向股份制公司、民营保险公司等多种所有制性质过渡时期,但国有或国有控股保险公司仍将在一段时期内占据市场主体地位。强调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可以有效弥补国有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的委托人缺位的问题。强调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符合我国公司“总公司-分公司”模式,也有利于促进分公司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的各项制度,从源头杜绝一些违规现象。

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国11家保险集团以及总公司的检查和对天津3家分公司的调研,我们发现,我国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治理机制的传导和衔接方面

一是分公司管理层由总公司管理层任命,董事会发挥作用有限,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

二是约束激励机制的传导不甚通畅。对分公司的约束激励,总公司主要通过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考核机制来完成,分公司可以通过单纯地完成任务指标来“应付”总公司。

三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管控力度不足。

(二)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建设不到位。我国的分公司内控建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风险评价、内部监督两个环节比较薄弱:受经营时间较短影响,保险业分公司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风险估计不足,如2003年前后的投资连结产品欺诈误导现象;内部稽核部门力量不足,表现在:新设公司没有稽核部门或稽核部门人力缺乏。

二是薪酬考核制度不健全。分公司倾向将总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简单分解,缺乏长期经营的战略眼光;总公司也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分公司的积极性。

三是决策机制建设有待加强。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分公司决策层的“一言堂”,权力得不到制衡;一种是权力制衡过于明显,导致经营效率下降。

四是缺少明确的信息披露机制。我国保险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尚在初建中,对总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也仅限于上市公司,分公司基本未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三)保险监管方面

一是对分公司治理机制监管认识不够。我国当前的治理结构监管仅限于总公司层面,如何做好总公司、分公司之间公司治理机制监管的衔接没有明确思路。

二是各地区监管机关缺乏分公司治理机制监管手段,例如对保险公司内控制度的监管缺少制度依据和监管经验。

完善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的思路

(一)总公司应加强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做好总公司治理机制的延伸与传导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总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建设的核心,应进一步发挥专业委员会与独立董事(或监事会)的作用,完善分公司经理层聘任制度,既保证分公司短期增长,也重视长期发展。

二要加强稽核部门的建设,发挥内审、稽核等组织的作用,监督分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建议在稽核部门建设过程中,采用总公司稽核部门、分公司稽核部门垂直管理的组织模式,并将其和部门意见量化纳入分公司高管人员考核指标。

三要进一步完善薪酬激励与考核制度,尝试分公司经理的股权激励与期权激励。

(二)分公司自身应加快治理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内控建设。从提高经营效率、防范各类风险入手,建立适合分公司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的内控体系。

二是重视决策机制建设。在总公司支持下,分公司应引入适当的权力制衡机制,使分公司层级的经营决策达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三是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应建立较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分公司不仅要完成当年的保费规模和利润指标,还要从核保、核赔、客服、财务、业务、依法合规等多个长期指标入手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三)建立分公司治理机制监管体系。

一要重视分公司内部控制监管。通过监管机关的外部监管促进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降低经营管理风险;将各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分类,按照完善程度进行分类监管。

二要推动分公司信息披露机制的建设。要求保险分公司定期向投保人披露业务、财务经营管理状况,通过对不同公司产品状况、管理状况、服务状况的披露改善信息不对称状况,促进保险公司提高服务水平。

三要建立“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数据库”。充分加强对分公司管理层的监管力度,建立保险总公司稽核部门与各地监管机关的沟通机制,降低保险公司经营管理风险。

