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执行异议成立的条件
房屋执行异议条件是:当房屋执行出现了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可以向执行人提出异议;法院收到申请书以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的那么需要进行改正或者是撤销;若提出的证据不充足,那么会不成立而且驳回申请书;若当事人对宣判的内容不符的,可以在10天之内向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次申请。
二、法院审查房产执行异议案件构成要件的内容是什么?
1、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在我国,关于房屋物权的变动实行“债权合意加登记”制度,所以,物权能够合法变动的前提是以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合同的成立并且有效。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经济生活中涉及大额标的且关乎住房的交易当签订书面合同的一般社会观念,同时也为法院甄别真实买受人提供依据,所以对抗法院执行查封而保护物权期待权的首要条件就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而且关于合同的版本当优选网签标准合同文本,以便于审查具体的签约时间及增加可信度。
2、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合法占有该不动产。首先,买受人的物权期待权之所以要保护,是因为买受人已经为取得物权履行了一定义务并进行了一定外观公示;其次,占有该不动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查封前,在查封后占有的,受查封效力所及,不得对抗债权人。同时要求在查封前占有不动产,也是为了减少被执行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可能性。
3、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4、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实践中,常见的可归责于买受人自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情形:
(1)对他人权利障碍的忽略,如忽视不动产上设定的抵押权登记而不进行及时的处理
(2)对政策限制的忽略,如明知自身不符合购房条件仍然签订购房合同而无法过户
(3)消极不行使要求过户登记的权利,如存在对方违约后不积极催促过户登记或者为避税而故意不办理登记的
(4)已方的违约行为,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房款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过户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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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不动产执行异议?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8法律分析 案外人执行异议中,不动产权利人的判定方式: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这样判断的依据是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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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不立案怎么办,执行异议不立案怎么办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最大的不同是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 1、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执行异议。 2、执行异议之诉: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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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之诉的执行条件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0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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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不成立的执行裁定书改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1异议不成立的执行裁定书改怎么办 请参阅《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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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条件:关于不予执行与执行异议的规定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7不予执行的条件 1. 公证债权文书: 如果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 2. 国内仲裁裁决: 以下几种情况下不予执行: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