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定服务期的条件是什么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这里包括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这里的专项培训费用一般是指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比如从国外引进一条生产线,把劳动者送出国去培训,回来以后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这就属于专业技术培训。需要强调的是,培训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并不包括一般的职业岗前培训,如召开会议、找本单位职工来讲解一下等,不属于可以约定服务期的专业技术培训。
二、服务期条款是什么
服务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可以长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通过合同固定下来,则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三、服务期违约金怎么计算
服务期违约金的计算,常见的方式是:违约金=未服务期(月)/总服务期(月)×培训总费用。最终的违约金不应超过培训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返还培训费并支付违约金的条款,用人单位除了可以向劳动者追讨培训费用外,亦可以主张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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