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商品房的交付?
所谓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
2、如何认定房屋的交付使用?
许多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有着不同的理解,出卖人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受人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到出卖人应否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问题。
首先大家应该明白房屋交付使用与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是不同的。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房屋所有权才发生移转。如果你买的二手房可以双方约定什么条件成就时为房屋交付。如果你买的期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合同双方对房屋的交付使用没有特殊约定,只要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转移给买受人占有,就视为出卖人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也就是在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下交钥匙为房屋的交付使用。
3、购房人擅自装饰房屋并入住,能否认定房屋已交付?
网友提问:王某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员工,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时王某支付了预付款,并约定余款在房屋交付时付清。后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擅自装饰购买的房屋并入住。但王某一直未付清余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王某付清余款。王某则称辨称房屋尚未交付,某房地产公司要求其付清余款的理由不能成立。王某擅自装饰房屋并入住,能否认定房屋已交付呢?
律师回答:可以。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交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
(2)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3)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
(4)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5)开发商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发出交付通知,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钥匙并经购房户确认签收。
但是,本案中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未付清购房款,双方未签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前便擅自装饰入住,在实际上已占有使用了该房屋,属于先行违反合同行为,不受上述房屋交付条件的约束,符合法律规定的转移交付条件,故可以认定房屋已交付。
4、房屋交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责事由的情况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时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完全是购房者自身的权利,除购房者明确表示放弃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着购房者放弃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
已交付使用的房屋能否请求确权
363人看过
-
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354人看过
-
民法典未交付使用房屋如何确权
312人看过
-
房子已经交付,房款还没付怎么办
8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开发商已交付房屋
88人看过
-
房屋怎样才算已交付?
444人看过
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
已经购房钥匙能不能交付使用?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占有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了钥匙,还有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义务。
-
已经交首付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交付怎么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作为买方需要注意: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
-
卖房人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怎么办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卖房人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买房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迟延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同地段房屋价格主张租金;所以你可以起诉要求卖房人支付逾期交房的租金损失,并要求卖房人尽快交付房屋;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所以建议你及时收集好证据;
-
房屋什么时候算交付使用,交付使用前后,房屋灭失、损毁的,由谁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2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转移使用是否视为交付使用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转移占有’就是‘交付使用’,‘转移占有’在民法理论上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但在实际生活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钥匙’。法律允许业主和开发商对‘交付使用’在合同中有更具体的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