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早退的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6:26:00 239 人看过

早退属于用人单位的纪律规章以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进行早退,违反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那么公司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一、什么情况下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通常情况下,对于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该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当该劳动者出现了以下严重违法违规等过错性解除原因时,用人单位随时可单方面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该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该劳动者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旷工开除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旷工属于违反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员工迟到公司有权扣钱吗

如果用人单位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上班迟到早退要扣工资,且规章制度已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出现上班迟到早退扣钱是合法的。

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没有将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公开公示并告知员工的,那么就不能以上班迟到早退为由扣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天津市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管辖和处理
    当我们作为一名员工,在一家公司收到了不合理的待遇和非法的克扣发生劳动争议后我们应该是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管辖这种问题的又是谁呢,以下我就根据天津市劳动合同法为您解释下。劳动争议管辖1、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动争议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
    2023-04-29
    481人看过
  •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劳动法律关于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二、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国家劳动法律关于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规定: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023-07-25
    3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2023-04-17
    446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
    问:关于产假的规定有哪些?答:关于产假的规定包括: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地方规定延长的产假或生育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删除了对应晚婚、晚育的产假奖励规定。遵循这一原则,部分省市已相继修订并发布了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比如,修订后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湖北、广东等省份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产假规定与上海相同。各地企业需留意当地相关政策的修订及其中的具体规定。考虑到女职工在怀孕后期、产后一段时间需要休息,
    2023-06-04
    226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是第几条
    一、劳动法关于退休年龄的是第几条根据劳动法规定,关于退休年龄的具体条款并没有在单一的条文中明确列出,而是散布于多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中。可以确定的是,退休年龄的设定与调整通常是由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二、退休年龄不同情形退休年龄在不同情形下有所差异,主要基于性别、工种和身体状况等因素进行区分。1.一般情况下,男性的退休年龄高于女性,这是因为男性和女性在职业生涯中的生理差异和社会角色定位不同。2.从事特殊工种或身体条件较差的劳动者,其退休年龄可能会相应提前,以照顾其身体健康和保障其基本生活。3.对于普通劳动者,男性通常需要在年满60周岁时退休,而女性则可能在50周岁或55周岁时退休。4.对于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劳动者,其退休年龄可能会提前至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5.对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劳动者,经
    2024-07-21
    2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如何处理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如何处理若员工的入职时间与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时间存在差异,则应将入职时间视为首要考虑因素。由于公司有权利在员工正式就职满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签署日期通常会滞后于员工的实际入职日期。所谓“劳动合同签署日期”,即代表着该份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劳动者共同签署生效的具体日子;而“入职时间”则特指员工正式开始其职业生涯的那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签约3年,中间可以辞职吗签
    2024-04-21
    319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将现新格局【劳动争议处理】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劳动争议处理】广东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劳动机构】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仲裁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有利于破解劳【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建议(一)设立仲裁与诉讼程序分轨制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仲裁前置制度,对于仲裁裁决,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就可用诉诸法庭的方法使其失效,因此劳动仲裁的作用受到相当的局限。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实行分轨体制,即“裁、审分轨,各自终局”的体制。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和审判机构并存的国家,未能和解的当事人不愿或调解机构调解不成的争议案件,可以由当事人在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其一:申请仲裁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且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已提起诉讼的就不得再
    2023-06-10
    258人看过
  • 如何理解劳动法关于劳动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下: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基本原则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3)有权利用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第一的现实和社会主义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
    2023-07-29
    482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处理方法
    (1)劳动合同中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而拒不交纳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教育企业行政领导,督促企业履行义务,并裁定企业行政负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义务。(2)劳动合同中未规定企业应向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应指明劳动合同的不完善之处、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及由此而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裁定企业应在一定期间内向社会保险机构补交养老费和滞纳金。(3)企业以谈判时未讨论须承担职工养老保险费为由,拒不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明确指出,谈判时未涉及该项内容,并不能免去其法定义务和责任,企业仍有交纳职工养成老保险费用的义务。(4)企业在职工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补回企业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否则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清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应裁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
