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务员可否担任公司总经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16:49:50 442 人看过

一、退休公务员可否担任公司总经理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明文规定,通常情况下,尽管已达到法定年龄退休的人士并非绝对不具备担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资格,但仍需根据相关具体情境予以审慎判断,确保其符合担任董事所需满足的严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退休公务员看病有二次报销吗

公务员在退休之后,若患有疾病并需要住院治疗时,将无法享受到二次报销的待遇。这里所提到的“二次报销”,指的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的参保者,如在上一个年度内发生过高额就医费用,除了原本应有的正常报销外,他们还能够再次申请大病保险进行报销,并且此过程并不设定报销上限。通常来说,此类二次报销业务均需由投保人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而当劳动者进入退休状态之后,即不再具备在职职工的身份性质,因此也就不再享有二次报销的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本国《公司法》的规定,虽然退休人员原则上不被允许担任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职位,但在特定情形下,亦有可能得到豁免。然而,在决定是否应予任命时,必须对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而谨慎的评估。担任董事职务需要具备诸多严格的资格要求,例如深厚的专业知识背景、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记录等等。因此,即便已经退休,只要能够满足上述各项条件,仍然可以担任董事职务。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法律机构的意见与建议,以确保所有程序均符合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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