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法律后果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各自的范围内履行缴费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见,为劳动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开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承担的劳动合同的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强行性义务。同时劳动者也应提供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开户手续或者转移接续手续,并承担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年限应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需举证证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事实存在以及自己以此为由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劳动关系解除的过程中,劳动者要履行告知程序,向用人单位告知解除的原因并将解除的意思表示有效送达至用人单位。只有解除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劳动者才可以主张基于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二、并非所有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用人单位都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其法理依据是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依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这是对用人单位可以较严格的法律责任,督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是否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存在未缴社会保险费情形的,用人单位都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呢?在用工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其基本义务。但是,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不缴纳或者拒绝缴纳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实践中,对于因客观原因导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就非主观恶意的情况进行举证说明。确系客观原因所致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不能等同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劳动者据此主张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本案中,公司已为鲁某开设社会保险账户并持续为申请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虽存在2个月的漏缴行为,但系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交接失误引起并且事后也采取了补救措施,可以判断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因客观原因漏缴社会保险费”不具有同等性。对此漏缴社会保险费问题,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向相关经办机构投诉等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
单位何时解除劳动关系不补偿经济补偿金
137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是否有?
459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
428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267人看过
-
经营不善解除劳动关系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312人看过
-
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46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是否要补缴社保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限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工人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解决社会保险登记公司给个人补缴社保的流程4。交纳一段时间后。交费单位(不含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由导致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中断想补缴地能够找代理公司补缴。如果单位无做申请(无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自由职业者)漏缴工人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手续到各社保
-
十年以上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经济补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连续工龄15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有上限,最高补偿为12个月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金能否通过解除劳动关系获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1一、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取得经济补偿金: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损害劳动者权益、因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劳
-
劳动者没有缴纳社保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有补偿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1如果没有交社保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
-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有一次性补偿金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2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是否享受一次性补偿按所在省市规定。1993年的工伤,是老工伤,即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2016年鉴定为十级伤残的,旧伤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