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侵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7 10:13:27 304 人看过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其实,将作品改成盲文也是一种翻译,由于盲人是残疾人,与一般健康人相比,他们在学习文化知识,接受新的信息方面存在一些障碍,为使他们获得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法律允许和鼓励将已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作品。这种做法可以不经过作品著作权人同意,不用支付报酬。所以这种行为不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相关文章
  • 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是否涉及侵权问题
    在没有事先付费达成合同时,对于已公开发布的作品进行的未经授权擅自的演出活动并不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行为。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表演者就可以为所欲为地使用这些作品了。他们仍然需要尊重以下所列举的六项基本权益:(一)规定表演者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以便保护演艺著作权;(二)确保表演者的形象不受恶意扭曲或损坏,维护其声誉与尊严;(三)允许他人从现场直播及公开传送他们的现场演出实况,取得相应的报酬;(四)允许他人对表演进行录音录制以及录像摄制,以此来获取相应的报酬;(五)允许他人复制、发行、租赁以记录有他们表演元素的录音录像产品,同样可以以此获益;(六)允许他人通过互联网络将表演内容传递给广大观众群体,并以此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著作权法》第三十九条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一)表明表演者身份;(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四)许可他人录音录
    2024-08-16
    104人看过
  • 什么是已出版的作品
    1、什么是已发表的作品出版权是著作权的一种,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即决定作品何时、何地、如何公开的权利。尽管著作权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都依法享有著作权,但作品的使用者对作品是否发表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和已发表的作品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后果。例如,免费表演他人作品的,发表作品的,表演者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如果演出是未发表的作品,表演者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判断作品是否发表的标准是确定作品是否公开。所谓公开披露,是指著作权人自行向非特定人公开作品,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向非特定人公开作品。一部作品只要不为特定的人所知,就可以发表,公众对该作品是否了解和关注,并不影响对该作品发表的判断。作品只对特定范围的人或者有关人员开放的,不属于出版物。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2)署名权,
    2023-05-07
    414人看过
  • 未经授权出版涉及到的著作权人的发表权被侵权怎么起诉
    一、未经授权出版涉及到的著作权人的发表权被侵权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出版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2)作者转让图书出版的文种、期限以及出版和发行地区。(3)作者的保证与赔偿以及作品要求。(4)作者交稿的日期、稿件的形式(注明是手稿还是打印稿),同时约定出版者出书的日期。(5)版权不属于作者的资料的使用办法。(6)提供索引和其他补充资料的办法。(7)作者审读校样。(8)出版社者自行决定印刷和发行作品的方式与办法。(9)出版者支付作者稿酬的数量(或计算方法)、期限和方式。(10)图书出版权再转让的收入分配。(11)翻译权及其他从属权
    2024-01-30
    328人看过
  •  版权问题:同人文作品的出版与保护
    同人文作品可分为两类:一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角色进行改编和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已授权不侵权;二是用三维(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涉及侵权问题,需谨慎处理。同人文作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对已有的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或角色进行改编和再创作;第二类是用三维(现实生活)人物名字进行创作。首先,第一类文学作品再创作,只要不拿去商用,内容合适,小范围传播,属于个人创作,或者已经过原作者授权的,不构成侵权 同 人 文 作 品 分 类 及 版 权 问 题同人文作品是指以已存在的文学作品、动漫、游戏等为蓝本,进行创作的作品。在创作同人文作品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版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同人文作品属于著作权范畴。未经原著作者授权,同人文作品的作者不能以同人文作品侵犯原著作者的著作权。为了保护作者的著作权,同人文作品的作者应当注意以下几
    2023-09-08
    140人看过
  • 国家版权局关于转载、表演已发表作品须付报酬的公告
    国家版权局关于转载、表演已发表作品须付报酬的公告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1-08-20生效日期:1991-08-20发布部门:国家版权局发布文号: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切实实施,国家版权局近日发表公告,指定中国版权研究会为临时收转使用作品报酬的机构。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以报刊转载和摘编、表演、录音或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方式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禁止外,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使用者应按国家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在一个月内将报酬寄送国家版权局指定机构,由该机构转递著作权人。为此,国家版权局已经正式向国务院申请成立专门机构。在此机构成立之前,作为应急措施,由中国版权研究会临时承担这项工作。公告要求使用单位在寄送报酬时,应提供被使用作品的名称、出处和作者署名以及其他与作者有关的线索。同时也希望凡认为自己的作品有可能被使用的著作权人向收转机构
    2023-06-08
    130人看过
  • 作品出版“触网”需经作者授权
    互联网时代,人们的阅读习惯从纸媒逐渐转移到了网络平台,这一改变极大冲击了传统出版行业,也带来了各项著作权权利义务在互联网环境下的重新调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吴园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出版行业来说,出版合同是出版权的来源,做好出版合同的审核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著作权法律风险,否则容易陷入互联网下的版权纠结。授权超期仍网上卖书被判侵权盛某与某出版社签订《图书出版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有效期内,盛某授予出版社在中国以图书形式出版盛某作品中文文本的专有使用权(含信息网络传播权);盛某全权委托出版社办理该作品的版权转让事宜。双方约定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5年后,上述《图书出版合同》到期,该出版社并没有与盛某签订新的出版合同,却仍通过某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盛某作品的电子版图书,并因此获利。为此,盛某将出版社告上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出版社在合同到期后仍通过网站销售电子版图书,构
    2023-06-08
    251人看过
  • 侵害作品发行权意思是盗版吗
    一、侵害作品发行权意思是盗版吗"侵害作品发行权"并不直接等同于"盗版",但盗版行为往往涉及对作品发行权的侵害。1.盗版通常指的是未经版权所有者授权,非法复制、发行、销售或传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经济权益,包括发行权。2.虽然不能说侵害作品发行权就一定是盗版,但盗版行为确实是对作品发行权的一种严重侵害。二、盗版侵犯的是哪种权利盗版行为主要侵犯的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版权)。1.著作权是创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2.盗版行为通过非法复制和销售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直接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复制权、发行权等经济权利,同时也可能侵犯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三、知识产权是什么及受何保护1.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
    2024-08-15
    333人看过
  • 已经出版的书籍还需要申请著作权吗