    2023-08-17
    380人看过
  • 如何处理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
    一般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问题如何处理?1。识别?首先,退休是指职业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和法律行为造成的事实状态,退出职业劳动领域,享受相应退休待遇的法律行为。退休的法律意义不仅在于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劳动者因退休而得到相应的待遇。笔者认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双方劳动关系将自动终止,这对劳动者不公平,不符合法律精神。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不完全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根据劳动关系处理。这意味着,
    2023-05-31
    300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思考
    目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规范、不完善,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压力越来越大。作者对此类案件的类型、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关键词:劳动争议解决建议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各方因劳动权利义务的不同而产生的纠纷,也称为劳资纠纷。随着企业的转型重组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劳动争议已成为一个更加突出的社会矛盾。与此同时,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也层出不穷目前,劳动部门和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从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近年来收集的案件来看,2006年只有2起,2007年只有6起,但今年已经立案受理了20起,还有几十起劳动争议案件没有受理。就人民法院而言,此类案件虽然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处理起来很困难,消耗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现结合审判实践,就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的一些问题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以期与大同广安人共同思考和探讨,
    2023-05-07
    375人看过
  • 退职保留劳动关系怎么处理的
    一、退职保留劳动关系怎么处理的退职保留劳动关系是指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但员工暂时退出工作岗位,不再进行实际工作。具体的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组织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一般性的建议:1.与雇主协商:首先,你需要与雇主就退职保留劳动关系的具体安排进行深入的协商。这包括确定退职的期限、期间的待遇支付、社保缴纳、以及回归工作岗位的条件等。2.签订书面协议: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退职保留劳动关系的各项条款和细节。书面协议有助于确保双方的权益,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3.办理相关手续:按照公司或组织的规定,办理退职保留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这可能包括填写特定的表格、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等。二、退职保留劳动关系还有工资吗退职保留劳动关系时,员工通常是有工资收入的。在员工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决定退职但保留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虽然暂时退出工作岗位,不再进行实际工作,但劳动关系仍
    2024-02-28
    316人看过
  • 关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实体规定
    一、开除、除名、辞退开除是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最高行政处分,其他五种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另一类行政处分:降级,如涉及降低工资而引发争议,可以受理。除名、辞退是一种处理而不是处分,除名针对的是企业职工的旷工行为的;辞退是对违纪职工作出的处理。这两类处理,都规定了对违纪职工的教育程序。二、工资争议主要是指拖欠工资争议和克扣工资争议。三、培训争议主要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因培训发生的争议,比较多的涉及培训费赔偿问题。四、保险争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争议。五、履行劳动合同争议这类争议分为:签订劳动合同争议、变更劳动合同争议、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终止劳动合同争议。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涉及大量的事实劳动关系形成的劳动争议。事实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
    2023-06-26
    298人看过
  • 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建议
    (一)加快建设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制度。目前,我国劳动法律、配套法规和规章很多,但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规章、答复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冲突,导致劳动仲裁部门仲裁员之间、劳动仲裁部门与人民法院之间对规章、答复的适用和理解存在较大差距,监督管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利益,建立健康的劳动关系市场秩序,完善社会保障制度3.做好普法教育和案例指导。劳动争议案件政策性强,涉及大量劳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广大劳动者法律知识匮乏,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做好普法教育,人民法院要在审判实践中做好案件指导,注重调解,帮助解决劳动争议,实现案件的终结。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因利益不同,对抗性强,矛盾激烈,且多为群体性纠纷。比如,企业改制、结构调整引发的劳动争议,涉及众多劳动者的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闹事和集体走访如何处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
    2023-05-07
    9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早于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劳动者可以举出与工作相关的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一般与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 公司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2
      1、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与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可以予以辞退,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关于辞退员工关于劳动法的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9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
    • 关于处理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方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09
      在遇到劳动纠纷时,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求助或申请劳动仲裁。在用人单位与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提供《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且该证明需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根据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 关于处理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方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4
      在2006年11月28日,高某被应聘到锦州市某热处理专业厂从事热处理工作,月工资为6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厂也未给高某缴纳社会保险。经过三年多,2009年4月5日该厂通知高某签订劳动合同,但高某因各种原因拒绝签订,于是单位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4月14日解除了与高某的劳动关系。之后,双方发生争议并诉至法院。高某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两倍工资、加班费以及各项经济补偿,共计约3万余元。 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