中国保险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治理相关文章
  • 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的问题与对策
    集团公司治理管控的问题与对策作者:白万纲公司治理是在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条件下,为调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以提高经营绩效,而以公司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在公司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配置权责利的一种制度安排。一、公司治理的内涵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
    2023-06-05
    288人看过
  • 非公司制员工养老保险问题
    个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并且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两类,如果想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话,请直接联系各大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个人交养老保险怎么交?1、通过单位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个人提供身份证和需要的照片就可以了,由单位人员去办理;2、如果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每月交多少钱在办理的时候工作
    2023-07-07
    138人看过
  • 公司治理的监督机制
    公司治理的监控机制由内部监控机制、外部监控机制和企业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组成。前两方面相互联系,同时又与企业管理系统的自我调控机制相互联系。1、内部监控机制我国公司法确定的三会四权制衡机制实际上就是本文所指的内部监控机制。狭义的公司治理系统指的就是内部监控机制。内部监控机制在一定情况下是公司治理的主体。加强内部监控工作,所要做的就是以更恰当的方式组织好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关的审计委员会,争取有责任心的大股东对公司的关注,保证企业的报告系统和审计系统向股东会、董事会及外界提供及时和准确的信息。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在性质上有如下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内部监控机制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自己来实现的。股东常常保留了对诸如董事、监事、审计员的选择,合并、增资及新股改造等事项的审查和否决权。其他的管理监控职能由股东授权给了董事会、监督职能授予了监事会,董事会再把大多数的决策管理功能和许多
    2023-03-17
    351人看过
  • 公司治理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1、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2、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国股东,应当平等对待。股东权利受损的,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3、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积极合作;4、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所有实质性事项,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状况;5、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和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公司治理中的法律顾问制度现代公司法律顾问制度是与现代公司制度同时诞生的,是现代公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一环。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在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公司法律顾问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供法律意见,为公司的重大决策当好参谋。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也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全过程。同时,因现代企业管理与法律越来越密不
    2023-07-03
    249人看过
  • 合伙制治理机制是公司制治理机制的替代性选择
    本文介合伙制治理机制是公司制治理机制的替代性选择等一系列相关内容,并标准公司制中,股东通过对董事和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权、起诉违反信托义务和用脚投票等机制来监管权力强大的管理层。随着人们越发对代理权成本、类似萨班斯法案等监管反应的不充足以及公共所有权、杠杆化以及资本锁定等成本和收益的变化等一些列问题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大公司开始采用非公司制。标准公司制中,股东通过对董事和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权、起诉违反信托义务和用脚投票等机制来监管权力强大的管理层。这个机制依赖于包括审计师、集团诉讼律师、法官和独立的董事以及类似共同基金和养老金类似的股等中介来控制和管理管理中的代理权成本问题。传统公司股东对公司的监督权集中,主要包括:a.对董事投票b.对公司的交易投票c.其他小股东或者分散的不太协调的股东,相反的,极大的依赖于其他审计师在内的代理人等。相反,非公司制中,并不依赖于上述的监督机制,而是采用另外的机
    2023-06-06
    200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治理机制?
    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1、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各自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互相制衡;2、公司利益保护机制,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公司监事行使的职权有哪些公司监事行使的职权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责如下:1、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
    2023-02-06
    407人看过
  • 公司治理的内涵是怎样
    一、公司治理的内涵是怎样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很难用简单的术语来表达。但从公司治理这一问题的产生与发展来看,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去理解。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所有者,主要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即通过一种制度安排,来合理地配置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与责任关系。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利益的背离。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治理。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局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是涉及到广泛的利害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供应商、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集团。公司治理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害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因为在广义上,公司已不仅仅是股东的公司,而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公司的治
    2023-06-05
    436人看过
  • 交强险定义与内涵
    1、什么是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2、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交强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目前现行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是按照自愿原则由投保人选择购买。在现实中商业三责险投保比率比较低(2005年约为35%),致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的因没有保险保障或致害人支付能力有限,受害人往往得不到及时地赔偿,也造成大量经济赔偿纠纷。因此,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3、哪些人需要
    2023-05-03
    305人看过
  • 公司章程的制定要与公司治理有机的结合
    1、在公司组织机构的选择上,公司法将许多关于公司治理的事项都赋予公司章程进行自治,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于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2、在公司组织结构的职权、职责和义务界定上,公司法允许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在公司章程中对组织机构的职权和职责进行详细的规定。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权的规定中都允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职权。3、在公司组织机构的运转上,公司法给予了章程更大的自主性和自治空间。如规定股东会议的表决权可由公司章程另行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另有规定的外,都可以由公司章程规定。一、公司章程包括哪些内容公司章程要写下列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06-20
    60人看过
  • 拆迁问题解决的思路与方法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
    2023-07-04
    73人看过
  • 保监会将加大保险公司问责机制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袁力4月20日在重庆表示,目前,公司治理改革进入了形似转向神至的重要阶段。要实现神至,最基本的还是要狠抓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的落实。这就要求从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着眼,通过完善保险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控机制和问责机制,形成提高治理水平的内在动力。袁力是在第五届保险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暨行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上作如是表示的。据介绍,以2006年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为标志,目前包括公司章程、股权管理、独立董事等多个关键领域的10多个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公司治理监管基本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袁力说,激励约束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公司治理结构发挥长效作用的必然要求。但是,通过近年来的监管实践发现,保险公司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存在薪酬结构不合理、与风险关联性低、考核指标不科学等问题。他透露,借鉴国
    2023-04-23
    410人看过
  • 保险经纪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及出路
    2000年第一家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国成立。2001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的佣金和咨询费收入达1.36亿元,通过经纪公司完成的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保费收入的12.2003年上半年全国保险经纪公司已经达百余家(包括在筹建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正迅速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还不成熟,保险公司还拥有庞大的销售队伍,百姓的消费方式还未转变,加上保险经纪公司自身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了保险经纪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的违法事件不断发生。一、当前保险经纪公司存在的主要违法问题(一)偷漏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经纪公司的佣金收入应当交纳5Z的营业税。但由于当前经纪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较少,多数是设置常驻业务人员,没有正式分支机构,导致经纪公司无法在当地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虽然当地的佣金收入由总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但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佣金收入被当
    2023-04-23
    197人看过
  • 公司解散后保险理赔问题
    公司注销后,让公司去社保局办理停交手续。这样就可以自己去社保局缴纳社保了。公司注销的条件1.公司停止营业。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公司注销流程怎么办理(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二)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三)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四)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
    2023-07-07
    466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分配问题的探讨与研究
    股份制公司分配股权,应按照相关的原则和方式来进行一个统一的分配,并在公司章程和合同中写明每个人所占的出资比例和以后的分红比例。要明确写明避免以后纠纷,要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便于以后更好的管理,公司要有一个领头人和留下一部分股份作为激励员工。要在合同中写明出资方式和占股权比例。股份制公司如何分配股份股权制公司股权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因素来决定股权比例,按照出资额度是按比例来划分,还可以按照基础股份和初始股份来进行预留股份,股东要会激励员工,按照技术入股或参加经营的适当增加股份,在公司章程和合同中写明。要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人代表,然后在公司章程里确定你们商量好的投入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
    2023-07-02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协调公司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以确保公司行为的合理、公正和效率的机制。公司治理涉及多个方面,如股东、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在公司治理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和程序,以确保公司的决策科学... 更多>

