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批必须按照法律的流程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7:32:21 468 人看过

是必须要按照法律的流程去执行的。国家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所以大家在需要使用土地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申请,这个土地的资源是非常珍贵的,土地的用处非常的多,如果在需要建设房产的时候,就必须要先提出申请才可以,通过之后就可以得到土地使用证,因此土地报批是十分关键的环节。

一、土地报批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报批就是通过一些手续,流程,让土地性质改变,主要有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主要指城市建设项目用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等。

2、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采矿、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

由建设单位向当地土地行政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书,经同级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

二、执行土地报批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供地方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报人民政府批准:

1、符合国家的土地供应政策。

2、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和集约用地的要求。

3、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的,符合规划、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监外执行必须吊销驾照吗
    监外执行与吊销驾照关系,如果当事人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的,可能会被吊销驾照监外执行条件:1、适用对象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无期徒刑: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情形: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2、适用主体交付执行前:交付执行的法院。对于被告人可能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看守所可以将有关情况通报法院。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交付执行前作出是否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
    2023-02-17
    124人看过
  • 营业执照的地址必须是营业地址吗
    不可以的,经营地址必须是企业营业执照上住所。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出,可能被课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接受警告、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3.如果企业涉及诉讼事项,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而法院的文书也将送达住所地址,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地址变更而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经由法庭缺席判决可能要承担败诉风险。4.在债务履行上,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债务,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上述所在地即为公司住所,即注册登记地,如果注册登记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可能导致债务履行困难。变更营业执照地址流程营业执照地址的变更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准备材料。将变更申请书、委托书、房产证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准备齐全。根据要求
    2023-07-31
    215人看过
  • 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死缓必须终身监禁吗
    被判处死缓的和终身监禁毫无关系,死缓可能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即使是无期徒刑,也有服刑上限,而非终身监禁。死缓的具体执行方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2023-02-25
    407人看过
  • 法院的执行费必须交吗
    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时,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过户费用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2023-03-02
    41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吗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哪些行政单位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二、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
    2023-03-26
    359人看过
  • 重大土地违法行为3日之内必须上报
    湖北:重大土地违法行为3日之内必须上报一些地方以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名义,出现突破政策界限、违规用地的现象。由于一些地方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后没有及时报告,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导致出现查处难、责任追究难等问题。而湖北省日前出台的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办法刚好从法规的角度对这些违法问题进行了围堵因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等重大土地违法行为,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作专项报告。这是湖北省日前出台的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办法提出的明确要求。土地法专家认为,它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加大了土地违法行为的防范力度。由监察部与国土资源部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土地违法行为,政府有组织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责任。湖北省的土地违法行为报告办法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报告内容、时限和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按照土地
    2023-06-10
    38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必须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怎么样走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4
      1、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就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可持此协议、结婚证、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到你们生活居住的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写好起诉书、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婆婆不给,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结婚证明),预交诉讼费就可以了。法院受理后会依法调解或判决。如果她不辞而别,只有对方起诉离婚,并符合《婚姻法》32条规定,法院才判离婚。提供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 国土土地管理法的开垦费必须执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土地管理法有开垦费。 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
    • 劳动法必须按照北京市XX育条例执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1
      是法,人口与条例是地方性法规,两个“法”不能凑一起,也就是说,不是谁按照谁执行的问题。
    • 国土执法必须行政复议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7
      您所咨询的国土执法必须行政复议吗的问题,具体根据《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自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发布并施行。这是为防止和纠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而制定的。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须按照用途更改才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对确需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或条件的,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土地使用者以书面形式变更出让合同,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