    一、已经出版的书籍还需要申请著作权吗在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创作成果的版权实现自动取得,即当某份作品正式宣告完成之际,便能够立即得到著作权法则的无条件保护,而无需再去进行诸如申请、注册、登记或者认证等繁琐复杂的程序。为了确保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有者以及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同时也为了有效地解决由著作权归属问题引发的各种著作权纠纷,更便于为解决这些纠纷提供初步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我国政府积极推行并建立了作品版权自愿登记制度,以期激发著作权人自愿参与到作品版权登记中来。若您的小说已经通过正规渠道公开发行,那么便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版权登记。但若是在互联网上发布,我们强烈建议您进行版权登记,因为在网络环境下,作品极易遭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
    2024-07-21
    205人看过
  • 户口本上写的文盲或半文盲能改吗
    如果与本人实际学历不相符,可以更改的。根据《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公民户口有变动或者户口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更正的时候,根据户主或者本人的申报,经审查属实,有变更、更正理由的,应给予变更、更正登记,必要时可以要申请人提出有关变更、更正的证件。在建立人口卡片的城市,变更、更正的人如果建有口卡,还应向市公安局填报“登记卡”或者口卡异动呈报单。一、家庭户口应该填些什么家庭户口应该填写姓名、出生日期等。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
    2023-04-05
    438人看过
  • 作品出版后版权属于谁的吗?
    一、作品出版后版权属于谁的吗?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归属的规定是比较复杂的,有很多不同的情况,例如公民个人创作的,一般由创作人所有。著作权只要没有转让,就始终都是作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二、什么是出版权?出版权
    2021-09-20
    319人看过
  • 文学作品的延续需要版权吗?
    1、文学作品的延续是否需要著作权需要原著作权人的许可。续写是一种改编,改编作品的作者拥有著作权。如果作品需要发表,最好征得原作者的同意。否则,原作者可以在出版后提起侵权诉讼。现在这样的作品很多,但基本都是网络小说,所以大部分作者都没有提起诉讼。但作者有权主张小说的权利,著作权过去被称为著作权。版权的本义是复制权。这是因为印刷术在过去并不流行。当时社会认为,农作物最重要的权利是印刷出版权。但是,随着时代的演进和科技的进步,作品的种类逐渐增多。安娜法案,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商。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对作者表演权的保护。1793年《作者权利法》颁布,作者的精神权利得到进一步重视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现代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起源于300多年前的西方。它促进了知识的积累和交流,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提
    2023-05-07
    188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已经发表
    1、如何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已经发表判断一部作品是否已经发表的标准是判断该作品是否已经“公之于众”。所谓“公开”,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披露给不特定的人,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披露给不特定的人。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开,即决定何时公开的权利,作品在何处以及如何公开。尽管著作权人无论作品是否发表都依法享有著作权,但作品的使用者对作品是否发表的判断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使用未发表的作品和已发表的作品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后果。例如,免费表演他人作品的,发表作品的,表演者无需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如果演出是未发表的作品,表演者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其次,能否通过购买作品获得著作权可分为著作权登记和自动取得登记制度。登记取得又称登记取得,是指以登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登记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著作权登记取得原则又称“形式主义”(2)自动取得制度。著作权自动取得,是指作品创
    2023-05-07
    184人看过
  • 盲文的作用
    著作权人
    盲文基本的和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盲文在基础教育中的作用盲文在教育上的作用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最普遍的作用反映在盲人的小学教育阶段,因为这一阶段是盲童们增长知识的最初时期,这些知识主要来自于书本,来源于文字。关于盲文在小学教育阶段主要表现在:(1)可使盲童们充分利用盲文的记录、记载作用,反复摸读,加强记忆、加深理解,以便牢固掌握所学内容。(2)通过学习,可以培养、锻炼和提高盲童运用语言的能力。如:表达能力、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等等。(3)在学习过程中,可使盲童们逐渐树立起较牢固的文字观念。这样,不但有利于他们的学习,而且,还能使他们通过了解我国悠久丰富的文字文化,如:书法、篆刻等艺术,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总之,盲文在盲人小学教育阶段的重要作用绝不仅限于上述这些,盲人在小学教育阶段如果能够学好基础盲文,它必将对盲人一生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积极影响。2、盲文在中高等教育
    2023-08-17
    467人看过
  • 侵权作品有无版权
    侵权产生的作品没有著作权的,侵权产生的作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均不可能再享受著作权。一、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的要点:1、有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2、行为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任何人都负责有不能侵犯该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
    2023-04-03
    410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
    词条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著作权
    相关咨询
    • 小品网络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算侵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8
      不侵权,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
    • 将己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将己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在法律限定范围使用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司法实践中,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罪时,应注意掌握《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规定,分
    •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作品是否侵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30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作品不侵权。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发表文章已经出版开了,文章著作权许可协议如何写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4
      甲方:______(作者真名及笔名) 乙方: 甲方授权其原创作品经乙方进行数字方:_________公司与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受权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化处理后提供给乙方控股公司建立之网站登载。 本网站为拟登载的甲方作品可编排版式,可在作品正文前制作专栏,专栏包括作者自述、作者照片或漫画像、作品简介等内容;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
    • 著作权人对已经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的修改权可以经过什么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著作权人生前未对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第三人委托修改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的修改权随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