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表
按实际情况填写,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1
0
纸质
申请人
2
申请书
无
0
1
纸质
申请人
3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0
1
纸质
申请人
4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0
1
纸质
申请人
5
授权委托书
无
0
1
纸质
申请人
6
申请表
阳江市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表
0
1
纸质
申请人
7
公益性市政建设证明文件
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等的立项或其他证明文件
0
1
纸质
申请人
8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2)《国有土地使用证》(3)绿化现状分布图(4)经相关部门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文件(5)拟修改绿化的规划设计蓝图一式两份,设计图纸电子版(绿化规划设计图纸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征地红线、指北针、建设单位公章、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人员签名、周边环境说明、苗木表、绿地指标,天台花园和架空层绿化要标明)(6)因改变绿化规划需砍伐、迁移、修剪的绿化苗木清单(7)其它相关依据
申请改变绿化规划的应提交的资料
0
1
纸质
申请人
9
(1)建设工程立项及资金证明(2)绿地所在位置红线图(3)绿地现状图及需砍伐、迁移、修剪的绿化苗木清单(4)与绿地产权单位签订的绿化补偿书面协议(5)绿地补建、移建、补偿实施方案或设计图
申请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应提交的资料
0
1
纸质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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