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5 01:10:27 408 人看过

一、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1号)附件第二章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一年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第八条:参保地经办机构收到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交的跨省异地就医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当日审核确认,录入省系统,生成《湖北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该表一式两联,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盖章后一联留存参保地经办机构,一联交予申请人。同时,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可跨省正常使用。

二、商丘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备案受理规定

(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郑州市)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

(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的医保定点证明(待国家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库建立后取消)。

(3)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4)为保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就医时请持二代社会保障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哈尔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受理条件有哪些1.需参加本统筹区医疗保险;2.缴费状态正常;3.符合异地就医条件;4.提供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二、哈尔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居住证明三、哈尔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依据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2.《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3.《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号)四、哈尔滨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
    2023-05-19
    410人看过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1、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户口已迁回原籍安置的省驻榕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属于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由其所在原单位填写《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持安置地户口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1、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户口已迁回原籍安置的省驻榕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属于退休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由其所在原单位填写《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登记表》,加盖公章后,持安置地户口复印件,一并报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金征缴科登记。3、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向其所在的原单位领取《退休异地安置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确认表》后,持该表到本人已选定的安置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科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作出诊断,经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其所
    2023-04-22
    280人看过
  • 防城港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防城港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法律依据是什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第十一条第一款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第十条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意一方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自治区退役士兵
    2023-05-19
    169人看过
  • 扬州退伍军人安置法律依据
    扬州退伍军人安置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办法及省市有关法规。
    2023-12-14
    450人看过
  • 合肥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就医要注意什么
    一、异地安置手续办理1、退休后回原籍安置,或随配偶、子女在异地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表内选定的安置地点和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2、对个人报来的材料(包括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登记表》、近期一寸彩照1张),进行核实后,办理异地安置登记手续;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有关状态发生变更(如定点医院的更改、居住地的变化等),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待遇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二、异地特殊病门诊卡办理异地安置人员患有合肥市医保范围内的门诊特殊病种,可向合肥市鉴定办公室申请鉴定,办理特殊病门诊卡(已有市内特殊病门诊卡的,可直接在市医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三、异地医疗费用的结算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异地确定的医院住院后,须在五日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合肥市医保中心,住院费用达到5万元应电话通报治疗情况
    2023-05-09
    347人看过
  • 德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德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二、德州市异地就医备案取消受理条件1.疾病证明书或出院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出院(死亡)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验原件);3.基本医疗保险外伤异地就医情况表1份(原件),入院记录复印件1份(意外伤害报销时提供);4.住
    2023-05-14
    254人看过
  • 三门峡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三门峡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法律依据是什么《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号)二、三门峡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办理条件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3.注意事项(1)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除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外,其他备案到就医地省辖市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时,直接备案到省本级(郑州市)或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就医待遇(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封锁,一年内不办理取消备案和变更备案地业务。已通过门诊慢性病待遇审批的参保人员,需到门诊慢性病窗口办理门诊慢性病异地备案,按规定享受异地门诊慢性病待遇。(2)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提供
    2023-05-24
    460人看过
  • 商丘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商丘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一)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二)经海事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并持有船舶登记证书;(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109号)第六条:“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第七条:“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
    2023-05-24
    444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有法律依据吗
    一、离职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无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工人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退休),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使用者再就业,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权益,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承诺。二、再就业者适用的法律法规:1、《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一些问题的通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使用者应与其书面协商,明确就业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险待遇等权利和义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说明(3)》第7条规定,使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发生雇佣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退休后再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具体法律依据为:(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
    2023-08-18
    433人看过
  • 商丘异地转诊备案收费吗
    一、商丘异地转诊备案收费吗不收费二、商丘异地转诊备案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参保人正常享受医保待遇;2.参保人员所患疾病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3.确诊后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4.备案人员所选城市及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无条件治疗的。5.注意事项(1)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参保地外住院的,由具有转诊资格的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具《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同一疾病过程多次在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跨年度住院),第二次及以后不再开具转诊单,持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和原转诊单(有效期一年)按规定申请登记备案。(2)异地转诊人员登记备案手续在一个住院周期内有效(当次有效),且一个住院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应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延期手续(3)异地就医时,必须选择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优先选择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在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
    2023-05-24
    96人看过
  • 退休依据什么档案退休
    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的档案是参加工作以后由单位建立的职工档案,其中包括职工在职期间的奖惩记录,工龄情况,出勤情况和技术等级证明。此外还有社保档案,其中记录了职工在职期间缴纳各项保险的情况。根据这两项档案,社保局会在办理手续退休的时候核定你的参加工作时间、工龄、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情况,以此作为计算养老金的依据。一、养老保险能不能变更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复审并提供书面申请、职工档案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政策依据等材料,报区县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个人养老保险帐户帐号具体指社保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目前为身份证号码)及职工有关档案材料,为每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社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计算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主要依据。二、公职人员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2023-06-22
    284人看过
  • 临沂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有
    一、临沂市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申请法律依据有《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其他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社部发〔2016〕120号(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第二章范围对象第七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
    2023-05-14
    58人看过
  • 商丘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商丘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全文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七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过渡和海船船员管理系统应用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七、八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公布第三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的公告》第二条7.《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及培训合格证书再有效有关事宜的通知》全文二、商丘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三、商丘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办理期限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个工作日四、商
    2023-05-25
    140人看过
  • 商丘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商丘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商丘市住院费用报销材料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提供居民身份证和银行卡);住院收费票据;疾病诊断证明;费用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材料(仅限住院医疗机构为异地就医非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人员提供);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相关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仅限意外伤害人员提供)。
    2023-05-19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XX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保备案何时能审批好?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若您母亲已联系单位经办人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目前社会保障卡还未制卡,可以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服务----网上大厅----社会保障卡服务------异地就医网上登记,按要求填写信息申请加急制卡。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有安置费吗,是多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0
      什么性质的安置、安置什么休都退了还需要安置什么。
    • 什么是异地安置人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0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1、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 员额法官退休年龄法律依据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4
      党政机关、大众集团、企业、事业单位干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 退休返聘人员有法律依据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4
      一、离职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无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工人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即退休),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退休后被使用者再就业,双方形成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不受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双方的权益,义务由双方协商一致承诺。二、再就业者适用的法律法规:1、《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一些问题的通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使用者应与其书面协商,明确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