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所带来的风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5 03:01:24 184 人看过

一、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所带来的风险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对用人单位所带来的风险有: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倍工资风险;

职工入职,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间超过1个月未满1年,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其它。

二、是否劳动关系可以仲裁吗

劳动关系是可以请求仲裁确认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仲裁机构会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考勤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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