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辞职是否有截止日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9:42:18 110 人看过

工伤辞职没有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接受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下可先到最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辞职不需缴违约金

昨天上午,市民孙先生给党报热线6601234打来电话反映,他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但岗位调整后心理承受不了,故提出辞职申请,解除合同。但是单位不同意,并声称合同约定不到期辞职要交违约金,咨询像这种情况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答复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此规定,孙先生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非违约行为,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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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 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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