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认定要约为有效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内容具体确定;
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详细的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是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二是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是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四是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五是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一)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则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
(二)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要约;要约邀请,无法律拘束的效果意思。
举个例子,摆摊卖水果,吆喝卖苹果,10元5个即为要约,顾客一旦答应,即构成合同,不能随意撤销;吆喝卖苹果,又大又甜的苹果即为要约邀请,即使顾客答应了你的邀请,你也可以随时撤销。
三、要约失效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要约人一旦收到受要约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约的通知,要约即因被拒绝而终止效力。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即使在承诺期限内又表示同意的,其意思表示也为发出的新要约。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要约的有效期限也就是受要约人可以承诺的有效期限。在该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在该期限届满后,受要约人又表示接受要约的,该意思表示不为承诺,只能看作是一种新要约。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合同怎么认定为无效?
174人看过
-
要约的有效期怎么确定
292人看过
-
借款行为违约该怎么认定
222人看过
-
要约的有效期为多久
206人看过
-
违约合同如何认定为无效合同
187人看过
-
婚前财产约定效力怎么认定
353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
违约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31、合同无效的不影响解决争议的条款效力,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双方发生争议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等条款,但违约条款一般不属于解决争议的条款。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要约人行为能力要怎么认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4要约人需要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能力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
-
认定合同约定视为协商解除是否有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认定合同约定视为协商解除是否有效 当前假设在劳动合同中出现约定事宜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调整其岗位和薪资,劳动者不能接受的应在调整后3日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民诉证据规则》第六条也规定:
-
认定合同约定视为协商解除是否有效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1认定合同约定视为协商解除是否有效 当前假设在劳动合同中出现约定事宜或者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可以调整其岗位和薪资,劳动者不能接受的应在调整后3日内提出异议,视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民诉证据规则》第六条也规定:
-
婚约的效力怎么认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3我国婚姻法没有婚约的规定,司法解释对此也几乎是空白。根据婚姻自由原则和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对待婚约的法律原则可以解释为以下几点: 1、对婚约既不提倡,也不禁止。婚约不是我国婚姻法所调整的对象,当事人是否订立婚约,听其自便。但是,父母不得为未成年子女订立婚约。 2、订婚不是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既可按照民间习惯先订立婚约,然后再正式结婚,也可以不经订婚而直接进行。无论是否订婚,结婚的惟一必经程序是办理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