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减刑的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6:44:46 73 人看过

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适用限制缓刑的对象如下: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绑架、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3、因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员。对于以上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在判处死缓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限制减刑适用于哪些人

1、在累犯限制减刑。按照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

2、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修正案(八)规定,凡判处死缓的罪犯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而犯罪者,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是因为,实施七种犯罪之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具有法定从宽情节不宜立即执行,但作为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完全符合刑罚精神的。

3、在犯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2: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统一缴费基数的相关政策解读
    统一缴费基数如以下内容: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是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和。但应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作为核定方法;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收付,可以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基础养老保险统一缴费基数是多少养老保险基数是以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为基础,根据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衡量确定的,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在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参保人上年的工资总额确定缴费基数。养老金计算=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缴费年限1%+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比如个人每月平均工资4000元,全市平均工资为2600元,则养老保险基数就是4000元,个人交8%即320元。《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
    2023-06-30
    98人看过
  • 政策限制下的减刑实践
    限制死刑不是指不能减刑,而是指对依法减刑后的刑期下限有所限制。根据我国刑法,限制减刑仅可适用于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并且被决定限制减刑后,罪犯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刑期不得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不少于20年。所以限制减刑仍能减刑,只是受到一定限制。限制减刑能看到吗可以在判决书上看到,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2023-06-30
    422人看过
  • 城镇基本医保相关政策解读
    门诊慢性病认定:严格执行慢性病准入标准,自2015年起糖尿病要合并严重并发症(即并发眼底出血或渗出、并发脑血管疾病、并发周围神经炎、并发皮肤感染之一),高血压达III期(即血压达到确诊高血压水平,并合并脑血管意外或高血压脑病、左心衰竭、肾脏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之一)方可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自2015年1月起将血友病纳入甲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乙、丙型病毒性肝炎(肝功能正常、携带病毒不需要治疗者除外)纳入乙类慢性病管理。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并发严重疾病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8000元/年,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3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门诊支付限额标准为5000元/年。丙型病毒性肝炎纳入慢病周期为一年。新开展的慢性病管理细则另行制定。医保患者外转就医:严格执行统筹区外转诊标准,自2015年6月起统筹区外转的参保人员,普通疾病门诊检查治疗的,设置
    2023-05-04
    472人看过
  • 佛山再生育相关政策及解读
    再生育相关政策及解读—摘自《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
    2023-05-10
    52人看过
  • 房子限购政策的解读
    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这就是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一些房价过高的城市相继颁布限制家庭购房套数的规定,被称为“限购令”,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宜宾的房子限购吗宜宾的房子限购吗目前还没有。宜宾限贷为配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7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决定将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如下:一、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023-06-30
    386人看过
  • 死缓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都要服满至少二十年的徒刑。司法解释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1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2023-06-11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相关新刑法减刑政策的详细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3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减刑的适用对象,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而没有刑期长短和犯罪性质的限制。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 无期徒刑的限制减刑政策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刑法修正案(八)》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关于农村拆迁户口减去面积限制的解读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04
      房屋面积“三重控制”政策:拆迁安置房在申购面积上,采取了“三重控制”,一是规定被拆迁户只能用拆迁补偿款(包括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申购拆迁安置房,并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封闭运作。 解读:“拆迁补偿款封闭运作”,老办法对被拆迁对象的补偿是经过测算之后进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人拿到补偿款后再按价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增加了资金流量,将“拆迁款”直接变为“购房款”不容易被控制。 新办法则规定,由区政
    • 限购政策怎样解读签约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16
      第一,在认购协议签订后,正式合同签订之前,因政府出台的限购政策导致认购协议无法履行的,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无法控制,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当事人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开发商应退还购房人支付的和房款。第二,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此时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
    • 限制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