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算组是由部分还是全部股东组成?
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一点是没有争议,但是《公司法》中没有明确规定清算组是全体股东还是可以是部分股东组成,而公司法规定二也没有具体规定。这样就会出现清算组必须由全体股东组成还是可以由部分股东组成的争议。如果公司全体股东都参加清算组自然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往往有些股东开始不理解参加清算组的意义,不愿参加清算组,还有一些公司采用召开股东会,投票决议选举股东或股东代表、其他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参加清算的情形,客观上形成了部分股东或股东根本没有参加清算组的情形。
2、清算组的法律性质
(1)成立时间和成立条件的特殊性。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情形出现后组织设立的,而其成立的时点又根据公司股东是否积极组织清算和有无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成立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形下,公司解散清算组在解散情形出现后十五日内即成立,而股东如在上述期间内怠于成立或成立后拖延清算、违法清算的,则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成立。而如果股东不提出成立清算组,债权人也不申请法院组织的,根据目前的公司法和司法解释,公司无法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的隶属性与独立性。一般情形下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全部由股东组成,清算事务全部由内部人员进行操作,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履行清算组的职责,其所作出的清算报告由公司股东会进行确认,在公司自行组织的清算中的清算组可以视为内部清算组。因此,在公司自行清算的过程中,清算组可以视为公司的代表及执行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公司了结债权债务,在清算组职权范围内,可以看出,清算组与解散前公司的董事机构具有同等的职权内容与法律地位。而对于强制清算的清算组来说,因其组织构成是由法院指定,所有的清算工作相对于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更具有外部性,而且其出具的清算报告是报送法院来确认,因此,强制清算的清算组相对于被清算公司来说拥有较为明显的独立性。
(3)清算组的代理性。清算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需要以公司的名义处理未了解业务、偿还债务、收回债权、负责对被清算公司的财产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清偿、代理诉讼等等。而这些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均由被清算公司来承担法律后果,此时的被清算公司尚未被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因此公司主体仍有效存续。因此,在清算组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其具有被清算公司代理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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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较多时,能否由部分股东组成清算组?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首先,因为公司清算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第38条第9项),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44条第2款)。公司章程也不可能有特别的规定,因为公司法说得很明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才由公司章程规定。再则,公司法针对人数众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特别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对有限公司清算组,规定“由股东组成”,这就表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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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组组成部分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51、公司清算组的成员组成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 2、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3、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债权人会议作为一个临时性的机构,仅代表债权人的利益,而不能代表债务人的利益,因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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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和股东不是清算组成员吗?清算组成员由什么组成?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 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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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必须是全部股东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9清算组不一定是全部股东公司清算组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没有自行组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