    #公司治理
    相关咨询
    • 车主与保险公司的诉讼费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1
      一般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需遵循合同约定。不仅仅是诉讼费,同时还包含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不存在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下,由保险公司承担。
    • 意思自治与合xx解释文意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合同解释是审批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尽管有许多理论知道我们如何解释合同,但是,一旦涉及到追索合同本意的实际问题时,理论对我们来说,指导意义极其有限。甚至可以说,法官在解释合同时,基本上依据合同原始条文进行,自由推论的成分非常有限。一、合同解释的文意基础原始条文是合同解释的基础。通常,合同条文约定比较明确,不存模糊之处,也不存在应当约定而没有约定的事项。此时,合同解释是多余的。只有在原始条文存在模糊
    • 社保问题与保险问题的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区别一:自愿原则 社保是一种国家福利,是强制性缴纳的; 商业保险是一种个人行为,可自愿购买; 区别二:期限可选 社保必须交满一定年限才可动用或领取。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理赔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以前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是在处理完后,保险公司才给钱。现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 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理赔问题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同等责任保险公司赔付:一般涉及到第三者损失的赔偿,都是先通过交强险来理赔。交强险不论责任大小分为两种:单方全责、双方有责。 单方全责:全责方承担无责方损失,人伤1.1万,财产元,死亡残疾11万,无责赔付由全责代赔 双方有责(主次、同等):该赔付项目不论责任大小,只要有责任,就构成交强险赔付责任,人伤1.1万,财产元,死亡残疾11万。 如车险同责:双方损失各在元以内由交强险互碰自赔,双方各自拿着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